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定电监会 谁影响了中国电力改革方案?
2003-04-11 11:09:01 来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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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王晓冰/文
从一开始,围绕着电监会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
从最初是否要成立一个专业的电力监管机构,到电监会究竟应该包括哪些职能,与原来管电的部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应该形成什么样的管理架构,再到电监会的编制、成立方式,无一不是公众和业内外专家们关注的焦点话题。
直至3月份全国“两会”前夕,当有关成立能源监管委员会的消息不胫而走时,对于电监会这个尚未挂牌的新机构的前途,不少人仍心存疑虑。
2003年3月25日,电力监管委员会终于在人们漫长的等待中揭开了面纱。自2002年底就任以来一直行事低调的主席柴松岳和副主席邵秉仁、宋密和史玉波也第一次集体亮相,在北京市西长安街86号三层的一间会议室中言笑晏晏地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严格地说,这是一次没有太多新闻的新闻发布会,因为此前的各种报道已经使为数不少的人大体知晓了电监会的职能构架。在与会的很多记者们看来,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功能在于宣布电监会正式进入角色。
不过,对于那些一直在关心电力改革进程的公众而言,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最大意义在于:一切关于电监会的流言和猜测终于结束了。
而此时,距离2002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即一般所指的五号文件),已经整整一年过去了。
小部门、大监管
在国务院为这个新生机构确定的10项职能中,分量最重的当属第九项,“根据国务院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按照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对《财经》的说法,在未来的数年中,这将成为电监会的一个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因为面对电力改革大幕拉开后错综复杂的电力业内以及地方之间的各种矛盾,“以改革来统领全局,以改革来促进发展”,将是电监会未来的一个基本的应对方针(参见辅文:专访邵秉仁)。
在过去一年中成功扮演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核心发电机组角色的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现在已经从原国家计委迁入电监会的办公楼中,这里今后仍将是主导中国电力改革的指挥中心。担任这个办公室主任的是国务院原体改办副主任、现任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
按照中编办最后确定的方案,电监会的编制为98人。了解情况的业内人士都知道,在体改办原来起草的建议中曾有大、中、小三种方案,其中“大方案”为500人,“中方案”为200人,“小方案”为50人。
不过无论是哪种方案,都没有提及电力体制改革主导权的问题。两相比较,目前电监会的职能构架实际上是以“中方案”为内核,再加上组织实施电力改革的职责,而在人数上略有删减。
在一些精于研究“改革政治经济学”的人看来,编制的大小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权力的大小。不过这种说法并不适用于电监会这个新生机构。按照副主席邵秉仁的讲法,“电监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机构,成立的目的就在于放松管制”。
业内权威人士则指出,电力体制改革的主导权放至电监会的意义相当重大,这标志着中国过去由政府机构自己改自己的旧有模式的结束,而第一次由政府授权一个独立的监管部门来主导改革。而且,由于电力体制改革必然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因此这一职能在可见的将来都会长期存在。
另外,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在电监会的编制问题上目前仍然留有两个缺口,其一是“将来视运行情况再做调整”,其二则是“派出分支机构编制另行核定”。
电监会是否要将目前在国家发改委的电力定价权拿过来,一度曾是业界争论的热点话题,有人甚至提出,如果电监会不管电价,就会变成“花瓶”。这种说法显然并没有得到电监会高层的认同。邵秉仁在接受《财经》采访时反复强调,电监会不是政府组成部门,不能既管定价,又管监督,“这不是与监守自盗一样吗?”
