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风云无碍电力分拆 专家再次建议设立电监会
2002-10-15 10:22: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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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记者日前走访了在京的专家学者,就国电电力跌停事件请他们发表看法。这些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此事件不应影响正在推进的我国电力改革。
上周,国家电力公司控股的国电电力(600795)在9日的沪市早盘跌幅最大,位居首位,报7.43元,跌0.83元(-10.05%)。8日,国电电力(600795)就已经有过跌停板,华能集团间接控股的华能国际(600011)的跌幅也达到6%以上。而有消息说,此番跌停是国电系统高层人事发生变动所致。
加快推进不容刻缓
清华大学教授杜胜利指出,不管过程多么艰难,电力还是无法违背市场法则最终走上了破除垄断之路。而这场气势磅礴的改革刚刚拉开序幕,绝不能因“股市风云”而停滞。相反,国家有关部门则应加快改革的步伐。
按现有掌握的资料,在《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第77位的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占全国的46%,输电资产约占90%,)将被分拆重组:网资产和发电资产分开,电网资产重组为国家电网公司,发电资产重组为4-5家装机容量3000到4000万千瓦的全国性发电集团。
杜胜利强调说,电力一直是高度垄断行业,利益颇丰,进入壁垒森严,准入限制较多,长期游离市场之外。因而,客观上“阻碍情结”难以消除,阻碍加快改革因素依然存在。
杜胜利举例说,按此次改革,国电公司资产重组中将有一部分电厂划给电网公司作为调峰、调频、事故备用。在划拨给电网公司的电厂资产中有一部分是地方电力投资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应该予以承认。而“集资办电”开展以来,相当一部分非国电公司系统的电力投资主体办电的产权和股权还没有明晰。再有,合资电厂有一部分未按《公司法》进行规范化的改制,非国电公司投资方将要受到一些侵害。
据业内权威人士透露,原定计划是在2002年底以前完成国电分拆。而目前所剩时间已屈指可数,新电力集团的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还未敲定。能否如期完成,杜胜利表示了担忧。
彻底变革监管体制
对国电电力跌停事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飞表示,跌停动力不管来自何方,正在推进的全国电力行业的宏观改革不应受到影响。
作为“垄断性产业改革与重组的理论与规制研究”国家课题执笔人之一,冯飞对电力及其电力监管的改革有系统地研究。他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组建一个国家级的电力监督委员会,构成了电力改革方案的四个核心部分。对前三个方面的突破,可以打破行政性垄断,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而对后一个方面变革,则能有效的进行反垄断,确保电力市场的健康运行。
据悉,我国现行的产业监管机构,由于权力配置等诸多原因,已不能适应反垄断的需要,必须对其进行根本性变革。但有关如何组建新的电力监管的方案至今没有敲定,这势必也会影响到电力改革的整体推进进程。
冯飞指出,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的改革,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中国电力工业的特性、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体制特征以及历史的条件,着眼于解决现行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与国际现代电力监管体制潮流相符合的新型监管体制。
冯飞在研究报告中提出:鉴于中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的地区非均衡性,为了有利于打破省间电力市场壁垒,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设立独立、集中、政监分离的电力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直属国务院,按国家授权行使电力监管职能,对全国电力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对于新电力监管“人员组阁”,冯飞建议,为保证电力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负责人及其领导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和管理,其他人员的任命和管理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由政府核定。监管机构的人员组成由政府公务员、电力、金融、财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构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摘自中华工商时报)
上周,国家电力公司控股的国电电力(600795)在9日的沪市早盘跌幅最大,位居首位,报7.43元,跌0.83元(-10.05%)。8日,国电电力(600795)就已经有过跌停板,华能集团间接控股的华能国际(600011)的跌幅也达到6%以上。而有消息说,此番跌停是国电系统高层人事发生变动所致。
加快推进不容刻缓
清华大学教授杜胜利指出,不管过程多么艰难,电力还是无法违背市场法则最终走上了破除垄断之路。而这场气势磅礴的改革刚刚拉开序幕,绝不能因“股市风云”而停滞。相反,国家有关部门则应加快改革的步伐。
按现有掌握的资料,在《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第77位的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占全国的46%,输电资产约占90%,)将被分拆重组:网资产和发电资产分开,电网资产重组为国家电网公司,发电资产重组为4-5家装机容量3000到4000万千瓦的全国性发电集团。
杜胜利强调说,电力一直是高度垄断行业,利益颇丰,进入壁垒森严,准入限制较多,长期游离市场之外。因而,客观上“阻碍情结”难以消除,阻碍加快改革因素依然存在。
杜胜利举例说,按此次改革,国电公司资产重组中将有一部分电厂划给电网公司作为调峰、调频、事故备用。在划拨给电网公司的电厂资产中有一部分是地方电力投资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应该予以承认。而“集资办电”开展以来,相当一部分非国电公司系统的电力投资主体办电的产权和股权还没有明晰。再有,合资电厂有一部分未按《公司法》进行规范化的改制,非国电公司投资方将要受到一些侵害。
据业内权威人士透露,原定计划是在2002年底以前完成国电分拆。而目前所剩时间已屈指可数,新电力集团的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还未敲定。能否如期完成,杜胜利表示了担忧。
彻底变革监管体制
对国电电力跌停事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飞表示,跌停动力不管来自何方,正在推进的全国电力行业的宏观改革不应受到影响。
作为“垄断性产业改革与重组的理论与规制研究”国家课题执笔人之一,冯飞对电力及其电力监管的改革有系统地研究。他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组建一个国家级的电力监督委员会,构成了电力改革方案的四个核心部分。对前三个方面的突破,可以打破行政性垄断,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而对后一个方面变革,则能有效的进行反垄断,确保电力市场的健康运行。
据悉,我国现行的产业监管机构,由于权力配置等诸多原因,已不能适应反垄断的需要,必须对其进行根本性变革。但有关如何组建新的电力监管的方案至今没有敲定,这势必也会影响到电力改革的整体推进进程。
冯飞指出,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的改革,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中国电力工业的特性、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体制特征以及历史的条件,着眼于解决现行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与国际现代电力监管体制潮流相符合的新型监管体制。
冯飞在研究报告中提出:鉴于中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的地区非均衡性,为了有利于打破省间电力市场壁垒,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设立独立、集中、政监分离的电力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直属国务院,按国家授权行使电力监管职能,对全国电力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对于新电力监管“人员组阁”,冯飞建议,为保证电力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负责人及其领导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和管理,其他人员的任命和管理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由政府核定。监管机构的人员组成由政府公务员、电力、金融、财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构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摘自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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