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 关键是决策者能否秉持公心
2007-01-31 11:23:30 来源: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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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刊发下面的文章,不代表(www.)的任何立场和看法,仅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近来,电力行业一些企业集团的“奇思妙想”和“大胆尝试”,令期待电改已久的业内人士再陷迷茫。
先是8月份国家电网公司获批“晋东南经南阳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敏感的业内人士意识到,这一工程若全国铺开,不仅存在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等多方面问题,更重要的是其将因这一技术上形成新的垄断壁垒,使好不容易才拆开的电网再次回到全国一张网的垄断局面。继而是华能入股南方电网。10月中旬有报道说,华能已与广东省国资委达成意向,拟出资100亿元购买南方电网15%的股权,成为其第三大股东。也就是说,此前改革好不容易才完成的“厂网分离”被再次“复辟”,而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一收购据说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和电监会等部门的原则同意。电监会一个官员称,华能参股是被决策层作为特例处理的。
电网因技术原因可能重回垄断;已分开的厂网又以相互参股形式再度粘合,而被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电力十一五规划”初稿,则被一些曾深度参与电力体改设计的人称为“保守有余,进取不足”。
电力体改是否还坚持市场化方向?“五号文件”是否对此后的改革仍具指导性?
所谓的“五号文件”,是指2002年2月国务院颁发的电力改革纲领性文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立了“打破垄断,坚持市场化”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方向,“厂网分开”就是在其指导下的最重要的改革成果。而这样的成果,便被一个特例轻易地打破了。有业内人士称,如果可以“特例”允许厂网不分,无疑是对五号文件方向的否定。
正迷惑间,11月23日电力行业再出现匪夷所思的消息:有媒体报道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在进行上市筹备。
一些人士指出,电力改革的最终格局还没有最后确定,电网企业便要匆忙进入资本市场,将电网公司的既得利益与国家金融安全和众多投资者绑在一起,其不仅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更会严重掣肘下一步的电力改革方向。
而让人尤其不安的是,这样天方夜谭似的方案,也许哪一天会再度获批!
而这,才是真正让人感慨的地方。事实上,改革中的相关利益方强调自身诉求、追求本企业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所谓民主决策,也就是要在相关利益方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基础上进行决策。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利益集团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时是否正当?是否存在强势一方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弱势一方利益的情况?
更为重要的是,本应超脱的决策部门在改革设计及决策时,是否充分听取了相关各方意见,并能在最后决策时秉持公心。
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已进入了28年。28年之后的今天,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对这一环境的孜孜以求早已深入人心。而在这样的背景下,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电力行业居然还会出现上述新闻,何以然哉?
韩晓平 潘燕
近来,电力行业一些企业集团的“奇思妙想”和“大胆尝试”,令期待电改已久的业内人士再陷迷茫。
先是8月份国家电网公司获批“晋东南经南阳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敏感的业内人士意识到,这一工程若全国铺开,不仅存在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等多方面问题,更重要的是其将因这一技术上形成新的垄断壁垒,使好不容易才拆开的电网再次回到全国一张网的垄断局面。继而是华能入股南方电网。10月中旬有报道说,华能已与广东省国资委达成意向,拟出资100亿元购买南方电网15%的股权,成为其第三大股东。也就是说,此前改革好不容易才完成的“厂网分离”被再次“复辟”,而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一收购据说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和电监会等部门的原则同意。电监会一个官员称,华能参股是被决策层作为特例处理的。
电网因技术原因可能重回垄断;已分开的厂网又以相互参股形式再度粘合,而被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电力十一五规划”初稿,则被一些曾深度参与电力体改设计的人称为“保守有余,进取不足”。
电力体改是否还坚持市场化方向?“五号文件”是否对此后的改革仍具指导性?
所谓的“五号文件”,是指2002年2月国务院颁发的电力改革纲领性文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立了“打破垄断,坚持市场化”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方向,“厂网分开”就是在其指导下的最重要的改革成果。而这样的成果,便被一个特例轻易地打破了。有业内人士称,如果可以“特例”允许厂网不分,无疑是对五号文件方向的否定。
正迷惑间,11月23日电力行业再出现匪夷所思的消息:有媒体报道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在进行上市筹备。
一些人士指出,电力改革的最终格局还没有最后确定,电网企业便要匆忙进入资本市场,将电网公司的既得利益与国家金融安全和众多投资者绑在一起,其不仅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更会严重掣肘下一步的电力改革方向。
而让人尤其不安的是,这样天方夜谭似的方案,也许哪一天会再度获批!
而这,才是真正让人感慨的地方。事实上,改革中的相关利益方强调自身诉求、追求本企业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所谓民主决策,也就是要在相关利益方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基础上进行决策。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利益集团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时是否正当?是否存在强势一方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弱势一方利益的情况?
更为重要的是,本应超脱的决策部门在改革设计及决策时,是否充分听取了相关各方意见,并能在最后决策时秉持公心。
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已进入了28年。28年之后的今天,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对这一环境的孜孜以求早已深入人心。而在这样的背景下,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电力行业居然还会出现上述新闻,何以然哉?
韩晓平 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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