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将发80亿元公司债 一次核分期发
2007-08-23 14:48:44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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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采取“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的方式进行,第一期发行40亿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第二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择期发行。本次发行不向公司原有股东进行配售;债券存续期限为5-10年(含当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9月7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9月7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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