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最新招聘
长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为落实发展战略、加强新能源领域开发,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在上海注册,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公司致力于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的投资开发、生产经营与销售。现已拥有江浙两个风电场项目的开发权,浙江慈溪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将于年内完工,江苏响水风电场装机容量201MW,已开工建设,并正在积极开展其他风电项目的开发。公司将继续依托三峡总公司在电力生产和特大型工程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在风电等新能源的投资开发上加快步伐,努力成为一流的清洁能源公司。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风电场运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需求及招聘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5名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8名响水风电场运行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不能完全满足招聘条件的岗位,在征得应聘者本人同意后可降岗录用,对无合适人选的应聘岗位,将空岗。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凡有意应聘某一岗位、符合该岗位资质条件的人员,应详细填写并及时提交报名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每位应聘者最多可同时应聘两个岗位。
1、报名截至期限:2008年8月18日 17:00时之前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将报名表提交至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218号长江新能源开发公司综合管理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资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同时可提供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相关材料。
传真:021-66101982
联系人:刘洪、李辰雷
(二)资格审查与初选
根据应聘者基本资料,按岗位资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不超过1:4的岗位需求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的基本资料与相关信息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三)选拔录用
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选拔测试、身体检查和背景调查,然后确定录用人员及备用人选,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办理到职手续
接到录用通知后,录用人员应在30日之内完成原单位离职手续,并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到职手续。报到时,录用人员应同时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若录用人员在30日之内确实难以办理完毕到职手续,经公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期限。超出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四、人力资源相关政策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其中,与三峡总公司或三峡总公司下属公司建立规范劳动关系后在三峡总公司范围内连续工作满10年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公司核实后,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于社保关系现由三峡总公司社保中心管理的人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并获公司批准后,社保关系可暂维持不变;其他人员,公司将以人事代理形式委托有关人事代理机构在工作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公司不承诺办理本人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迁移和工作安置,但积极协助本人在工作所在地办理居住证等有关手续。对于人事档案现由三峡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的录用人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并获公司批准后,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可暂维持不变;其他人员,人事档案由本人自行委托地方政府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4、对在非家庭所在地工作的员工,公司视情况为其提供集体宿舍。
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机械设备) (江苏)
招聘人数: 2 人
职责和要求:
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风电场风机机械设备,变电站消防设备,风电场内供水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
2、协助其他专业人员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检修。
技能要求:
1、对要求的专业有较深的了解;
2、具有熟练的计算机使用能力;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资质条件:
1、35岁及以下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英语资料阅读能力
4、机械工程专业或机电一体化类专业
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电气一次) (江苏)
招聘人数: 2 人
职责和要求:
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风电场风机、厢变集电系统、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
2、协助其它专业人员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检修
技能要求:
1、对要求的专业有较深的了解;
2、具有熟练的计算机使用能力;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资质条件;
1、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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