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干预未果 电力直供湖北“难产”
2003-06-02 08:50:11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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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记者 钟惟 特约记者 梁华 武汉 宜昌报道
“这件事本来是你们先搞起来的,现在省里来协调,你们又不积极了。”5月14日,在一次不对外公开的大用户直供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湖北省经贸委副主任詹才泳对电力直供迟迟不能落实非常生气。
在湖北省宜昌市点军载电工业区实行事实直供两年多后,一个未获国家批准的市级电力直供终于演变为省政府明文批准、三家大型用电企业共同参与的“过网直供”试点。但本来应该在4月底以前落实到位的首份过网直供合同至今“难产”。
刚刚分家的电厂和电网、地方利益和公众利益、现行法规和新出台的地方政策、市场之手和政策之手在电力直供舞台上上演着一出出“左右手互搏”的游戏,最终惊动了国家电力行业的最高监管部门。5月初,国家电监委副主席邵秉仁在湖北措辞严厉:电力直供必须经国家批准,湖北省经贸委无此权力,但是推行电力直供仍处于两难境地。交锋
2001年1月,葛洲坝电厂与宜昌市点军区签订双边协议,成立载电体工业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实行电力直供。当时宜昌大工业用电每度为0.409元/千瓦时,而直供电价仅仅为0.25元/千瓦时,即使这样,卖给国家电网的上网电价仅为0.102元,按合同每年给载电工业区供电10亿度,葛洲坝电厂可增收1.5亿元,因而成为直供的先行者。
正因为得到了电厂低于供电市场30%多的低价电承诺,年用电量约3亿千瓦时的7家高耗能项目在试验区落户。
然而,直供撼动了垄断经营数十年的电网经营企业,有关制止葛洲坝电厂扰乱供电市场的请求被逐层递交到了湖北省政府、湖北省电力公司、国电华中公司直至国家电力公司。
电厂、电网、用电企业以及地方政府仍然在直供时机是否成熟、是否损害其他用户利益等原则问题以及过网费、上网电价、地方税费等细节问题上争执不下。
4月17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供”专题调研组来到湖北。在“裁判”公平主持下的多方交流沟通的“直供”调研座谈会上,省、市政府、用户、电厂、电网各持己见,力尽陈辞。
宜昌供电局据法力争:根据《电力法》第二十五条和《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九条规定,宜昌市供电局认为,专线直供首先就违了法。正如该局副局长刘明胜谈到的,直供对电网经营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如果“直供”将导致市场的竞争,那只能是一场不同待遇前提下的不公平竞争。
湖北省电力公司认为,根据国务院
“这件事本来是你们先搞起来的,现在省里来协调,你们又不积极了。”5月14日,在一次不对外公开的大用户直供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湖北省经贸委副主任詹才泳对电力直供迟迟不能落实非常生气。
在湖北省宜昌市点军载电工业区实行事实直供两年多后,一个未获国家批准的市级电力直供终于演变为省政府明文批准、三家大型用电企业共同参与的“过网直供”试点。但本来应该在4月底以前落实到位的首份过网直供合同至今“难产”。
刚刚分家的电厂和电网、地方利益和公众利益、现行法规和新出台的地方政策、市场之手和政策之手在电力直供舞台上上演着一出出“左右手互搏”的游戏,最终惊动了国家电力行业的最高监管部门。5月初,国家电监委副主席邵秉仁在湖北措辞严厉:电力直供必须经国家批准,湖北省经贸委无此权力,但是推行电力直供仍处于两难境地。交锋
2001年1月,葛洲坝电厂与宜昌市点军区签订双边协议,成立载电体工业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实行电力直供。当时宜昌大工业用电每度为0.409元/千瓦时,而直供电价仅仅为0.25元/千瓦时,即使这样,卖给国家电网的上网电价仅为0.102元,按合同每年给载电工业区供电10亿度,葛洲坝电厂可增收1.5亿元,因而成为直供的先行者。
正因为得到了电厂低于供电市场30%多的低价电承诺,年用电量约3亿千瓦时的7家高耗能项目在试验区落户。
然而,直供撼动了垄断经营数十年的电网经营企业,有关制止葛洲坝电厂扰乱供电市场的请求被逐层递交到了湖北省政府、湖北省电力公司、国电华中公司直至国家电力公司。
电厂、电网、用电企业以及地方政府仍然在直供时机是否成熟、是否损害其他用户利益等原则问题以及过网费、上网电价、地方税费等细节问题上争执不下。
4月17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供”专题调研组来到湖北。在“裁判”公平主持下的多方交流沟通的“直供”调研座谈会上,省、市政府、用户、电厂、电网各持己见,力尽陈辞。
宜昌供电局据法力争:根据《电力法》第二十五条和《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九条规定,宜昌市供电局认为,专线直供首先就违了法。正如该局副局长刘明胜谈到的,直供对电网经营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如果“直供”将导致市场的竞争,那只能是一场不同待遇前提下的不公平竞争。
湖北省电力公司认为,根据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