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力改革六大风险
2002-09-04 11:13: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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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历经两年争论、几易其稿的国家电力改革方案不久前终于水落石出,新的改革方案在国家电力公司、五大区电力公司和各省电力公司三个层面展开,方案提出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把五大区网变成独立的子公司,而把各个省网公司逐步变为分公司或区网公司的附属子公司,同时重组国有发电企业。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从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挂牌成立就已扬帆上路,算起来已整整5年,但5年的改革历程却波折不断。1998年8月26日,国家电力总公司向国家经贸委上报了《实行网厂分开建立发电侧电力市场的实施方案框架(试行)》并获得通过后,以国电公司为主导确立的省为实体的改革迅速推进,但由于配套改革未能及时跟进,试点工作暴露出大量的问题。在2000年6月16日国务院的一次会议上,国电公司主导下的电力改革遭致高层否定,会议决定由国家计委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新的改革方案。就在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亲自挂帅的协调领导小组开始着手酝酿新的电力改革方案时,12月中旬爆发的美国加州电力危机对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发生了重大影响,人们意识到电力改革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而不仅是打破垄断。至此,中国电力改革陷入一段长时间的沉寂,人们通过对加州危机的反思,也在重新认识中国进行电力改革的必要性、可操作性。2001年4月30日,国家计委将一份综合了各方意见的电力改革方案上报到了国务院,同年6月中旬国务院驳回了该方案,据说主要理由是该方案的反垄断力度不够。直到2002年新年过后,有关国家计委新的电力改革方案已获高层通过的消息在此间传开,最终一直等到4月12日方案正式出台才得以证实。
而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各种争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投资银行、企业和学者出于各自的角度和对电力改革不同的理解,有的观点针锋相对,分歧很大。即使在今天大的方案已经被确定的前提下,如何具体实施和操作依然悬念重重。
电力改革受到人们广为关注,不仅在于这是破除垄断提高效率的一项复杂改革,还在于电力改革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日前,本报记者就电力改革中的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著名股份制专家、首都经贸大学公司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刘一直参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并且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地。
中国企业报:国电公司原来提出来的改革方案是建立在以省为实体的基础上,这样就和地方的利益联系在了一起,容易得到地方的支持。但这一次出台的新的方案是把省市的利益让位于五大区网,实际上削弱了此前各省独立的地位,这会给电力改革带来哪些风险?
刘纪鹏:对电力改革,人们往往容易看到改革前的弊端,也常常会想象改革后的成果,但对改革过程中将会面临的风险却认识不足。我认为概括来说,有6大风险需加以防范。
第一是安全运营风险。国电系统在这次改革中将被重组为5大电力集团和7个电网公司,造成原有主体消失。现国家电力公司和今后新成立的国家电网公司是续存关系还是撤销、新建关系并不明确。电力改革过程中,不仅主客体关系不明确,而且新老国电公司的关系也不清晰,这种调整无疑将打乱原有责权利关系的格局。改革有关各方出于对改革方案的认识不同及自身利益考虑会在具体改革操作环节产生歧见,同时由于改革涉及到大面积的人、财、物及事的分割和调整。利益不一致,协调起来就难。电力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要求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稍微有一点偏差,就会出现安全运营的风险。国际上已有这样的经验和教训。
第二个风险,涉及到干部和职工队伍稳定问题。国家电力公司140多万人,改革中不仅是网厂分离,主业和辅业也要分离,主辅分离不仅是北京总部还包括省一级公司的主业和辅业分离,在目前方案中有相当大量的辅业人员将被裁减,这对地方的震动很大,因为大量的人员和辅业都在地方,地方电力公司将会面临大量的人员分流和自身的重新定位。因此,采取什么措施安置这些下岗职工直接影响到干部和职工队伍的稳定问题,而当前国有大企业的稳定又是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
第三是经济上的风险。新组建的公司主体将会发生较大的成本,如新公司筹建成本,新公司组建后加大的运营成本还有改革思路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成本,而且由于目前电价不合理,网厂分开后,各自亏损的可能性很大,这种亏损如何消化,既不能让消费者来承担也不能将其转嫁给国家,由财政负担。所以对改革后果应有充分估计,盲目乐观会使我们陷入困境。
