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鸣:电改既要需求侧响应又要长期合同
2009-10-28 11:20:01 来源:《 中国能源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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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记者 龙智慧
中国能源报:您认为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应做好哪些工作?
曾鸣:现阶段要大力推进直购电试点的工作。另一方面需要想方设法把微观经济学理论中的需求侧响应机制建立起来。有些人认为电力需求是刚性的,也就是说用户对电力产品没有选择的余地。虽然电力不像其他商品一样,但是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找建立需求侧响应机制的方法。需求侧响应机制的建立存在两方面的困难:一是技术上的问题,随着技术的进步,这一问题是可以克服的;二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这也是能够克服的。当然,管理体制的改革会遇到比较大的阻力。此外要做长期合约,也就是建立远期市场,甚至可以是期货市场期权,做标准的长期合同,而不能像过去一样单一搞现货竞价,要“以长期合约交易为主,短期现货交易为辅”。
中国能源报:电力市场化改革牵涉到电价改革,您怎样看待当前我国的电价问题?
曾鸣
曾鸣:电价问题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因为电力是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产品,虽然有一定的商品属性,但其公用事业的属性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对任何国家来说,电力价格都不能完全地商品化。这里牵涉到煤的问题,因为煤与电息息相关,将煤炭市场完全放开之后,由于电价没有放开,所以最终导致煤电之间的僵局。
中国能源报:那应该如何解决煤电“顶牛”的矛盾?
曾鸣:在现有体制下,很难解决煤电之间的矛盾。所谓“煤电联动”等解决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更多地体现出人为因素,可能会导致矛盾加深。要化解煤电矛盾,一方面,通过政府调控,在可预见的未来,煤炭必须有一部分控制在政府手中;另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放开输配电价,让市场来定价。充分发挥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的共同作用,其目的是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一部分煤炭收归国有,虽然可能降低市场运行效率,但却可以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
中国能源报:在欧美存在“煤”与“电”之间矛盾的局面吗?
曾鸣:欧美在这方面的经验对我国没有太多参考价值。欧美国家的电力企业经历了从国有到产权多元化的过程,而我国2002年实行“厂网分开”,只是打算引入竞争机制,并未决定在产权上进行大的调整。这就带来一个比较大的课题,即如何在现有产权制度下使其具有微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可以看出,我国与欧美国家的国情差距很大,因此很难做出类比。
中国能源报:目前电监会正在加快推进电力监管标准化的工作,这一举动意味着什么?
曾鸣:电力监管的标准化或者叫规范化,对于一个成熟的电力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世界各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都有相应的管制机构,其职责、运作模式等对电力市场改革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尤其是其中有一个重要的监管环节,就是输电成本的监管。根据各国以及国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来看,输电成本的监管难度很大。一方面输电线路很长,并且有不同的电压等级,另一方面还有不同的配电网络,包括城网和农网等,此外国家针对各方面情况又有不同的政策,各省各地区的情况很不一样,导致输电成本有很大差异。因此要开展监管的标准化工作,难度很大。但是电力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又是电力改革能够深入推进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标准化工作应该是首先要做的工作。我们现在在做核定“标准成本”的工作,也就是把发生成本的环节、成本分摊的方法、成本的归类都进行标准化。比如说福建省和山东省的情况就不一样,那么就都有各自相应的归类,此外还要考虑到时间函数的影响。可以说,这种成本差异本身也应该通过标准化的工作确定相应的修正系数。美国的价格指数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修正,这一工作是通过固定的公式和修正系数自动完成的,因此不但可靠,而且透明。我们的“标准成本”核定工作也应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中国能源报:从以往的经验教训来看,您觉得我国电力改革的前景怎样?
曾鸣:从2002年电力改革启动以来,直购电和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已提了好些年。由于中国的电力供需关系、外部环境、电源结构、经济发展态势、包括国外国内其他一些因素都在持续发生变化,电改一直很难往前推进。自2008年底开始,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电力供需逐渐趋向平衡,电改又重新提上议事日程。现在的电力改革应吸取以前改革的经验教训,当然这里面有许多问题,如技术方面的、法律方面的等等,但是总的来说,根据我对中国电力改革这么多年的研究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电改经验,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专家简介
曾鸣,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导,电力市场领域的著名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业委员会(筹)副主任。主要从事电力市场、企业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领域的研究。
中国能源报:您认为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应做好哪些工作?