实际上,电监部门的人亦深知,电价问题相当复杂,并不是一个行业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可以承担得了的。中国集资办电的历史形成了“一省一价”、“一厂一价”甚至是“一机一价”的混乱的价格体系,在目前电力市场还没有发育的情况下,短期内还不可能由市场形成电价。而作为一个基础性的价格,电价与其他产业密切相关,电价一变,其他行业的价格构成成本都要发生变化,另外,水、石油、煤的价格也直接影响到电价,只有政府的宏观综合部门有力量平衡这种关系。
邵秉仁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由发改委管定价,由电监会进行价格监督,并根据监督的情况,提出价格建议是符合当前现实的安排。但是政府也应随着电力市场的发育逐步减少直接审批定价,当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已经完全由市场决定的时候,就要废除制定价格的职能。电监会才能全部执行管理价格的职能。
实际上,与电监会存在职能交叉的部门不止计委或者说新成立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有此次两会期间宣布组建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正在
从一开始,围绕着电监会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
从最初是否要成立一个专业的电力监管机构,到电监会究竟应该包括哪些职能,与原来管电的部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应该形成什么样的管理架构,再到电监会的编制、成立方式,无一不是公众和业内外专家们关注的焦点话题。
直至3月份全国“两会”前夕,当有关成立能源监管委员会的消息不胫而走时,对于电监会这个尚未挂牌的新机构的前途,不少人仍心存疑虑。
2003年3月25日,电力监管委员会终于在人们漫长的等待中揭开了面纱。自2002年底就任以来一直行事低调的主席柴松岳和副主席邵秉仁、宋密和史玉波也第一次集体亮相,在北京市西长安街86号三层的一间会议室中言笑晏晏地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严格地说,这是一次没有太多新闻的新闻发布会,因为此前的各种报道已经使为数不少的人大体知晓了电监会的职能构架。在与会的很多记者们看来,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功能在于宣布电监会正式进入角色。
不过,对于那些一直在关心电力改革进程的公众而言,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最大意义在于:一切关于电监会的流言和猜测终于结束了。
而此时,距离2002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即一般所指的五号文件),已经整整一年过去了。
小部门、大监管
在国务院为这个新生机构确定的10项职能中,分量最重的当属第九项,“根据国务院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按照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对《财经》的说法,在未来的数年中,这将成为电监会的一个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因为面对电力改革大幕拉开后错综复杂的电力业内以及地方之间的各种矛盾,“以改革来统领全局,以改革来促进发展”,将是电监会未来的一个基本的应对方针(参见辅文:专访邵秉仁)。
在过去一年中成功扮演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核心发电机组角色的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现在已经从原国家计委迁入电监会的办公楼中,这里今后仍将是主导中国电力改革的指挥中心。担任这个办公室主任的是国务院原体改办副主任、现任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
按照中编办最后确定的方案,电监会的编制为98人。了解情况的业内人士都知道,在体改办原来起草的建议中曾有大、中、小三种方案,其中“大方案”为500人,“中方案”为200人,“小方案”为50人。
不过无论是哪种方案,都没有提及电力体制改革主导权的问题。两相比较,目前电监会的职能构架实际上是以“中方案”为内核,再加上组织实施电力改革的职责,而在人数上略有删减。
在一些精于研究“改革政治经济学”的人看来,编制的大小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权力的大小。不过这种说法并不适用于电监会这个新生机构。按照副主席邵秉仁的讲法,“电监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机构,成立的目的就在于放松管制”。
业内权威人士则指出,电力体制改革的主导权放至电监会的意义相当重大,这标志着中国过去由政府机构自己改自己的旧有模式的结束,而第一次由政府授权一个独立的监管部门来主导改革。而且,由于电力体制改革必然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因此这一职能在可见的将来都会长期存在。
另外,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在电监会的编制问题上目前仍然留有两个缺口,其一是“将来视运行情况再做调整”,其二则是“派出分支机构编制另行核定”。
电监会是否要将目前在国家发改委的电力定价权拿过来,一度曾是业界争论的热点话题,有人甚至提出,如果电监会不管电价,就会变成“花瓶”。这种说法显然并没有得到电监会高层的认同。邵秉仁在接受《财经》采访时反复强调,电监会不是政府组成部门,不能既管定价,又管监督,“这不是与监守自盗一样吗?”
实际上,电监部门的人亦深知,电价问题相当复杂,并不是一个行业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可以承担得了的。中国集资办电的历史形成了“一省一价”、“一厂一价”甚至是“一机一价”的混乱的价格体系,在目前电力市场还没有发育的情况下,短期内还不可能由市场形成电价。而作为一个基础性的价格,电价与其他产业密切相关,电价一变,其他行业的价格构成成本都要发生变化,另外,水、石油、煤的价格也直接影响到电价,只有政府的宏观综合部门有力量平衡这种关系。
邵秉仁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由发改委管定价,由电监会进行价格监督,并根据监督的情况,提出价格建议是符合当前现实的安排。但是政府也应随着电力市场的发育逐步减少直接审批定价,当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已经完全由市场决定的时候,就要废除制定价格的职能。电监会才能全部执行管理价格的职能。
实际上,与电监会存在职能交叉的部门不止计委或者说新成立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有此次两会期间宣布组建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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