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改革不仅仅是“竞价上网”
2004-04-29 08:58:2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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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处长向海平释疑电改热点
■本报记者 乔国栋 实习记者 卢娟
对于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目前存在不同认识,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处长向海平日前在中国产业发展论坛电力产业专题研讨会上,就多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应该用市场机制解决电力供需长期平衡问题。在当前电力短缺情况下,更应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电力改革和发展
仍然存在突出问题
目前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向海平说主要表现在:电力发展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容易失调,电力建设和电力供需形势周期性大起大落;电力工业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发展成本较高,付出的代价较大;电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尚未建立,不能实现有效激励和有效约束;电力市场建设刚刚起步,开放有序、协调配套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格局尚未形成;政府职能没有实质性转变,电力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没有理顺,宏观调控职能缺位、监管职能错位、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错位的问题仍然比较明显;电力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部门实施电力宏观调控、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缺乏必要法律约束和保障。
向海平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电力市场化改革迟缓、滞后,没有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后,上述问题应该迎刃而解。
电力市场化改革
不仅仅是“竞价上网”
向海平说,现在很多同志一提到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把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竞价上网”这四个字划等号,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狭隘的甚至是错误的。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缺电情况下不能搞市场化改革”以及“电力体制改革就是电力企业改革”等错误观点。
他认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市场中电力电量的竞争方式多种多样,既包括现货竞价,又包括各种中长期或短期合同竞争,还包括期货竞争。在多卖方、多买方市场体制下,以竞争方式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本身就是竞争性的,而且这种竞争性的市场运行比较平稳可靠,交易风险和市场波动相对较小。英国电力市场改革是比较彻底的,但初期实时竞价电量大概是10%,其余90%左右是合同方式的竞争。后来实时竞价电量降到只有5%左右,合同方式竞争电量占到95%左右,但英国的电力市场上网电量都是竞争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百分之百的上网电量都是实时竞价,那么这个市场是非常不稳定、不安全的。
向海平坚持说,真正的市场竞争不是在电厂建好以后才开始的,应该从招标选择业主就开始,贯穿于招标选择业主、筹集资金、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到燃料采购、生产运行的全过程。电力工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总成本的很大部分是固定成本。如果一座电厂建好之前就把造价搞得很高,财务包袱很重,甚至质量存在较大问题,那么它建好后搞竞争,无论多么努力也可能没有竞争力,因为它先天不足,所以等到这个时候才搞市场化,那只是亡羊补牢。
电力市场化改革
需要政府部门转变管电方式
真正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向海平认为,不仅包括电力企业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重组及有效约束、激励机制的建立,更应该包括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的实质性转变。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府职能创新和突破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龙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投资审批体制和电价审批机制,越来越不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要求,目前电力市场化的关键取决于政府部门职能的实质性改革。
向海平认为,政府宏观部门职能定位应该是切实制定好发展战略,制定好宏观政策,做好发展规划,搞好宏观预测,建立一个好的体制和发展机制。关于监管机构的定位,向海平认为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资质审查、市场准入,对价格、成本、投资、服务和市场竞争行为实施有效监管,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宏观发展规划、宏观政策等。
电力供需最重要的是保持平衡,并有适当容量的备用,少了不行,过多也不行。有专家预言,在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下,2008年开始电力又会出现大量富余。这类问题虽然与缺电的性质不同,但产生的后果同样严重。向海平说,传统的行政手段、计划手段,旧的经营管理模式,必然导致电力建设和电力供需形势周期性大起大落。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长效机制,并配合运用好宏观调控手段和现代监管手段,才能解决我<
■本报记者 乔国栋 实习记者 卢娟
对于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目前存在不同认识,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处长向海平日前在中国产业发展论坛电力产业专题研讨会上,就多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应该用市场机制解决电力供需长期平衡问题。在当前电力短缺情况下,更应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电力改革和发展
仍然存在突出问题
目前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向海平说主要表现在:电力发展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容易失调,电力建设和电力供需形势周期性大起大落;电力工业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发展成本较高,付出的代价较大;电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尚未建立,不能实现有效激励和有效约束;电力市场建设刚刚起步,开放有序、协调配套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格局尚未形成;政府职能没有实质性转变,电力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没有理顺,宏观调控职能缺位、监管职能错位、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错位的问题仍然比较明显;电力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部门实施电力宏观调控、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缺乏必要法律约束和保障。
向海平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电力市场化改革迟缓、滞后,没有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后,上述问题应该迎刃而解。
电力市场化改革
不仅仅是“竞价上网”
向海平说,现在很多同志一提到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把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竞价上网”这四个字划等号,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狭隘的甚至是错误的。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缺电情况下不能搞市场化改革”以及“电力体制改革就是电力企业改革”等错误观点。
他认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市场中电力电量的竞争方式多种多样,既包括现货竞价,又包括各种中长期或短期合同竞争,还包括期货竞争。在多卖方、多买方市场体制下,以竞争方式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本身就是竞争性的,而且这种竞争性的市场运行比较平稳可靠,交易风险和市场波动相对较小。英国电力市场改革是比较彻底的,但初期实时竞价电量大概是10%,其余90%左右是合同方式的竞争。后来实时竞价电量降到只有5%左右,合同方式竞争电量占到95%左右,但英国的电力市场上网电量都是竞争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百分之百的上网电量都是实时竞价,那么这个市场是非常不稳定、不安全的。
向海平坚持说,真正的市场竞争不是在电厂建好以后才开始的,应该从招标选择业主就开始,贯穿于招标选择业主、筹集资金、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到燃料采购、生产运行的全过程。电力工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总成本的很大部分是固定成本。如果一座电厂建好之前就把造价搞得很高,财务包袱很重,甚至质量存在较大问题,那么它建好后搞竞争,无论多么努力也可能没有竞争力,因为它先天不足,所以等到这个时候才搞市场化,那只是亡羊补牢。
电力市场化改革
需要政府部门转变管电方式
真正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向海平认为,不仅包括电力企业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重组及有效约束、激励机制的建立,更应该包括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的实质性转变。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府职能创新和突破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龙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投资审批体制和电价审批机制,越来越不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要求,目前电力市场化的关键取决于政府部门职能的实质性改革。
向海平认为,政府宏观部门职能定位应该是切实制定好发展战略,制定好宏观政策,做好发展规划,搞好宏观预测,建立一个好的体制和发展机制。关于监管机构的定位,向海平认为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资质审查、市场准入,对价格、成本、投资、服务和市场竞争行为实施有效监管,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宏观发展规划、宏观政策等。
电力供需最重要的是保持平衡,并有适当容量的备用,少了不行,过多也不行。有专家预言,在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下,2008年开始电力又会出现大量富余。这类问题虽然与缺电的性质不同,但产生的后果同样严重。向海平说,传统的行政手段、计划手段,旧的经营管理模式,必然导致电力建设和电力供需形势周期性大起大落。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长效机制,并配合运用好宏观调控手段和现代监管手段,才能解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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