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给电力行业带来的变化
2003-03-18 15:40:09 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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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说,中国如期完成了电力改革任务,这是电力行业发展的里程碑。
备受关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终于在去年底尘埃落定。两大电网、五大发电集团、四大辅业集团同时挂牌成立,电力行业终于实现了酝酿已久的拆分计划。
对于电力体制改革,最引入关注的是国电公司的拆分。这次电力改革决不仅仅是一个拆分的概念,而是政企分开、资产重组、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监管有机组合形成的新的运行机制。业内人士曾将两家电网集团、五家发电集团及中国电监会统称为"八路军",而将四大辅业公司统称为"新四军"。2002年12月29日11家重组后成立的电力公司在人民大会堂的集结,表明"八路军、新四军"已经整装待发了。这是中国电力行业向市场化迈进的标志,它必将给电力行业带来巨大的变化。
电力行业上市公司重组力度加大
随著电力行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该行业重组时代也正式拉开序幕,其为各大集团的发展、重组、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机会,电力资本市场面临著新的机遇。
首先,电力资本运营的条件也更加成熟。由于2000年10月颁布的国发办第69号文规定,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流动。此举无疑束缚了电力公司资本运营的手脚,特别对电力上市公司收购母公司优质发电资产、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产生了严重影响。但是,随著电力体制改革的正式实施,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就自然解冻,一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可以顺利开展,这对现有国电系统上市公司而言无疑是个利好,冰冻两年的资产重组量能将得到强力释放,电力行业酝酿已久的资本运营将会陆续展开。
其次,电力体制改革将对我国电力行业和电力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国发(2002)5号文件赋予了五家发电集团和两家电网公司投融资职能,并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同时,国家对这七家企业集团的经营方式提出的要求是以电为主,兼顾多种经营,大力开展资本运营。加之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中给电网公司预留了647万千瓦的发电资产,要求两年内留在电网,两年后可以出售。留给电力辅业集团的920万千瓦发电资产权益容量也有置换转让的可能,这也为五大发电集团实施收购提供了可能。由于资源的拆分,按照拆分方案,国家电力公司直接控股及下属省电力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将面临大规模的产权重组,目前一些由省电力公司(局)控股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将改变,将会由新组建的全国性的发电集团公司控股,也就是说一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资产规模将扩大数倍,新的母公司实力会更强,从而使其能够得到更大扶持。由于控股股东的变更,一些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原来局限在一个省区域,依托新组建的股东大公司,它的电力经营范围可以向外省拓展,从而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随著资源的重新整合,国家电力公司的拆分,使电力市场上的垄断被打破,新组建的发电集团公司必然选择一两家上市公司作为自身在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窗口,不断注入优良资产,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窗口作用,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增强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使资产向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向集团公司流动,实现双向整合,发电集团与所属上市公司形成双赢格局。不仅如此,电力体制改革后,通过资产的行政划拨和分割,将为资本运作培育众多的市场主体,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国电系统资本运作主体单一、统一规划、分级运作的局面。除国电公司拆分新组建的大型发电集团公司外.广东核电集团、国华公司、国家能源投资公司、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及地方投资形成的独立发电企业,为今后电力行业大规模开展资本运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再次,电力资本运作能否向外商和民营企业开放也是关注的焦点。目前已有国外电力公司对参与中国电力市场表示出兴趣。电网企业目前仍然是禁止外商投资的,改制重组后,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可以预料,在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完成后不久,就会有新一轮的小范围、小幅度的通过市场机制完成的资产并购活动出现。这无疑也给电力市场资本运营带来新的机遇。电力改革带动电价上升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综合统计快报的数据,2002年全国电力工业生产呈现出供需两旺、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更加趋于合理的特点。2002年全国完成发电量16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全社会用电量16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其中居民用电增长7.7%。在全年完成的16400亿千瓦时的发电量中,水电2710亿千瓦时,火电13420亿千瓦时,核电250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3.8%、11.4%和42.9%。在16200亿千瓦时的全社会用电量中,一、
