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述评】能源管理机构改革小步慢行
2008-03-12 10:11:29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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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财经》记者 赵剑飞
中国将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并组建国家能源局,发改委与能源有关的主要职能将逐渐向国家能源局归拢两会代表委员说电力专题
【《财经网》专稿/记者 赵剑飞】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在讨论的《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将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并组建国家能源局,以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访问
《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在第二小节提出,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将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国家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国家能源局。资料频道提供电力行业最新统计资料
此外,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未被纳入此次能源改革范畴。
与交通、工业等领域的政府机构改革相比,此次能源领域政府机构可谓“动作不大”,更与此前成立“能源部”的推测相去甚远。各界原本希望,能源领域通过大部制,能够统一和强化原本分散的职能,加强对于石油、天然气和电力这几大垄断行业的监管,这一设想无疑仍有待未来的耐心推进。
新的能源管理架构与目前相比,变化主要有两方面。
首先,以国家能源委取代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2005年年底,国务院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作为国家能源工作的“高层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任组长,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曾培炎任副组长,成员有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外交部部长李肇星、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国防科工委主任张云川、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电监会主席柴松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葛振峰。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设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国家能源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兼任主任,副主任分别为马富才、徐锭明和林念修。
此轮新设立的国家能源委与领导小组一样,被定义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但是业界仍认为,其正式化程度较过去大有提高。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对《财经》记者表示,“国家能源领导小组是一个非定期议事机构,国家能源委的成立,就有了一个讨论重大能源问题的常设机构。”
据《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从公开媒体报道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自成立后,仅在2005年6月2日、2006年4月20日召集过两次会议。
此次改革另一重要变化,在于组建和提升了国家能源局的规格。据《财经》记者了解,国家能源局虽然暂时仍由国家发改委管理,但是级别确定为副部级,地位远高于原来的发改委能源局。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吴钟瑚对《财经》记者表示,作为“国家局”,其独立性大大增强,“做事情肯定比部委局要好得多。”
周大地也认为,国家能源局比过去发改委能源局规模大,功能更完整,“人员和管理的事情肯定比过去要更加庞大。”他表示,过去能源问题在发改委有很多局管,而这次新的国家能源局成立以后,发改委里与能源有关的主要职能,应该会逐渐向国家能源局归拢。
不过,周大地补充说,“比较难说的是能源价格问题。”
根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对方案所作的说明,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
长期以来,国家发改委进行宏观经济和产业调控的最主要途径,就是项目审批和价格调控,倘若这些权力依然保留在发改委,则未来国家能源局对能源产业管理能力必然有限。
吴钟瑚认为,这些具体职能划分还要等“三定”方案来确定。
虽然与此前呼声颇高的成立能源部相比,此次能源管理部门改革动作相对有限,但周大地认为,能源管理机构的改革,要放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来看待,政府改革要一步一步来。“能源方面尽管有成立能源部的呼声,但是由于能源管理比较复杂,如何一方面加强宏观调控,一方面与国家发改委划分功能,还要从实践中进一步摸索经验。”
中国将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并组建国家能源局,发改委与能源有关的主要职能将逐渐向国家能源局归拢两会代表委员说电力专题
【《财经网》专稿/记者 赵剑飞】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在讨论的《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将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并组建国家能源局,以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访问
《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在第二小节提出,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将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国家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国家能源局。资料频道提供电力行业最新统计资料
此外,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未被纳入此次能源改革范畴。
与交通、工业等领域的政府机构改革相比,此次能源领域政府机构可谓“动作不大”,更与此前成立“能源部”的推测相去甚远。各界原本希望,能源领域通过大部制,能够统一和强化原本分散的职能,加强对于石油、天然气和电力这几大垄断行业的监管,这一设想无疑仍有待未来的耐心推进。
新的能源管理架构与目前相比,变化主要有两方面。
首先,以国家能源委取代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2005年年底,国务院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作为国家能源工作的“高层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任组长,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曾培炎任副组长,成员有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外交部部长李肇星、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国防科工委主任张云川、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电监会主席柴松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葛振峰。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设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国家能源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兼任主任,副主任分别为马富才、徐锭明和林念修。
此轮新设立的国家能源委与领导小组一样,被定义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但是业界仍认为,其正式化程度较过去大有提高。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对《财经》记者表示,“国家能源领导小组是一个非定期议事机构,国家能源委的成立,就有了一个讨论重大能源问题的常设机构。”
据《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从公开媒体报道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自成立后,仅在2005年6月2日、2006年4月20日召集过两次会议。
此次改革另一重要变化,在于组建和提升了国家能源局的规格。据《财经》记者了解,国家能源局虽然暂时仍由国家发改委管理,但是级别确定为副部级,地位远高于原来的发改委能源局。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吴钟瑚对《财经》记者表示,作为“国家局”,其独立性大大增强,“做事情肯定比部委局要好得多。”
周大地也认为,国家能源局比过去发改委能源局规模大,功能更完整,“人员和管理的事情肯定比过去要更加庞大。”他表示,过去能源问题在发改委有很多局管,而这次新的国家能源局成立以后,发改委里与能源有关的主要职能,应该会逐渐向国家能源局归拢。
不过,周大地补充说,“比较难说的是能源价格问题。”
根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对方案所作的说明,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
长期以来,国家发改委进行宏观经济和产业调控的最主要途径,就是项目审批和价格调控,倘若这些权力依然保留在发改委,则未来国家能源局对能源产业管理能力必然有限。
吴钟瑚认为,这些具体职能划分还要等“三定”方案来确定。
虽然与此前呼声颇高的成立能源部相比,此次能源管理部门改革动作相对有限,但周大地认为,能源管理机构的改革,要放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来看待,政府改革要一步一步来。“能源方面尽管有成立能源部的呼声,但是由于能源管理比较复杂,如何一方面加强宏观调控,一方面与国家发改委划分功能,还要从实践中进一步摸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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