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浙江代表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07-10-24 10:03:31 来源:华电浙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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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傅令红) 10月19日,华电驻浙江代表处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制定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浙江代表处党委书记、主任赵志学,华电在浙各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集团公司《转发国资委关于加强第四季度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回顾了浙江代表处2007年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今年以来,华电在浙各单位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历次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以安全性评价整改为抓手,扎实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较好地应对了小机组关停、迎峰度夏、发电利用小时下降、来水偏少和天然气供应不足等多种考验,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截止9月30日,半山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日累计达3800天;乌溪江水力发电厂安全生产日累计达2685天。
会上,各单位认真总结2007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深入分析当前生产经营的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对排查隐患、加强市场营销和完善应急预案等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应对措施,提出了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浙江代表处部署了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巩固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二是加强机组稳定运行,力争多发、稳发、优发,确保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三是加强对外协调,积极争取电量和气量,确保完成年度利润目标;四是做好秋、冬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整改,变“消防”为“预防”,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五是做好年度大修技改、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评估,努力降本增效;六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报备地方部门,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提升“三大业绩”、履行“三大责任”、确保“四个安全”,实现华电在浙企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深入学习了集团公司《转发国资委关于加强第四季度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回顾了浙江代表处2007年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今年以来,华电在浙各单位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历次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以安全性评价整改为抓手,扎实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较好地应对了小机组关停、迎峰度夏、发电利用小时下降、来水偏少和天然气供应不足等多种考验,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截止9月30日,半山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日累计达3800天;乌溪江水力发电厂安全生产日累计达2685天。
会上,各单位认真总结2007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深入分析当前生产经营的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对排查隐患、加强市场营销和完善应急预案等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应对措施,提出了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浙江代表处部署了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巩固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二是加强机组稳定运行,力争多发、稳发、优发,确保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三是加强对外协调,积极争取电量和气量,确保完成年度利润目标;四是做好秋、冬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整改,变“消防”为“预防”,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五是做好年度大修技改、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评估,努力降本增效;六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报备地方部门,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提升“三大业绩”、履行“三大责任”、确保“四个安全”,实现华电在浙企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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