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方案破售电垄断 世行报告挺电监会主导权
2006-10-09 09: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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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十一”前夕,一份旨在推进“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正等待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这份由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提交的方案,其核心内容是在发电侧竞争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售电侧垄断。
2002年,原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三年多来,发电侧已形成投资多元化的竞争格局。目前全国约有六七十家独立发电企业已进入市场,期间电力装机容量近乎翻番。
专家亦同时指出,在各自范围内,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控制着购电、输配及供电,成为具有垄断地位的单一购买主体。
据参与制定上述方案的人士介绍,“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正试图建立所谓“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电价机制。即最终发电侧上网电价与售电侧销售电价形成竞争格局,而输配环节电价由政府制定。
据称,改革将以放开购售电主体为切入点,鼓励多个配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向发电商购电,并结合农村电力投资多元化改革,最终形成多个购售电主体竞争的格局。
当此敏感时刻,一份由世界银行出资援助、历时两年完成的《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最终报告》于9月19日公开发布。报告提出,当前电力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集中行使监管权力。而监管权力的分散和不明确等问题无疑对民营投资者投资该领域构成了障碍。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的电力改革主导权问题就此再成焦点。
世行报告:电改决策机制“效率不会很高”
“这份报告既有对电力监管体制历史、现状的深入翔实剖析,又有对将来改革方向的大胆建议,是一份有分量的研究报告,相信会对我国的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和电力监管机构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9月19日至20日,电监会与财政部、世界银行共同召开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与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国际研讨会。会上,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如此评价上述世行报告。
这份报告由国际咨询机构NERA及其联合体出具。从中国电力监管的现状、存在问题及竞争性电力市场的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除电力监管机构缺位的大胆表述之外,报告称:“三年多来,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似乎不太活跃。电力体制改革小组组长由国家发改委主任担任,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电监会副主席担任,这种将组长单位与办公室主任单位分属不同部门的安排,可能使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效率不会很高。”
报告称:“电力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设在电监会,但电监会在电力体制改革中不具主导地位,除电力市场设计外,电监会不负责设计和领导整体改革进程,也不负责电价改革等核心内容的改革设计和执行。”
报告提出,电力监管的三个主要内容包括:价格、质量、投资,而目前,国家发改委承担了电价制定和投资审批两项权力。
由此,出具报告者认为,国家发改委承担着制定能源或电力行业综合政策的职能,又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核准,后者占用其主要甚至全部精力,因此项目投资与电力成本、系统可靠性等与用户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可由电力监管机构负责执行。
报告同时称,电价监管本是电力监管机构的核心职能,这一职能由国家发改委承担,将直接导致电力工业宏观政策制定和行业规划能力严重弱化;令国家发改委与电监会职能交叉重叠,降低了监管效率。
争议 “三级电力交易中心”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世行报告的公开发布,体现了电监会在电力改革实施三年多来再次主张其监管权和改革主导权的积极姿态。
另有人士则指出,这种姿态背后的一个现实因素,是围绕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的一场争议。
此前的9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宣布,在公司总部、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实施市场交易与电网调度职能分开,分别设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各级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交易工作。
按国网公司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敏的说法,三级交易中心的设立,顺应了建设国家、区域、省级三级电力市场的需要,将使得三级电力市场建设的步伐加快。
但此举随即遭到业内质疑,被认为是国网公司方面意图“弱化区域电网”。
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5号文”),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其中明确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为“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为此,在电监会主导下,国内先后成立了东北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分别在东北、华东区域进行电力交易的试点。
当时确定的体制框架下,国网公司管辖范围内,设立了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北五大区域电网。南方电网公司则在5省区域内将原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
按2002年的改革方案,区域电网公司主要负责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进行电力调度
“十一”前夕,一份旨在推进“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正等待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这份由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提交的方案,其核心内容是在发电侧竞争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售电侧垄断。
2002年,原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三年多来,发电侧已形成投资多元化的竞争格局。目前全国约有六七十家独立发电企业已进入市场,期间电力装机容量近乎翻番。
专家亦同时指出,在各自范围内,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控制着购电、输配及供电,成为具有垄断地位的单一购买主体。
据参与制定上述方案的人士介绍,“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正试图建立所谓“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电价机制。即最终发电侧上网电价与售电侧销售电价形成竞争格局,而输配环节电价由政府制定。
据称,改革将以放开购售电主体为切入点,鼓励多个配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向发电商购电,并结合农村电力投资多元化改革,最终形成多个购售电主体竞争的格局。
当此敏感时刻,一份由世界银行出资援助、历时两年完成的《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最终报告》于9月19日公开发布。报告提出,当前电力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集中行使监管权力。而监管权力的分散和不明确等问题无疑对民营投资者投资该领域构成了障碍。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的电力改革主导权问题就此再成焦点。
世行报告:电改决策机制“效率不会很高”
“这份报告既有对电力监管体制历史、现状的深入翔实剖析,又有对将来改革方向的大胆建议,是一份有分量的研究报告,相信会对我国的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和电力监管机构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9月19日至20日,电监会与财政部、世界银行共同召开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与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国际研讨会。会上,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如此评价上述世行报告。
这份报告由国际咨询机构NERA及其联合体出具。从中国电力监管的现状、存在问题及竞争性电力市场的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除电力监管机构缺位的大胆表述之外,报告称:“三年多来,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似乎不太活跃。电力体制改革小组组长由国家发改委主任担任,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电监会副主席担任,这种将组长单位与办公室主任单位分属不同部门的安排,可能使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效率不会很高。”
报告称:“电力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设在电监会,但电监会在电力体制改革中不具主导地位,除电力市场设计外,电监会不负责设计和领导整体改革进程,也不负责电价改革等核心内容的改革设计和执行。”
报告提出,电力监管的三个主要内容包括:价格、质量、投资,而目前,国家发改委承担了电价制定和投资审批两项权力。
由此,出具报告者认为,国家发改委承担着制定能源或电力行业综合政策的职能,又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核准,后者占用其主要甚至全部精力,因此项目投资与电力成本、系统可靠性等与用户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可由电力监管机构负责执行。
报告同时称,电价监管本是电力监管机构的核心职能,这一职能由国家发改委承担,将直接导致电力工业宏观政策制定和行业规划能力严重弱化;令国家发改委与电监会职能交叉重叠,降低了监管效率。
争议 “三级电力交易中心”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世行报告的公开发布,体现了电监会在电力改革实施三年多来再次主张其监管权和改革主导权的积极姿态。
另有人士则指出,这种姿态背后的一个现实因素,是围绕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的一场争议。
此前的9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宣布,在公司总部、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实施市场交易与电网调度职能分开,分别设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各级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交易工作。
按国网公司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敏的说法,三级交易中心的设立,顺应了建设国家、区域、省级三级电力市场的需要,将使得三级电力市场建设的步伐加快。
但此举随即遭到业内质疑,被认为是国网公司方面意图“弱化区域电网”。
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5号文”),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其中明确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为“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为此,在电监会主导下,国内先后成立了东北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分别在东北、华东区域进行电力交易的试点。
当时确定的体制框架下,国网公司管辖范围内,设立了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北五大区域电网。南方电网公司则在5省区域内将原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
按2002年的改革方案,区域电网公司主要负责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进行电力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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