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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期间可靠性数据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2002-09-04 11:1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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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强

    为了确保电力体制改革期间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不断、不乱,中电联发出《加强电力体制改革期间可靠性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各电力企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电力体制改革期间的各项可靠性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网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数据采集、存储、核实、分析和报送工作的延续进行。

    二、从现在起至发电、电网资产、人员重组完成,各电网公司、发电公司负责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后,各网(省)公司、各独立发电公司仍负责现所管辖(或代管的)发、供电(包括超高压和输变电)企业的可靠性数据的整理与报送工作。

    三、确无技术主管部门的电力企业,可将可靠性数据直接报送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四、各级报送单位要注意做好可靠性管理有关资料的保管和数据备份工作。待企业重组完成后,应认真负责地做好向有关企业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机构交接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工作,转交全部的涉及原有关单位的可靠性历史资料和数据,不得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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