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路漫漫
2002-09-03 17:20: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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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有媒体报道说,中央批准的是国电提出的“四加二”电力资产重组方案。此方案涉及剥离的资产达3000亿元人民币。
在发电厂方面,新方案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除保留约20%的发电企业作为调峰使用外,其余的发电企业都要重组为四到五家全国性的发电公司。
电力改革除了厂网分拆,还有输电与配电的分拆,配电与供电的分拆。
改革方案已定
继中国电信分拆、民航重组之后,另一个垄断行业――电力的改革方案有望在近期内出台,据2月5日出版的《财经》杂志证实,此次由国家计委主导的改革方案,已经于今年1月9日在国务院办公会议上获得通过,只待最高决策层最后“敲定”。
至于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却有不同的“版本”。有媒体报道说,中央批准的是国电提出的“四加二”电力资产重组方案。“四加二”重组方案是国电的电厂资产将注入四家跨区域的大发电公司,包括国家电力公司嫡系的国电电力发电公司,大唐发电公司、国华发电公司和华能国际发电公司,据分析,国家电力公司资产除留出一部分用以稳定电网外,其余的都可能重组到四大公司中,而电网则会南北分家,南方五省划入新成立的南方电网,包括广东、云南、贵州、广西及海南省,由广东省控股,余下电网则由国家电力继续持有,而国家电力将改名为“国家电网”。“四加二”方案涉及剥离的资产达3000亿元人民币。
对于是否采用了“四加二”分拆方案,国家电力公司方面的回答是“对此事不作评论”。而在此之前的早些时候的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工作会议上,公司总经理高严在谈到人们关心的电力体制改革时表示,国家电力公司将认真搞好深化电力体制的改革,同时重申了该公司确定的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原则。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分拆方案将是:国家电力公司的电网部分拆分为七家电网公司,这七家电网公司分别为新的国家电网公司以及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五个区域性的电网公司,还有一个是由目前属于国家电力旗下的南方电网(含广西、贵州、云南)和广东电网合并成新的南方电网公司。
在发电厂方面,新方案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除保留约20%的发电企业作为调峰使用外,其余的发电企业都要重组为四到五家全国性的发电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方案的具体操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改革,打破垄断,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目的。
改革势在必行
电力改革的目的是引入市场竞争,降低成本、改善服务、促进发展。
2000年我国发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水平仅为发达国家的10%―20%,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十五”计划纲要提出了经济年均增长7%的预期目标,据预测,2005年相应需要发电量180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65%,发电装机容量约4亿千瓦,年均增长4.6%,到201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发电量将达到23600亿千瓦时,发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这不仅在增长速度上远远超过发达国家,而且在每年需要增加的发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也大大超过发达国家。
而电力的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机制作保证,反过来,电力的发展也有利于电力的深化改革,有利于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其实,我国电力改革随着电力的发展也一直没有停止过,从国家独家办电到多家办电;从各地分散供电向全国联网发展;从政企不分到政企分开,特别是1998年撤销电力部成立国家电力公司是电力改革一次重大突破。
但是,这些改革并没有改变电力行业的垄断性,电力仍处在发、输、配、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格局下。“电老虎”还不时“发威伤人”。
特别是2000年爆发的“二滩事件”。二滩这座耗资300亿元的水电站,由于受到隶属地方的四川与重庆电网的挤压而陷入艰难的处境。原来“省为实体”的改革已走样为省为壁垒,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出现很大障碍,这一事件也凸显了加大电力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对电力企业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如何适应“游戏规则”提出了新挑战。
电力改革路还长
我国电力体制的基本现状是发电、输电、配电、供电一体化运作格局,这种体制上下游不分,自然产生垄断倾向。因此,有专家指出,新<
有媒体报道说,中央批准的是国电提出的“四加二”电力资产重组方案。此方案涉及剥离的资产达3000亿元人民币。
在发电厂方面,新方案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除保留约20%的发电企业作为调峰使用外,其余的发电企业都要重组为四到五家全国性的发电公司。
电力改革除了厂网分拆,还有输电与配电的分拆,配电与供电的分拆。
改革方案已定
继中国电信分拆、民航重组之后,另一个垄断行业――电力的改革方案有望在近期内出台,据2月5日出版的《财经》杂志证实,此次由国家计委主导的改革方案,已经于今年1月9日在国务院办公会议上获得通过,只待最高决策层最后“敲定”。
至于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却有不同的“版本”。有媒体报道说,中央批准的是国电提出的“四加二”电力资产重组方案。“四加二”重组方案是国电的电厂资产将注入四家跨区域的大发电公司,包括国家电力公司嫡系的国电电力发电公司,大唐发电公司、国华发电公司和华能国际发电公司,据分析,国家电力公司资产除留出一部分用以稳定电网外,其余的都可能重组到四大公司中,而电网则会南北分家,南方五省划入新成立的南方电网,包括广东、云南、贵州、广西及海南省,由广东省控股,余下电网则由国家电力继续持有,而国家电力将改名为“国家电网”。“四加二”方案涉及剥离的资产达3000亿元人民币。
对于是否采用了“四加二”分拆方案,国家电力公司方面的回答是“对此事不作评论”。而在此之前的早些时候的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工作会议上,公司总经理高严在谈到人们关心的电力体制改革时表示,国家电力公司将认真搞好深化电力体制的改革,同时重申了该公司确定的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原则。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分拆方案将是:国家电力公司的电网部分拆分为七家电网公司,这七家电网公司分别为新的国家电网公司以及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五个区域性的电网公司,还有一个是由目前属于国家电力旗下的南方电网(含广西、贵州、云南)和广东电网合并成新的南方电网公司。
在发电厂方面,新方案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除保留约20%的发电企业作为调峰使用外,其余的发电企业都要重组为四到五家全国性的发电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方案的具体操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改革,打破垄断,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目的。
改革势在必行
电力改革的目的是引入市场竞争,降低成本、改善服务、促进发展。
2000年我国发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水平仅为发达国家的10%―20%,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十五”计划纲要提出了经济年均增长7%的预期目标,据预测,2005年相应需要发电量180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65%,发电装机容量约4亿千瓦,年均增长4.6%,到201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发电量将达到23600亿千瓦时,发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这不仅在增长速度上远远超过发达国家,而且在每年需要增加的发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也大大超过发达国家。
而电力的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机制作保证,反过来,电力的发展也有利于电力的深化改革,有利于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其实,我国电力改革随着电力的发展也一直没有停止过,从国家独家办电到多家办电;从各地分散供电向全国联网发展;从政企不分到政企分开,特别是1998年撤销电力部成立国家电力公司是电力改革一次重大突破。
但是,这些改革并没有改变电力行业的垄断性,电力仍处在发、输、配、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格局下。“电老虎”还不时“发威伤人”。
特别是2000年爆发的“二滩事件”。二滩这座耗资300亿元的水电站,由于受到隶属地方的四川与重庆电网的挤压而陷入艰难的处境。原来“省为实体”的改革已走样为省为壁垒,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出现很大障碍,这一事件也凸显了加大电力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对电力企业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如何适应“游戏规则”提出了新挑战。
电力改革路还长
我国电力体制的基本现状是发电、输电、配电、供电一体化运作格局,这种体制上下游不分,自然产生垄断倾向。因此,有专家指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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