曾鸣:现阶段要大力推进直购电试点的工作。另一方面需要想方设法把微观经济学理论中的需求侧响应机制建立起来。有些人认为电力需求是刚性的,也就是说用户对电力产品没有选择的余地。虽然电力不像其他商品一样,但是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找建立需求侧响应机制的方法。需求侧响应机制的建立存在两方面的困难:一是技术上的问题,随着技术的进步,这一问题是可以克服的;二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这也是能够克服的。当然,管理体制的改革会遇到比较大的阻力。此外要做长期合约,也就是建立远期市场,甚至可以是期货市场期权,做标准的长期合同,而不能像过去一样单一搞现货竞价,要“以长期合约交易为主,短期现货交易为辅”。
中国能源报:电力市场化改革牵涉到电价改革,您怎样看待当前我国的电价问题?
曾鸣:电价问题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因为电力是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产品,虽然有一定的商品属性,但其公用事业的属性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对任何国家来说,电力价格都不能完全地商品化。这里牵涉到煤的问题,因为煤与电息息相关,将煤炭市场完全放开之后,由于电价没有放开,所以最终导致煤电之间的僵局。
中国能源报:那应该如何解决煤电“顶牛”的矛盾?
曾鸣:在现有体制下,很难解决煤电之间的矛盾。所谓“煤电联动”等解决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更多地体现出人为因素,可能会导致矛盾加深。要化解煤电矛盾,一方面,通过政府调控,在可预见的未来,煤炭必须有一部分控制在政府手中;另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放开输配电价,让市场来定价。充分发挥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的共同作用,其目的是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一部分煤炭收归国有,虽然可能降低市场运行效率,但却可以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
中国能源报:在欧美存在“煤”与“电”之间矛盾的局面吗?
曾鸣:欧美在这方面的经验对我国没有太多参考价值。欧美国家的电力企业经历了从国有到产权多元化的过程,而我国2002年实行“厂网分开”,只是打算引入竞争机制,并未决定在产权上进行大的调整。这就带来一个比较大的课题,即如何在现有产权制度下使其具有微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可以看出,我国与欧美国家的国情差距很大,因此很难做出类比。
中国能源报:目前电监会正在加快推进电力监管标准化的工作,这一举动意味着什么?
曾鸣:电力监管的标准化或者叫规范化,对于一个成熟的电力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世界各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都有相应的管制机构,其职责、运作模式等对电力市场改革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尤其是其中有一个重要的监管环节,就是输电成本的监管。根据各国以及国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来看,输电成本的监管难度很大。一方面输电线路很长,并且有不同的电压等级,另一方面还有不同的配电网络,包括城网和农网等,此外国家针对各方面情况又有不同的政策,各省各地区的情况很不一样,导致输电成本有很大差异。因此要开展监管的标准化工作,难度很大。但是电力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又是电力改革能够深入推进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标准化工作应该是首先要做的工作。我们现在在做核定“标准成本”的工作,也就是把发生成本的环节、成本分摊的方法、成本的归类都进行标准化。比如说福建省和山东省的情况就不一样,那么就都有各自相应的归类,此外还要考虑到时间函数的影响。可以说,这种成本差异本身也应该通过标准化的工作确定相应的修正系数。美国的价格指数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修正,这一工作是通过固定的公式和修正系数自动完成的,因此不但可靠,而且透明。我们的“标准成本”核定工作也应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中国能源报:从以往的经验教训来看,您觉得我国电力改革的前景怎样?
曾鸣:从2002年电力改革启动以来,直购电和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已提了好些年。由于中国的电力供需关系、外部环境、电源结构、经济发展态势、包括国外国内其他一些因素都在持续发生变化,电改一直很难往前推进。自2008年底开始,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电力供需逐渐趋向平衡,电改又重新提上议事日程。现在的电力改革应吸取以前改革的经验教训,当然这里面有许多问题,如技术方面的、法律方面的等等,但是总的来说,根据我对中国电力改革这么多年的研究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电改经验,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专家简介
曾鸣,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导,电力市场领域的著名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业委员会(筹)副主任。主要从事电力市场、企业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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