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09年2月最新招聘
福建省石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福建省石狮电力联营公司)成立于1988年10月,是全国首家由国家电网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合投资组建的国有中Ⅱ型县级供电企业,担负全市160km2的供电任务,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直管单位。
伴随着侨乡经济的快速发展,石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成拥有110kV及以上变电站11座,固定资产原值 9.35亿元,员工600多人,2008年供电量将突破26亿kWh大关的现代一流供电企业。
经过全体石狮电力人的艰苦创业和顽强拼博,石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上均获得了巨大丰收:公司连续多年荣获福建省电力系统双文明单位称号,1996年以来连续多年被评为福建省工业规模300大、工业经济效益300大、利税300强企业;2000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01年福建省质量协会、福建省用户委员会授予“用户满意单位”; 2004年获国家电网公司双文明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单位、福建省首届最佳信用企业、福建工业100大、福建纳税100强、福建AAA信用企业、福建最佳形象企业等称号,2004年2月被国家电网公司授予“一流县供电企业”称号。
石狮电力人正以更加热情的双手和更加开放的胸怀,期待着和你们一起共创未来!
石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启示
为满足公司电网快速发展的需要,石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贵校招收2009年应届专科优秀毕业生约10名。
一、工作岗位:变电运行、供电所农电工
二、基本条件
(一)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输电线路工程
(二)基本素质要求:
1、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和病史。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吃苦耐劳,有上进心,综合分析能力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愿意到石狮电力公司工作的同学均可报名。
2、面试
3、资格审查:包括查阅毕业生档案、身份证原件、推荐表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待录用者取得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4、体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和病史。
5、录用:资格审查合格,身体健康,并自愿到石狮电力公司工作的,经面试合格,择优录用。
四、用工方式 :合同制
五、待遇
1、实习期:2009年3 至 6月 ,公司发给生活费400元/月,并提供住宿。
2、试用期: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并经考评合格的直接进入试用期,时间为2006年7至9月;
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约1000元/月。
3、正式聘用: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正式录用。
正式聘用后的年收入:2.5-3.5万元
主要构成:基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安全遵章奖、安全百日奖、岗位津贴、法定节日过节费、半年及年终奖和各种福利;
其中福利主要包括:
(1)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为每位员工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保险;
(2)公司每个月为员工提供通讯、交通、夜餐等多项补贴;
(3)夏季防暑降温补贴;
(4)各种节假日及考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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