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电力改制警醒垄断行业
2003-09-25 10:48:47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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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新闻周报9月23日报道)一道由三部委联合下发的急令,让电力系统欲“投资”发电或电网业务的职工中断了发财梦。
这一急令名为《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国资改革[200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是今年8月25日由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
“通知真正传达到职工的手里,已到了9月中旬。”湖南省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朱泌生介绍说。另一位观察人士告诉记者,这一急令的实际执行不仅将贯穿今年下半年,而且范围将波及整个垄断行业。
“37号文件”
在“37号文件”的开篇,就列出了电力企业三条“罪状”:违规实施国有电力企业职工持股改制;企业改制未经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未经评估或未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国有电力企业的利润向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的企业转移等。
记者注意到,这里提到的“电力企业”,是指经营发电或电网业务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或国有非上市控股企业。而核心内容,则是暂停电力企业的职工投资发电或电网业务。其中叫停的项目包括:
一是暂停将电力企业改制为职工持股的企业。改制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的方式包括职工自然人直接持股、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职工通过持股“三产”及多种经营等企业间接持股电力企业。
二是暂停将电力企业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等实物资产,出售给职工或职工持股的企业;暂停违规改制或新设立职工持股的企业投资新设立发电企业。
“凡涉及以上内容的电力企业改制方案、实物资产出售方案和新设立企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电力企业都要无条件地暂停其审批工作,正在审批的也必须立即停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政策法规一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位人士同时透露,根据“37号文件”的规定,严禁地方企业未经审批实施企业改制、出售资产和新设立企业。“谁违反了国办发[2000]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那相关的投资和交易活动将一律无效。”
三部委之所以联合紧急下发“37号文件”,其中的缘由自然不可能平白无故。“原因是电力企业在改制中确实出现了问题。”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这位人士介绍。
“一旦那些违规改制成为现实,将有可能给中国的整个电力体制改革带来更多的后遗症,为未来的厂网分开乃至竞价上网等改革埋下绊脚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顾问朱成章如此评价说。
业界认为,“37号文件”的出台,将在电力系统引发一次大的地震,受此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山东鲁能、江苏苏源等电力企业。甚至有人指出,鲁能可能是此次急令下发的直接导火线。
类似“改制”并不鲜见
“鲁能没有搞任何形式的职工持股。”近日,山东电力集团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学广在不同场合于媒体面前辟谣。
但毫无疑问,光辟谣似乎不足以平息事件的余波。传闻始于今年4月,但鲁能内部集资一事却早在2002年12月底就发生了,当时的要求是3天内由鲁能职工和管理层集资31亿元现金。集资额按级别分配,其中普通职工和科级干部3万元、处级干部5万元、局级干部8万元。
当时有人评论说,“拥有360亿元资产的鲁能正疾步走在民营化的道路上。”鲁能的“目标”是用职工和管理层入股的31亿元控制360亿元。
据湖南省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朱泌生透露,电力系统中的内部职工集资事件并不少见。事实上,有相当多的在职领导利用职权之便,从事采购、委托承包工程和增值服务等业务。
“这样的企业很多,基本上由内部职工组成,像湖南省电力公司就派生出了七八十家这样的小企业。”刚从湖南省电力公司某处处长职位退下来的老顾如此告诉记者。就在上个月,他和另3名电力职工成立了一家服务公司,代理经营电器产品。
据悉,黔北电厂早已经实行了职工持股,其在投资建立新电厂的时候就曾经在借助银行贷款的基础上吸收了一批职工投资,现在其职工都有双份收入,一是工资,一是股权收入。
该叫停所有垄断国企“民营化”
显然,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即将全面展开之前的这个时间段中,一些政策上的漏洞是部分企业火速改制的主要原因。“37号文件”明确指出,一些电力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通过电网调度让职工持股的发电企业多发电,擅自提高对职工持股的发电企业的购电价格,或者在采购、增值服务等方面通过非法手段将利润转给职工持股企业。
这一急令名为《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国资改革[200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是今年8月25日由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
“通知真正传达到职工的手里,已到了9月中旬。”湖南省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朱泌生介绍说。另一位观察人士告诉记者,这一急令的实际执行不仅将贯穿今年下半年,而且范围将波及整个垄断行业。
“37号文件”
在“37号文件”的开篇,就列出了电力企业三条“罪状”:违规实施国有电力企业职工持股改制;企业改制未经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未经评估或未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国有电力企业的利润向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的企业转移等。
记者注意到,这里提到的“电力企业”,是指经营发电或电网业务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或国有非上市控股企业。而核心内容,则是暂停电力企业的职工投资发电或电网业务。其中叫停的项目包括:
一是暂停将电力企业改制为职工持股的企业。改制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的方式包括职工自然人直接持股、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职工通过持股“三产”及多种经营等企业间接持股电力企业。
二是暂停将电力企业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等实物资产,出售给职工或职工持股的企业;暂停违规改制或新设立职工持股的企业投资新设立发电企业。
“凡涉及以上内容的电力企业改制方案、实物资产出售方案和新设立企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电力企业都要无条件地暂停其审批工作,正在审批的也必须立即停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政策法规一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位人士同时透露,根据“37号文件”的规定,严禁地方企业未经审批实施企业改制、出售资产和新设立企业。“谁违反了国办发[2000]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那相关的投资和交易活动将一律无效。”
三部委之所以联合紧急下发“37号文件”,其中的缘由自然不可能平白无故。“原因是电力企业在改制中确实出现了问题。”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这位人士介绍。
“一旦那些违规改制成为现实,将有可能给中国的整个电力体制改革带来更多的后遗症,为未来的厂网分开乃至竞价上网等改革埋下绊脚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顾问朱成章如此评价说。
业界认为,“37号文件”的出台,将在电力系统引发一次大的地震,受此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山东鲁能、江苏苏源等电力企业。甚至有人指出,鲁能可能是此次急令下发的直接导火线。
类似“改制”并不鲜见
“鲁能没有搞任何形式的职工持股。”近日,山东电力集团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学广在不同场合于媒体面前辟谣。
但毫无疑问,光辟谣似乎不足以平息事件的余波。传闻始于今年4月,但鲁能内部集资一事却早在2002年12月底就发生了,当时的要求是3天内由鲁能职工和管理层集资31亿元现金。集资额按级别分配,其中普通职工和科级干部3万元、处级干部5万元、局级干部8万元。
当时有人评论说,“拥有360亿元资产的鲁能正疾步走在民营化的道路上。”鲁能的“目标”是用职工和管理层入股的31亿元控制360亿元。
据湖南省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朱泌生透露,电力系统中的内部职工集资事件并不少见。事实上,有相当多的在职领导利用职权之便,从事采购、委托承包工程和增值服务等业务。
“这样的企业很多,基本上由内部职工组成,像湖南省电力公司就派生出了七八十家这样的小企业。”刚从湖南省电力公司某处处长职位退下来的老顾如此告诉记者。就在上个月,他和另3名电力职工成立了一家服务公司,代理经营电器产品。
据悉,黔北电厂早已经实行了职工持股,其在投资建立新电厂的时候就曾经在借助银行贷款的基础上吸收了一批职工投资,现在其职工都有双份收入,一是工资,一是股权收入。
该叫停所有垄断国企“民营化”
显然,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即将全面展开之前的这个时间段中,一些政策上的漏洞是部分企业火速改制的主要原因。“37号文件”明确指出,一些电力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通过电网调度让职工持股的发电企业多发电,擅自提高对职工持股的发电企业的购电价格,或者在采购、增值服务等方面通过非法手段将利润转给职工持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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