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怎么改?区域电网公司改组尤为重要
2006-12-18 16:56:00 来源: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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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下一步改什么?
按照“五号文”的设想,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厂网分开、剥离辅业、三产等资产重组工作,发电厂与大用户以合同方式商定电价,直接供电等,都是在为改革电价作准备。但记者采访发现,“五号文”曾要求的“十五”末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运行新的电价机制并没有实现。
一位几年来一直具体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的专家对记者强调:“在新的改革时机面前要明确一点:下一步要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决不是另起炉灶。”
按照这种思路,记者采访了几位曾参与起草“五号文”中电价改革内容的专家。归结专家们的意见,电价改革的目标框架是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时推进实行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通过经济合同形成电价的方式。
上网电价实行市场竞争,由供需关系形成,并随供需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输电和配电电价由国家根据输电网、配电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规定利润水平核定,电价相对固定。销售电价为以上几个环节电价之和,并与上网电价联动,以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但据陈望祥分析,合理电价的形成要依赖构建公平的电力市场,而电力市场的建立前提就是要培育更多的市场“买方”,改变目前不对称的供求关系,而这就必须要进行输配分开的电网改革。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在厂网分开后,主要的改革工作就集中在电网环节。“五号文”规定的电网改革主要内容是:完善区域电网企业,改组省级电网企业(原省级电力公司);剥离各级电网企业的辅业、三产和多种经营企业;实行输电与配电业务在财务上分开核算,进而实现输配业务在资产、财务和人员上的分开。
然而据业内专家介绍,尽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组建了六大区域电网公司,但国家电网公司对其下属五个区域电网公司都实行垂直管理,直接管理到下级电网企业的人、财、物,所以在区域范围内统一配置数省电力资源的思路很难推行下去。
基于这些,国际著名大电网专家蒙定中对记者说,应该尽快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改组为各自独立的区域电网企业,全国形成6家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相关地区输电业务。
韩晓平则强调,同时要加快将配电环节全部资产、人员划转交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负责管理。在区域电网企业和各地方配电公司之间形成“输”“配”间的商业关系。
■“特高压”是垄断助推器?
在此番重提电力体制改革之际,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说。在这一次电力体制改革《意见》出台的前后,国家电网正高调进行的“特高压”实验工程遇到了空前的非议。
特高压电网,是指1000千伏的交流或正负800千伏的直流电网。国家电网称,建设特高压电网旨在强化区域间连接,建成之后将大大增强区域间电力的运送能力。
资料显示,2004年底,国家电网公司酝酿建设特高压电网工程,此后不断出现来自业内外的反对声。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晋东南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至此,著名电力专家陈望祥、蒙定中等多人撰文反对。专家们反复强调,电网并不是电压越大越好。前不久,专家杨名舟更以“中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全面危机”为题,上书高层再次表示强烈反对建设“特高压”交流电网工程。
杨名舟此次上书,对建设特高压交流电网提出六大质疑。但其核心,与众多专家反对的理由相同:建设“特高压”电网将使国家电网的全国垄断地位进一步强化,与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背道而驰!
杨名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不要把“特高压”问题弄成一个纯技术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建特高压电网违背了国务院‘五号文’精神,从技术上形成垄断壁垒,达到全国一张网、巩固和强化全国垄断的目的。”
针对垄断的指责,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回应说,建设特高压电网只是电网的一项投资,与电力体制改革无关。
国家电网公司于11月28、29日召开了一个特高压技术国际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曾经运营过特高压电网的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以及俄罗斯电力公司的代表,以期形成共识,推动中国特高压电网工程建设。
■资料
有关资料显示,改革前的原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全国电网,同时,拥有占全国近50%的发电装机容量。在电力调度时由于往往出现偏向公司内部电厂的情况,引起电力企业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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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五号文”的设想,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厂网分开、剥离辅业、三产等资产重组工作,发电厂与大用户以合同方式商定电价,直接供电等,都是在为改革电价作准备。但记者采访发现,“五号文”曾要求的“十五”末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运行新的电价机制并没有实现。
一位几年来一直具体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的专家对记者强调:“在新的改革时机面前要明确一点:下一步要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决不是另起炉灶。”
按照这种思路,记者采访了几位曾参与起草“五号文”中电价改革内容的专家。归结专家们的意见,电价改革的目标框架是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时推进实行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通过经济合同形成电价的方式。
上网电价实行市场竞争,由供需关系形成,并随供需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输电和配电电价由国家根据输电网、配电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规定利润水平核定,电价相对固定。销售电价为以上几个环节电价之和,并与上网电价联动,以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但据陈望祥分析,合理电价的形成要依赖构建公平的电力市场,而电力市场的建立前提就是要培育更多的市场“买方”,改变目前不对称的供求关系,而这就必须要进行输配分开的电网改革。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在厂网分开后,主要的改革工作就集中在电网环节。“五号文”规定的电网改革主要内容是:完善区域电网企业,改组省级电网企业(原省级电力公司);剥离各级电网企业的辅业、三产和多种经营企业;实行输电与配电业务在财务上分开核算,进而实现输配业务在资产、财务和人员上的分开。
然而据业内专家介绍,尽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组建了六大区域电网公司,但国家电网公司对其下属五个区域电网公司都实行垂直管理,直接管理到下级电网企业的人、财、物,所以在区域范围内统一配置数省电力资源的思路很难推行下去。
基于这些,国际著名大电网专家蒙定中对记者说,应该尽快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改组为各自独立的区域电网企业,全国形成6家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相关地区输电业务。
韩晓平则强调,同时要加快将配电环节全部资产、人员划转交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负责管理。在区域电网企业和各地方配电公司之间形成“输”“配”间的商业关系。
■“特高压”是垄断助推器?
在此番重提电力体制改革之际,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说。在这一次电力体制改革《意见》出台的前后,国家电网正高调进行的“特高压”实验工程遇到了空前的非议。
特高压电网,是指1000千伏的交流或正负800千伏的直流电网。国家电网称,建设特高压电网旨在强化区域间连接,建成之后将大大增强区域间电力的运送能力。
资料显示,2004年底,国家电网公司酝酿建设特高压电网工程,此后不断出现来自业内外的反对声。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晋东南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至此,著名电力专家陈望祥、蒙定中等多人撰文反对。专家们反复强调,电网并不是电压越大越好。前不久,专家杨名舟更以“中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全面危机”为题,上书高层再次表示强烈反对建设“特高压”交流电网工程。
杨名舟此次上书,对建设特高压交流电网提出六大质疑。但其核心,与众多专家反对的理由相同:建设“特高压”电网将使国家电网的全国垄断地位进一步强化,与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背道而驰!
杨名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不要把“特高压”问题弄成一个纯技术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建特高压电网违背了国务院‘五号文’精神,从技术上形成垄断壁垒,达到全国一张网、巩固和强化全国垄断的目的。”
针对垄断的指责,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回应说,建设特高压电网只是电网的一项投资,与电力体制改革无关。
国家电网公司于11月28、29日召开了一个特高压技术国际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曾经运营过特高压电网的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以及俄罗斯电力公司的代表,以期形成共识,推动中国特高压电网工程建设。
■资料
有关资料显示,改革前的原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全国电网,同时,拥有占全国近50%的发电装机容量。在电力调度时由于往往出现偏向公司内部电厂的情况,引起电力企业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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