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争议能源部
2007-05-15 12:51:58 来源:《财经》杂志 总1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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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赵剑飞/文/
是否成立能源部是《能源法》无法绕开、目前又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
“很重要,很必要,有可能,不一定。”4月26日,在中国《能源法》国际研讨会上谈到设立能源部的问题时,《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叶荣泗在一番冗长的解释之后,以上面12字总结作答,举座皆笑。
这多少隐射出《能源法》制订者们目前面临的境地。在这次会议上,中方参与者对能源部问题多避而不谈,受邀参加会议的外国专家则公开或私下表示,能源监管机构问题对中国未来的《能源法》和能源政策至关重要。
松散架构
4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钓鱼台举行的这次国际研讨会,正是为了听取国际经验而进行的一次高规格会议。
会议由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和财政部联合举办,汇集了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印度、英国、法国、德国、欧盟的专家,听取了各国在能源法或能源政策方面的最新进展或经验。
国内参与《能源法》制订的15个部门分别派代表出席,国家能源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徐锭明和林念修都参加了会议,其中马富才和徐锭明更是全天候地参与了整个会议。
美国电力监管援助项目主任马德威(David Moskovitz)在发言时表示,为满足中国优先的能源效率和环境目标,首要的基础是应建立一个具有清晰目标的、足够权威的机构,配备充足的人手和资金,并辅之以完备的训练。马德威每年有一半时间在中国开展政策研究,对中国的现实十分了解。
国际能源署(IEA)副署长威廉拉姆瑟(William Ramsay)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制订《能源法》是一件好事,但法律要得到有效执行才会发挥作用。IEA中国合作办主任辛顿亦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未来《能源法》的实施关键,是需要一个能获得最高权威支持的能源管理机构。
这正是中国目前的软肋所在。尽管相关的管理部门众多,但无论是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还是电监会,都各有欠缺。他们与其他一些相关部门的机构,构成了中国松散的能源管理体系。不仅如此,在外国专家看来,中国的能源监管机构人手和预算严重不足,根本无法完成中国如此巨大的能源监管任务。
“能源局人员少于50人,而中国有13亿人口,能源监管机构太小、太无力。”IEA副署长拉姆瑟感叹说,“他们是很好的人才,但是太少了。”
事实上,中方专家亦承认,中国的能源监管权力分散,并不利于能源政策的协调和实施,成立强有力的能源监管机构有现实的必要性。但恰如叶荣泗所表露的,是否成立能源部,在中国是一件“具有挑战而又敏感的事”。
几起几落
即使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成立能源部也是一个敏感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阎三忠在今年人代会上正式提出这个建议后,立即在相关领域和网上成为争论的焦点。事实上,自从中国在1993年撤销能源部以来,重建能源部的声音就从未停止,且几度进入决策层的视野。特别是在中国发生“电荒”“油荒”的2004年,呼声格外强烈。
在支持者看来,过去几年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的现实,一方面固然是经济高速增长伴生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家能源供应不稳定、政府能源管理职能分散和管理效率的低下。目前,煤、电、油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不同职能部门,各自为政,能源开发、能源消费、能源节约、能源储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指导。中国能源政策和能源规划的缺失以及能源执法的乏力,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短板。
2005年,国务院高层曾就能源问题数度听取汇报。据业内人士透露,当时在重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的问题上,有四种不同的方案:一是成立能源部;二是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三是成立国务院能源管理办公室;四是把发改委能源局提升为副部级单位。
最终,第三种方案胜出。2005年6月,中国宣布同时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和国家能源办公室。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挂帅,副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和曾培炎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委主任马凯、外交部长李肇星、财政部长金人庆和商务部长薄熙来等,国防科工委主任张云川等部门负责人也是该小组成员。
国家能源办公室则挂靠国家发改委,由发改委主任马凯挂帅。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跟踪了解能源安全状况,预测预警能源宏观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能源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
时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的张国宝在2005年9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中国暂时不会成立能源部。张国宝称,国家领导人听过多次有关问题的汇报,但多数人的