第四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国电系统资产庞大,必须由强有力<
历经两年争论、几易其稿的国家电力改革方案不久前终于水落石出,新的改革方案在国家电力公司、五大区电力公司和各省电力公司三个层面展开,方案提出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把五大区网变成独立的子公司,而把各个省网公司逐步变为分公司或区网公司的附属子公司,同时重组国有发电企业。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从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挂牌成立就已扬帆上路,算起来已整整5年,但5年的改革历程却波折不断。1998年8月26日,国家电力总公司向国家经贸委上报了《实行网厂分开建立发电侧电力市场的实施方案框架(试行)》并获得通过后,以国电公司为主导确立的省为实体的改革迅速推进,但由于配套改革未能及时跟进,试点工作暴露出大量的问题。在2000年6月16日国务院的一次会议上,国电公司主导下的电力改革遭致高层否定,会议决定由国家计委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新的改革方案。就在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亲自挂帅的协调领导小组开始着手酝酿新的电力改革方案时,12月中旬爆发的美国加州电力危机对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发生了重大影响,人们意识到电力改革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而不仅是打破垄断。至此,中国电力改革陷入一段长时间的沉寂,人们通过对加州危机的反思,也在重新认识中国进行电力改革的必要性、可操作性。2001年4月30日,国家计委将一份综合了各方意见的电力改革方案上报到了国务院,同年6月中旬国务院驳回了该方案,据说主要理由是该方案的反垄断力度不够。直到2002年新年过后,有关国家计委新的电力改革方案已获高层通过的消息在此间传开,最终一直等到4月12日方案正式出台才得以证实。
而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各种争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投资银行、企业和学者出于各自的角度和对电力改革不同的理解,有的观点针锋相对,分歧很大。即使在今天大的方案已经被确定的前提下,如何具体实施和操作依然悬念重重。
电力改革受到人们广为关注,不仅在于这是破除垄断提高效率的一项复杂改革,还在于电力改革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日前,本报记者就电力改革中的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著名股份制专家、首都经贸大学公司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刘一直参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并且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地。
中国企业报:国电公司原来提出来的改革方案是建立在以省为实体的基础上,这样就和地方的利益联系在了一起,容易得到地方的支持。但这一次出台的新的方案是把省市的利益让位于五大区网,实际上削弱了此前各省独立的地位,这会给电力改革带来哪些风险?
刘纪鹏:对电力改革,人们往往容易看到改革前的弊端,也常常会想象改革后的成果,但对改革过程中将会面临的风险却认识不足。我认为概括来说,有6大风险需加以防范。
第一是安全运营风险。国电系统在这次改革中将被重组为5大电力集团和7个电网公司,造成原有主体消失。现国家电力公司和今后新成立的国家电网公司是续存关系还是撤销、新建关系并不明确。电力改革过程中,不仅主客体关系不明确,而且新老国电公司的关系也不清晰,这种调整无疑将打乱原有责权利关系的格局。改革有关各方出于对改革方案的认识不同及自身利益考虑会在具体改革操作环节产生歧见,同时由于改革涉及到大面积的人、财、物及事的分割和调整。利益不一致,协调起来就难。电力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要求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稍微有一点偏差,就会出现安全运营的风险。国际上已有这样的经验和教训。
第二个风险,涉及到干部和职工队伍稳定问题。国家电力公司140多万人,改革中不仅是网厂分离,主业和辅业也要分离,主辅分离不仅是北京总部还包括省一级公司的主业和辅业分离,在目前方案中有相当大量的辅业人员将被裁减,这对地方的震动很大,因为大量的人员和辅业都在地方,地方电力公司将会面临大量的人员分流和自身的重新定位。因此,采取什么措施安置这些下岗职工直接影响到干部和职工队伍的稳定问题,而当前国有大企业的稳定又是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
第三是经济上的风险。新组建的公司主体将会发生较大的成本,如新公司筹建成本,新公司组建后加大的运营成本还有改革思路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成本,而且由于目前电价不合理,网厂分开后,各自亏损的可能性很大,这种亏损如何消化,既不能让消费者来承担也不能将其转嫁给国家,由财政负担。所以对改革后果应有充分估计,盲目乐观会使我们陷入困境。
第四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国电系统资产庞大,必须由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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