备受关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终于在去年底尘埃落定。两大电网、五大发电集团、四大辅业集团同时挂牌成立,电力行业终于实现了酝酿已久的拆分计划。
对于电力体制改革,最引入关注的是国电公司的拆分。这次电力改革决不仅仅是一个拆分的概念,而是政企分开、资产重组、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监管有机组合形成的新的运行机制。业内人士曾将两家电网集团、五家发电集团及中国电监会统称为"八路军",而将四大辅业公司统称为"新四军"。2002年12月29日11家重组后成立的电力公司在人民大会堂的集结,表明"八路军、新四军"已经整装待发了。这是中国电力行业向市场化迈进的标志,它必将给电力行业带来巨大的变化。
电力行业上市公司重组力度加大
随著电力行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该行业重组时代也正式拉开序幕,其为各大集团的发展、重组、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机会,电力资本市场面临著新的机遇。
首先,电力资本运营的条件也更加成熟。由于2000年10月颁布的国发办第69号文规定,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流动。此举无疑束缚了电力公司资本运营的手脚,特别对电力上市公司收购母公司优质发电资产、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产生了严重影响。但是,随著电力体制改革的正式实施,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就自然解冻,一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可以顺利开展,这对现有国电系统上市公司而言无疑是个利好,冰冻两年的资产重组量能将得到强力释放,电力行业酝酿已久的资本运营将会陆续展开。
其次,电力体制改革将对我国电力行业和电力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国发(2002)5号文件赋予了五家发电集团和两家电网公司投融资职能,并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同时,国家对这七家企业集团的经营方式提出的要求是以电为主,兼顾多种经营,大力开展资本运营。加之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中给电网公司预留了647万千瓦的发电资产,要求两年内留在电网,两年后可以出售。留给电力辅业集团的920万千瓦发电资产权益容量也有置换转让的可能,这也为五大发电集团实施收购提供了可能。由于资源的拆分,按照拆分方案,国家电力公司直接控股及下属省电力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将面临大规模的产权重组,目前一些由省电力公司(局)控股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将改变,将会由新组建的全国性的发电集团公司控股,也就是说一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资产规模将扩大数倍,新的母公司实力会更强,从而使其能够得到更大扶持。由于控股股东的变更,一些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原来局限在一个省区域,依托新组建的股东大公司,它的电力经营范围可以向外省拓展,从而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随著资源的重新整合,国家电力公司的拆分,使电力市场上的垄断被打破,新组建的发电集团公司必然选择一两家上市公司作为自身在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窗口,不断注入优良资产,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窗口作用,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增强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使资产向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向集团公司流动,实现双向整合,发电集团与所属上市公司形成双赢格局。不仅如此,电力体制改革后,通过资产的行政划拨和分割,将为资本运作培育众多的市场主体,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国电系统资本运作主体单一、统一规划、分级运作的局面。除国电公司拆分新组建的大型发电集团公司外.广东核电集团、国华公司、国家能源投资公司、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及地方投资形成的独立发电企业,为今后电力行业大规模开展资本运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再次,电力资本运作能否向外商和民营企业开放也是关注的焦点。目前已有国外电力公司对参与中国电力市场表示出兴趣。电网企业目前仍然是禁止外商投资的,改制重组后,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可以预料,在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完成后不久,就会有新一轮的小范围、小幅度的通过市场机制完成的资产并购活动出现。这无疑也给电力市场资本运营带来新的机遇。电力改革带动电价上升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综合统计快报的数据,2002年全国电力工业生产呈现出供需两旺、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更加趋于合理的特点。2002年全国完成发电量16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全社会用电量16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其中居民用电增长7.7%。在全年完成的16400亿千瓦时的发电量中,水电2710亿千瓦时,火电13420亿千瓦时,核电250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3.8%、11.4%和42.9%。在16200亿千瓦时的全社会用电量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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