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江苏公司狠抓廉政建设促进效益增长
2009-11-23 09:09:14 来源:国电江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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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1月19日,国电江苏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获得集团公司检查考核组较高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员工要谦虚谨慎,保持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作最后冲刺。
国电江苏公司组建以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从源头上把好关,从加强公司本部建设着手,教育、监督广大干部员工为集团公司的科学发展认认真真做事,干干净净做人。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讲求实效,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公司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江苏公司高度重视本部人员自身的学习教育活动,尤其是在监督教育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上联系实际狠下功夫。如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中,领导带头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领导还多次深入常州、泰州、宿迁、谏壁四企业调研指导,既现场办公解决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又着力查找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公司主要领导“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保证全公司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有力、有序开展树立了榜样。
为加强监督教育,确保落实责任。江苏公司除定期跟踪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状况,认真贯彻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部署,7月份专题分析研究相关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8月份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学习贯彻《职工惩处条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11月份全面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不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在重大节日前都专题组织廉政教育。泰州、谏壁两企业与地方检察院结对,企检合作抓廉政。检察院的同志对企业燃料、物资、工程等重点岗位管理人员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做到防微杜渐。
在燃料监管上,江苏公司针对今年市场化采购煤炭,注重加大了燃料管理的监管和稽查力度,加强了对市场采购煤炭的价格和质量的监控。在效能监察上,重点加大了对技改、特殊重大和科技环保项目的效能监察力度,坚持对所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察。对重大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从单一的现场监督扩展到对前期考察和制作标底的全过程监督。建立重点工程投资情况统计台帐,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工程进度、工程决算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财、物岗位人员,采取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发廉政手机短信、“警言笔记本”等形式,做到领导干部先受教育、避免“干部得病、群众吃药”的弊端。
江苏公司公司领导旗帜鲜明地提出:本部及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理直气壮地必须将经营业绩放在首位。工作要讲究实效,要注重工作成果,要讲真话、实话,少讲套话、空话,不讲假话。要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风气,将“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不出事”的人提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干部有过失的要“下”,工作不胜任和不称职的要“下”,工作平平“无功就是过”的也要下。为加强自身建设,公司还制定了“五不、五禁止”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到发电企业借车,严禁领导长期租借基层企业购买的超标车。不到发电企业报销本部费用,严禁领导到发电企业报销个人费用。不占用发电企业的会务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到发电企业无偿开会。不报销与企业无关的费用,严禁私币夹账。不无偿借用发电企业的工作人员,严禁加大发电企业开支,节约本部费用的行为。”江苏公司执行严格的报账审批程序,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监督。(史伟民 夏冬)
国电江苏公司组建以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从源头上把好关,从加强公司本部建设着手,教育、监督广大干部员工为集团公司的科学发展认认真真做事,干干净净做人。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讲求实效,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公司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江苏公司高度重视本部人员自身的学习教育活动,尤其是在监督教育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上联系实际狠下功夫。如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中,领导带头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领导还多次深入常州、泰州、宿迁、谏壁四企业调研指导,既现场办公解决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又着力查找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公司主要领导“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保证全公司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有力、有序开展树立了榜样。
为加强监督教育,确保落实责任。江苏公司除定期跟踪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状况,认真贯彻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部署,7月份专题分析研究相关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8月份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学习贯彻《职工惩处条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11月份全面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不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在重大节日前都专题组织廉政教育。泰州、谏壁两企业与地方检察院结对,企检合作抓廉政。检察院的同志对企业燃料、物资、工程等重点岗位管理人员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做到防微杜渐。
在燃料监管上,江苏公司针对今年市场化采购煤炭,注重加大了燃料管理的监管和稽查力度,加强了对市场采购煤炭的价格和质量的监控。在效能监察上,重点加大了对技改、特殊重大和科技环保项目的效能监察力度,坚持对所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察。对重大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从单一的现场监督扩展到对前期考察和制作标底的全过程监督。建立重点工程投资情况统计台帐,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工程进度、工程决算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财、物岗位人员,采取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发廉政手机短信、“警言笔记本”等形式,做到领导干部先受教育、避免“干部得病、群众吃药”的弊端。
江苏公司公司领导旗帜鲜明地提出:本部及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理直气壮地必须将经营业绩放在首位。工作要讲究实效,要注重工作成果,要讲真话、实话,少讲套话、空话,不讲假话。要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风气,将“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不出事”的人提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干部有过失的要“下”,工作不胜任和不称职的要“下”,工作平平“无功就是过”的也要下。为加强自身建设,公司还制定了“五不、五禁止”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到发电企业借车,严禁领导长期租借基层企业购买的超标车。不到发电企业报销本部费用,严禁领导到发电企业报销个人费用。不占用发电企业的会务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到发电企业无偿开会。不报销与企业无关的费用,严禁私币夹账。不无偿借用发电企业的工作人员,严禁加大发电企业开支,节约本部费用的行为。”江苏公司执行严格的报账审批程序,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监督。(史伟民 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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