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工商总局联手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
2004-01-15 16:48:06 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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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新网1月15日电(记者尹丹丹)为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特别是规范电网经营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并网调度行为,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了《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并已正式发布。
据电监会有关人士介绍,《示范文本》共20章,包括“双方义务”、“并网条件”、“并网申请及受理”、“调试期的并网调度”、“调度运行”、“发电计划”、“设备检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调度通信”、“事故处理与调查”、“违约责任”等内容。中国境内电厂并网运行时,发电企业与电网经营企业应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并网调度协议。
有关专家指出,此次推出的《示范文本》将为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进行并网调度协议谈判及签订协议提供较大方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并网调度协议的签约率和履约率;有利于规范电网经营企业调度行为和发电企业并网运行行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有利于构建新型厂网关系,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促进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据悉,电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将会同电厂(机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对电力企业签订和履行并网调度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电监会有关人士介绍,《示范文本》共20章,包括“双方义务”、“并网条件”、“并网申请及受理”、“调试期的并网调度”、“调度运行”、“发电计划”、“设备检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调度通信”、“事故处理与调查”、“违约责任”等内容。中国境内电厂并网运行时,发电企业与电网经营企业应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并网调度协议。
有关专家指出,此次推出的《示范文本》将为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进行并网调度协议谈判及签订协议提供较大方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并网调度协议的签约率和履约率;有利于规范电网经营企业调度行为和发电企业并网运行行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有利于构建新型厂网关系,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促进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据悉,电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将会同电厂(机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对电力企业签订和履行并网调度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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