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河南分公司出台党风廉政新制度
2008-02-29 15:15:11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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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通讯员段俊连报道 2月26日,中电挹河南分公司出台《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旨在进一步建立基层企业、职工群众与分公司纪检组直接沟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分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制度》规定,分公司设党风廉政监督员20名左右,聘期每届三年。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条件是: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秉公办事;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敢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基层情况。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职责是:了解和反映分公司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从业情况;定期向分公司纪检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对分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分公司纪检组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事迹及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问题;完成分公司纪检组交派的任务。
《制度》还规定了党风廉政监督员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的职责,以及落实本制度的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等。
《制度》规定,分公司设党风廉政监督员20名左右,聘期每届三年。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条件是: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秉公办事;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敢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基层情况。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职责是:了解和反映分公司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从业情况;定期向分公司纪检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对分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分公司纪检组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事迹及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问题;完成分公司纪检组交派的任务。
《制度》还规定了党风廉政监督员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的职责,以及落实本制度的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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