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出台改革意见 深化发电企业体制改革
2004-06-11 13:22:13 来源: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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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深化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发电企业改革,实施发电企业主辅分离和运检分离,是落实国家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和体制保障。6月8日,集团公司下发深化发电企业深化体制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发电企业体制改革,有利于按照电力市场化取向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现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企业结合各自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特点,更好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稳定职工队伍,调动经营者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规模优势,提高集团公司整体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适应能力。
意见指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和国家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实施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实施主辅分离、运检分离,逐步推进“运管”分离,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的新的组织结构体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体制改革带动机制创新,做强主业,放开搞活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发电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运检分离及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实现企业资产、人员和组织结构的合理化,达到发电公司精干化、检修公司专业化、辅业公司社会化;原则上2004年内完成发电企业主辅、运检的体制性分离,形成各自主营业务突出、管理重点明确、资源配置趋于合理的法人经济实体。同时,积极推进辅业产权多元化改制。在此基础上,适时对发电公司经营管理与生产运行进行体制性分离。
意见要求,改革要遵循“依法进行、规范操作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精简效能、精干高效综合配套、整体推进”的原则进行。改革在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下进行,各二级单位负责制定其总体改革方案,并具体组织和领导所属发电企业的体制改革工作。
意见就现有发电企业、新建发电企业、扩建机组的发电企业等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改革的组织领导、主要工作步骤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就隶属关系、资产划分、出资人和出资比例、相互间的经济关系、内外部市场、扶持辅业公司和理顺辅业公司内部管理关系、企业代行的政府职能及社会职能、劳动关系及员工所有制身份、离、退休等人员的归属与管理、内部市场的有序竞争、富余人员安置、人员划分、工资划分等十三方面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意见最后重点强调,深化发电企业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操作复杂、涉及企业当前和长远利益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各级组织和领导要高度重视,党、政、工要密切配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集团公司始终保持一致。要准确把握改革的重点,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操作,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确保改革和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如期完成。
意见指出,深化发电企业体制改革,有利于按照电力市场化取向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现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企业结合各自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特点,更好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稳定职工队伍,调动经营者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规模优势,提高集团公司整体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适应能力。
意见指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和国家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实施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实施主辅分离、运检分离,逐步推进“运管”分离,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的新的组织结构体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体制改革带动机制创新,做强主业,放开搞活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发电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运检分离及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实现企业资产、人员和组织结构的合理化,达到发电公司精干化、检修公司专业化、辅业公司社会化;原则上2004年内完成发电企业主辅、运检的体制性分离,形成各自主营业务突出、管理重点明确、资源配置趋于合理的法人经济实体。同时,积极推进辅业产权多元化改制。在此基础上,适时对发电公司经营管理与生产运行进行体制性分离。
意见要求,改革要遵循“依法进行、规范操作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精简效能、精干高效综合配套、整体推进”的原则进行。改革在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下进行,各二级单位负责制定其总体改革方案,并具体组织和领导所属发电企业的体制改革工作。
意见就现有发电企业、新建发电企业、扩建机组的发电企业等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改革的组织领导、主要工作步骤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就隶属关系、资产划分、出资人和出资比例、相互间的经济关系、内外部市场、扶持辅业公司和理顺辅业公司内部管理关系、企业代行的政府职能及社会职能、劳动关系及员工所有制身份、离、退休等人员的归属与管理、内部市场的有序竞争、富余人员安置、人员划分、工资划分等十三方面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意见最后重点强调,深化发电企业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操作复杂、涉及企业当前和长远利益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各级组织和领导要高度重视,党、政、工要密切配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集团公司始终保持一致。要准确把握改革的重点,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操作,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确保改革和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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