是否成立能源部是《能源法》无法绕开、目前又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
“很重要,很必要,有可能,不一定。”4月26日,在中国《能源法》国际研讨会上谈到设立能源部的问题时,《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叶荣泗在一番冗长的解释之后,以上面12字总结作答,举座皆笑。
这多少隐射出《能源法》制订者们目前面临的境地。在这次会议上,中方参与者对能源部问题多避而不谈,受邀参加会议的外国专家则公开或私下表示,能源监管机构问题对中国未来的《能源法》和能源政策至关重要。
松散架构
4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钓鱼台举行的这次国际研讨会,正是为了听取国际经验而进行的一次高规格会议。
会议由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和财政部联合举办,汇集了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印度、英国、法国、德国、欧盟的专家,听取了各国在能源法或能源政策方面的最新进展或经验。
国内参与《能源法》制订的15个部门分别派代表出席,国家能源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徐锭明和林念修都参加了会议,其中马富才和徐锭明更是全天候地参与了整个会议。
美国电力监管援助项目主任马德威(David Moskovitz)在发言时表示,为满足中国优先的能源效率和环境目标,首要的基础是应建立一个具有清晰目标的、足够权威的机构,配备充足的人手和资金,并辅之以完备的训练。马德威每年有一半时间在中国开展政策研究,对中国的现实十分了解。
国际能源署(IEA)副署长威廉拉姆瑟(William Ramsay)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制订《能源法》是一件好事,但法律要得到有效执行才会发挥作用。IEA中国合作办主任辛顿亦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未来《能源法》的实施关键,是需要一个能获得最高权威支持的能源管理机构。
这正是中国目前的软肋所在。尽管相关的管理部门众多,但无论是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还是电监会,都各有欠缺。他们与其他一些相关部门的机构,构成了中国松散的能源管理体系。不仅如此,在外国专家看来,中国的能源监管机构人手和预算严重不足,根本无法完成中国如此巨大的能源监管任务。
“能源局人员少于50人,而中国有13亿人口,能源监管机构太小、太无力。”IEA副署长拉姆瑟感叹说,“他们是很好的人才,但是太少了。”
事实上,中方专家亦承认,中国的能源监管权力分散,并不利于能源政策的协调和实施,成立强有力的能源监管机构有现实的必要性。但恰如叶荣泗所表露的,是否成立能源部,在中国是一件“具有挑战而又敏感的事”。
几起几落
即使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成立能源部也是一个敏感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阎三忠在今年人代会上正式提出这个建议后,立即在相关领域和网上成为争论的焦点。事实上,自从中国在1993年撤销能源部以来,重建能源部的声音就从未停止,且几度进入决策层的视野。特别是在中国发生“电荒”“油荒”的2004年,呼声格外强烈。
在支持者看来,过去几年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的现实,一方面固然是经济高速增长伴生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家能源供应不稳定、政府能源管理职能分散和管理效率的低下。目前,煤、电、油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不同职能部门,各自为政,能源开发、能源消费、能源节约、能源储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指导。中国能源政策和能源规划的缺失以及能源执法的乏力,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短板。
2005年,国务院高层曾就能源问题数度听取汇报。据业内人士透露,当时在重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的问题上,有四种不同的方案:一是成立能源部;二是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三是成立国务院能源管理办公室;四是把发改委能源局提升为副部级单位。
最终,第三种方案胜出。2005年6月,中国宣布同时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和国家能源办公室。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挂帅,副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和曾培炎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委主任马凯、外交部长李肇星、财政部长金人庆和商务部长薄熙来等,国防科工委主任张云川等部门负责人也是该小组成员。
国家能源办公室则挂靠国家发改委,由发改委主任马凯挂帅。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跟踪了解能源安全状况,预测预警能源宏观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能源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
时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的张国宝在2005年9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中国暂时不会成立能源部。张国宝称,国家领导人听过多次有关问题的汇报,但多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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