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24日新疆某发电有限公司煤场起火事故的通报
2018年11月24日,新疆某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发电公司)2号小煤场发生起火事故,25日凌晨扑灭,煤场过火面积4260平方米,烧损原煤300吨,未造成人员伤亡。负有管理责任的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敏感性不强,没有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引起国家有关部门、上级单位等多方关注,给集团公司和上级单位造成较大被动和影响。
11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本起事故作了通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要求,严格事故处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1月24日14时57分,新疆某发电公司2号小煤场迎风面边坡处发生自燃,煤场工作人员用土覆盖、起火初期机具、人员力量较少,覆盖灭火过程中着火粉尘被风扬起,煤堆表面过火面积扩大。 15时11分,煤场安全管理员报119火警,消防支队到厂后发现无法用水对自燃点灭火,于是负责外围警戒。15时25分,该发电公司值班领导段某组织现场处置,火情仍未减弱。16时22分,该发电公司总经理闫某某到场组织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17 时30分调用厂内机械用石膏对自燃煤堆进行覆盖;18时许,新疆公司总经理、书记、安全分管副总经理尹某某、煤炭安全分管副总经理刘某某和相关人员相继到场,协调内外部资源,组织现场处置,进行外围警戒和舆论管控。 21时45分,火情得到控制。25日00时58分,明火基本扑灭。
事故发生后,该发电公司现场人员在24日16时17分向闫某某报告,同时向新疆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24日17时29分,闫某某向新疆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随后新疆公司向股份公司报告。24日19时47分,该发电公司向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起火事故快报。 25日20时许,集团公司接到国资委通知,要求报告该发电公司煤场起火事故信息,25日20时40分左右,股份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事故相关信息。
二、事故暴露的问题
(一)该发电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煤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针对易燃煤种完善燃煤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未及时消除自燃起火隐患。
(二)该发电公司应急管理存在漏洞,对大风天气的事故预想不足,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针对性不强,应急启动迟缓,延误了起火初期扑灭的时机。
(三)新疆公司应急管理存在漏洞,应急职责不清,在接到起火报告后,安全生产部、燃料管理部和公司领导没有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置,没有积极向地方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说明,密切跟踪后续进展,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
(四)股份公司对信息报送敏感性不强,在该地区发生周边可见火情,没有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引起领导关注,给集团公司和上级单位造成了被动和不良影响。
三、事故责任追究
为严肃责任追究,经研究,责成股份公司,新疆公司和该发电公司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理
(一)股份公司
1. 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对本次事故信息迟报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 燃料管理部主任,对本次事故负燃料管理责任,罚款2000元。
3. 安全生产部主任,对本次事故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罚款2000元。
4. 副总经理,对本次事故负领导责任,罚款2000元。
5. 总经理,对本次事故负领导责任,罚款2000元。
(二)新疆公司
1.燃煤管理部副主任王某某,对本次事故负业务管理不到位责任,罚款2000元。
2.安全生产部主任田某,对本次事故负安全监督不到位责任,罚款2000元。
3.副总经理刘某某,分管燃料工作,对本次事故负领导责任,罚款3000元.
(三)该发电公司
1.煤场管理员贝熊某某,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降低两个岗位级别,处罚三个月绩效工资,并调离现工作岗位。
2.煤管班长,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处罚年度内绩效奖金的10%。
3.燃料管理部安全培训专责张某某,对本次事故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降低一个岗位级别,处罚年度内绩效奖金的10%, 并调离现工作岗位。
4. 燃煤管理部主任助理杨某某,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降职处分,罚款3000元.
5. 燃煤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任某某,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处罚年度内绩效奖金的5%。
6. 安全监察部副主任蔡某某,对本次事故负煤场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0元。
7. 安全监察部主任李某某,对本次事故负煤场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3000元。
8. 总经理助理李某,协助总经理管理燃料工作,对本次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4000元„
9. 生产副总经理段某,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次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罚款8000元。
10. 党委书记李某某,对本次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 0000元。
11. 总经理闫某某,对本次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00元。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单位应引以为戒,认真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有效遏制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平稳。
一是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切实把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各级单位要按照“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奖惩分明”的原则,不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机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冬季安全大检查暨安全环保考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把握安全生产季节变化规律,全面细致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各子分公司要组织所属基层企业重新梳理已经发现、长期没有解决的系统性重大隐患,12月底之前报集团公司。各产业运营管理中心要组织本领域所属企业彻底整治系统性重大隐患,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要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培训和演练工作。各基层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分析内外条件时空变化,加强事故预想,补充完善大风等恶劣天气致灾的应急预案,优化应急处置程序,保证足够的应急物资和应急力量,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
笫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各级单位要按照《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3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亡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怍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 (2018) 181号)要求,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要提高信息报送敏感性,各单位主要负贵人负责分析研判,对社会影响大和舆论、群众关注度高的突发事件,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送时限执行,其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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