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施工企业改制重组 路在何方?
2005-11-25 11:34:11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A-
A+
电力18讯: 据了解,目前国网公司55家火电施工企业的10多万名职工对“主辅分离”十分关注,反应非常强烈。怎样在“主辅分离”前,切实解决好这些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保护电建职工的合法权益,选择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改制方案,是决策者们必须面对和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火电施工企业是电力行业公认的弱势群体,计划经济下的统收统支和改革开放后的微利政策让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转轨时期,市场的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使许多企业陷入困境。尽管近些年不少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内部改革,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从总体上看,始终没有走出困境,问题的症结在于“包袱”太重、积累太少、资本低劣、装备落后、经营单一、效益低下,缺少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条件。火电施工企业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及收入待遇明显差于电力行业其他单位,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安全生产受到严峻挑战。据统计,目前,国网公司55家火电施工企业的总资产260亿元,净资产仅为68亿元,而且相当一部分还是非经营性资产,大部分企业的负债率高达80%以上,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火电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企业负担沉重,全国大多数火电施工企业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比例基本上是2:1,有的甚至达到1:1,企业每年要为此支付上千万元的费用。目前,火电施工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对“主辅分离”后的医疗保险、统筹外支出和福利待遇存在很大忧虑,思想波动较大,成为改革的一个潜在不稳定因素。近几年,为了稳定职工队伍,虽然在职工住房等基础设施上花费了大量资金,但是由于历史欠帐太多,火电施工企业的人均住房面积远远低于电力行业平均水平。有关专家曾经高屋建瓴地指出,随着水电建设周期的缩短,风力发电的日具规模和核电技术的不断发展,顺应时代潮流的绿色能源将风起云涌、势不可挡,并逐步在中国电力市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在对应了3年左右的全国大面积缺电的局面后,以高耗能、高污染为主的火电建设将面临巨大的市场危机。目前,虽然电源建设高潮迭起,火电市场形势一片大好,但是由于电力投资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工程发包人出于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对火电施工企业压价现象十分普遍,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全部由火电施工企业自行“消化”。同时,全国55家火电施工企业所处的行政区域和经济区域各不相同,导致各个企业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参差不齐。所以,火电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并没有因为全国电力建设高潮的到来而有所减弱,反而不断加剧。
因此,新一轮的电建高潮不但没有使火电施工企业的生存环境和施工环境得到根本改变,反而掩盖了其内部深层次的矛盾,这对处于“主辅分离”核心地位的火电施工企业来说,极为不利。
让人欣慰的是,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不久前在电力部门考察指导时强调,改革不是“一刀切”,“主辅分离”不是简单的隔离,而是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为目的,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行“主辅分离”。
近年来,在企业的改革过程中,我们有许多十分成功的做法。如1999年底,甘肃安口电厂和嘉峪关电厂先后关闭后,当地电力公司将两单位的职工合理地安排到当地电力部门,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普通职工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2002年6月,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充分利用“厂网分开”的历史机遇,将火电施工企业的许多职工分流到各火电营运单位,使这些职工下半辈子有了“落脚点”。近期,国电集团将空壳电厂的职工合理分流到所属的其他企业,北京供电局将所属的一家农场改制为供电所,这些有益的探索,为我们即将实施的“主辅分离”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可供借鉴的经验。实践证明,企业要改制,就要最大限度地为职工利益着想,改革要持续,深化,就要付出成本和代价。由谁来付?显然不能只是职工,火电施工企业人员多、底子薄,但不论问题多复杂,都不能漠视职工的利益,更不能将职工作为改革的筹码,至少,要让大家看到希望。因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这是国有企业义不容辞和不可推卸的职责,在改革进程中,必须坚持这一点,没有稳定的局面,改革将无从谈起。只要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那么,任何形式的改革,最终受益的永远都将是最为普通的职工。(乌志文)
火电施工企业是电力行业公认的弱势群体,计划经济下的统收统支和改革开放后的微利政策让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转轨时期,市场的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使许多企业陷入困境。尽管近些年不少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内部改革,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从总体上看,始终没有走出困境,问题的症结在于“包袱”太重、积累太少、资本低劣、装备落后、经营单一、效益低下,缺少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条件。火电施工企业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及收入待遇明显差于电力行业其他单位,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安全生产受到严峻挑战。据统计,目前,国网公司55家火电施工企业的总资产260亿元,净资产仅为68亿元,而且相当一部分还是非经营性资产,大部分企业的负债率高达80%以上,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火电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企业负担沉重,全国大多数火电施工企业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比例基本上是2:1,有的甚至达到1:1,企业每年要为此支付上千万元的费用。目前,火电施工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对“主辅分离”后的医疗保险、统筹外支出和福利待遇存在很大忧虑,思想波动较大,成为改革的一个潜在不稳定因素。近几年,为了稳定职工队伍,虽然在职工住房等基础设施上花费了大量资金,但是由于历史欠帐太多,火电施工企业的人均住房面积远远低于电力行业平均水平。有关专家曾经高屋建瓴地指出,随着水电建设周期的缩短,风力发电的日具规模和核电技术的不断发展,顺应时代潮流的绿色能源将风起云涌、势不可挡,并逐步在中国电力市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在对应了3年左右的全国大面积缺电的局面后,以高耗能、高污染为主的火电建设将面临巨大的市场危机。目前,虽然电源建设高潮迭起,火电市场形势一片大好,但是由于电力投资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工程发包人出于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对火电施工企业压价现象十分普遍,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全部由火电施工企业自行“消化”。同时,全国55家火电施工企业所处的行政区域和经济区域各不相同,导致各个企业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参差不齐。所以,火电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并没有因为全国电力建设高潮的到来而有所减弱,反而不断加剧。
因此,新一轮的电建高潮不但没有使火电施工企业的生存环境和施工环境得到根本改变,反而掩盖了其内部深层次的矛盾,这对处于“主辅分离”核心地位的火电施工企业来说,极为不利。
让人欣慰的是,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不久前在电力部门考察指导时强调,改革不是“一刀切”,“主辅分离”不是简单的隔离,而是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为目的,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行“主辅分离”。
近年来,在企业的改革过程中,我们有许多十分成功的做法。如1999年底,甘肃安口电厂和嘉峪关电厂先后关闭后,当地电力公司将两单位的职工合理地安排到当地电力部门,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普通职工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2002年6月,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充分利用“厂网分开”的历史机遇,将火电施工企业的许多职工分流到各火电营运单位,使这些职工下半辈子有了“落脚点”。近期,国电集团将空壳电厂的职工合理分流到所属的其他企业,北京供电局将所属的一家农场改制为供电所,这些有益的探索,为我们即将实施的“主辅分离”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可供借鉴的经验。实践证明,企业要改制,就要最大限度地为职工利益着想,改革要持续,深化,就要付出成本和代价。由谁来付?显然不能只是职工,火电施工企业人员多、底子薄,但不论问题多复杂,都不能漠视职工的利益,更不能将职工作为改革的筹码,至少,要让大家看到希望。因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这是国有企业义不容辞和不可推卸的职责,在改革进程中,必须坚持这一点,没有稳定的局面,改革将无从谈起。只要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那么,任何形式的改革,最终受益的永远都将是最为普通的职工。(乌志文)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
2020-02-22

- 《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
2019-09-14
- 发改委持续加码,下一阶段重点形
2019-09-14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
2019-03-21

- 2018年电改综合改革、售电侧改
2019-03-03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