国电大渡河公司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
2011-08-25 08:47: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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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8月23日,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正式出台《“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决策流程和程序,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决策范围与决策权限、议事规则和基本程序、决策要求、监督检查和附则,共六章三十条;遵循集体决策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法律审核把关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清楚界定范围和权限。实施细则针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应由哪一级审议,哪一级审查,哪一级决定和哪一级批准,逐项作了规定。如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方案、担保项目,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初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董事会决定。
明晰议事规则和程序。实施细则规定,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听取工会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
强化刚性要求和监督。实施细则规定了十项决策要求,包括:议题准备、调研论证、会前协调、正式通知、酝酿讨论、逐项表决、做好记录、实行公示、形成纪要和执行纪律。其中,对原则上必须三分之二人员同意方可形成集体决策,以及重要人事任用、重大奖惩等事项,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等作了刚性要求。公司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吴双江)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决策范围与决策权限、议事规则和基本程序、决策要求、监督检查和附则,共六章三十条;遵循集体决策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法律审核把关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清楚界定范围和权限。实施细则针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应由哪一级审议,哪一级审查,哪一级决定和哪一级批准,逐项作了规定。如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方案、担保项目,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初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董事会决定。
明晰议事规则和程序。实施细则规定,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听取工会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
强化刚性要求和监督。实施细则规定了十项决策要求,包括:议题准备、调研论证、会前协调、正式通知、酝酿讨论、逐项表决、做好记录、实行公示、形成纪要和执行纪律。其中,对原则上必须三分之二人员同意方可形成集体决策,以及重要人事任用、重大奖惩等事项,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等作了刚性要求。公司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吴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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