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 今年将有新变局
2003-01-07 11:5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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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002年12月29日,千呼万唤的中国电改方案终于水落石出,国家电力公司资产被拆分为11家公司,其中包括两家电网公司、5家独立发电集团公司以及4家辅业集团。可以预见,这次改革对于整个电力行业及相关上市公司的深刻影响将在不远的时间显现出来。
1、竞争主体发生变化
改革完毕,发电领域将形成5大竞争势力,即从国电公司分拆出来的5家独立发电集团;从国电公司拆分出来的四家辅业集团;以国华电力、长江电力、国投电力为代表的非国电系的国字号队伍―――以上三支力量属于“中央军”。以粤电资产经营公司、蒙电集团、深能源集团等为代表的地方发电集团,即所谓的“地方军”。以及以法国电力公司、香港中华电力为代表的外资队伍。全国发电市场由完全垄断阶段走向垄断竞争阶段。
由于相关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所在集团)的实力对比与未来发展前景,因此这种力量对比的变化对地方发电公司形成一定冲击是无疑的。至于外资,目前仍只能参与增量发电资产,故影响不大。
2、资产流动限制解除大规模资产重组已是必然
目前,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在海内外共有46家上市公司,由于此次电力体制改革的资产划拨主要是以行政划拨的方式,而没有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进行,这46家公司的最后归属,还要等到新组建的11家电力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资产的进一步明晰。随着明年对新组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与清产核资的完成,以及相关人员、岗位等“三定”工作的完成―――这个工作笔者估计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当初为了保证电力改革的进行而实行的“冻结国有电力资产”的禁令有望取消,停止了两年多的电力行业股权重组也将随之放开。这对原国电系上市公司尤其是划入五大集团的公司是相当的利好,大规模的资产重组的展开是必然的。换句话说,未来2-3年内,原国电系统内公司的资产重组将持续展开,投资机会也是明显的。
3、上网电价的可能变化
笔者始终坚持这样一个观点:在电改的最初几年,全国平均上网电价及终端销售电价都是一个上涨的趋势而不是相反。且不说英国、新西兰、美国等电改先行者的历史经验,光电改后必须从电价中分担的改革费用(如电网建设费用、火电公司环保费用)也足以促使电价上扬。另外,主观上,目前电价仍是计委定价,无法形成价格战;从客观上,2001年全国发电量约14330亿KWH,每度电降价1分,就是143亿利润的减少,而国电公司全年利润也就80来亿,基本没有调降空间。
当然,广东、浙江、上海等电价水平偏高的地域,电价水平确有下调趋势。该区域的上市公司必须各显神通,消化电价压力。
4、电网势力的形成
改革后,电网自成一家,其自身利益将导致电网相关领域与发电集团形成竞争,如其自身保留调峰电厂、未来融资需要等。从资本市场角度而言,电网融资冲动远大于发电集团,因此划归电网旗下的融资窗口将有相当辉煌的前景。
把握电改投资机会的两条路径
我们可以把涉及电改的纷繁头绪简单化,形成把握电改投资机会的两条“基本路线”。未来竞争不外乎成本竞争以及电价竞争,既如此,相关公司增加竞争力的的措施则不外乎两条:
(一),外延上采取扩张战略,积极收购优质发电资产扩大装机容量,在“装机增长与电价下降”这场两条腿的比赛中赢得主动。谁的未来资产扩张潜力大,谁就拥有更高的潜在投资价值,这是把握电改机会的第一条路径;
(二),内涵上采取收缩战略,即大力压缩人力、原料等成本开支以缩减单位发电成本,提高电价伸缩弹性,以低成本优势在未来的“竟价上网”中确立竞争优势;谁的成本控制好,压缩空间大,谁就在未来的竞争中拥有了更多的发言权。
1、竞争主体发生变化
改革完毕,发电领域将形成5大竞争势力,即从国电公司分拆出来的5家独立发电集团;从国电公司拆分出来的四家辅业集团;以国华电力、长江电力、国投电力为代表的非国电系的国字号队伍―――以上三支力量属于“中央军”。以粤电资产经营公司、蒙电集团、深能源集团等为代表的地方发电集团,即所谓的“地方军”。以及以法国电力公司、香港中华电力为代表的外资队伍。全国发电市场由完全垄断阶段走向垄断竞争阶段。
由于相关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所在集团)的实力对比与未来发展前景,因此这种力量对比的变化对地方发电公司形成一定冲击是无疑的。至于外资,目前仍只能参与增量发电资产,故影响不大。
2、资产流动限制解除大规模资产重组已是必然
目前,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在海内外共有46家上市公司,由于此次电力体制改革的资产划拨主要是以行政划拨的方式,而没有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进行,这46家公司的最后归属,还要等到新组建的11家电力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资产的进一步明晰。随着明年对新组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与清产核资的完成,以及相关人员、岗位等“三定”工作的完成―――这个工作笔者估计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当初为了保证电力改革的进行而实行的“冻结国有电力资产”的禁令有望取消,停止了两年多的电力行业股权重组也将随之放开。这对原国电系上市公司尤其是划入五大集团的公司是相当的利好,大规模的资产重组的展开是必然的。换句话说,未来2-3年内,原国电系统内公司的资产重组将持续展开,投资机会也是明显的。
3、上网电价的可能变化
笔者始终坚持这样一个观点:在电改的最初几年,全国平均上网电价及终端销售电价都是一个上涨的趋势而不是相反。且不说英国、新西兰、美国等电改先行者的历史经验,光电改后必须从电价中分担的改革费用(如电网建设费用、火电公司环保费用)也足以促使电价上扬。另外,主观上,目前电价仍是计委定价,无法形成价格战;从客观上,2001年全国发电量约14330亿KWH,每度电降价1分,就是143亿利润的减少,而国电公司全年利润也就80来亿,基本没有调降空间。
当然,广东、浙江、上海等电价水平偏高的地域,电价水平确有下调趋势。该区域的上市公司必须各显神通,消化电价压力。
4、电网势力的形成
改革后,电网自成一家,其自身利益将导致电网相关领域与发电集团形成竞争,如其自身保留调峰电厂、未来融资需要等。从资本市场角度而言,电网融资冲动远大于发电集团,因此划归电网旗下的融资窗口将有相当辉煌的前景。
把握电改投资机会的两条路径
我们可以把涉及电改的纷繁头绪简单化,形成把握电改投资机会的两条“基本路线”。未来竞争不外乎成本竞争以及电价竞争,既如此,相关公司增加竞争力的的措施则不外乎两条:
(一),外延上采取扩张战略,积极收购优质发电资产扩大装机容量,在“装机增长与电价下降”这场两条腿的比赛中赢得主动。谁的未来资产扩张潜力大,谁就拥有更高的潜在投资价值,这是把握电改机会的第一条路径;
(二),内涵上采取收缩战略,即大力压缩人力、原料等成本开支以缩减单位发电成本,提高电价伸缩弹性,以低成本优势在未来的“竟价上网”中确立竞争优势;谁的成本控制好,压缩空间大,谁就在未来的竞争中拥有了更多的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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