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讲座[第四讲]严格执行薪酬制度 严肃收入分配纪律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力度,针对国企收入分配相继出台了多个专门性文件,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8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有关事项的通知》,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离任后薪酬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通过上述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家对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收入分配工作提出更严格的监管要求。集团公司内部,在国家审计署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人社部工资内外收入专项检查及集团公司五类问题专项检查等内外部检查中,个别企业在薪酬分配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次制度大讲堂对相关问题及规章制度进行专门解读,以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依法治企的内部氛围,不断提升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检查中薪酬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2014年底至2015年初,集团公司开展了包括薪酬管理等五项内容的五类问题专项检查,并组织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整改。
结合检查及整改情况,本次专题讲座重点讲述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集团公司五类问题检查中在薪酬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在工资总额计划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管理、企业工资列支渠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二级本部薪酬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对问题梳理、归类和总结,让大家对违规行为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二是集团公司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于2015年2月28日专门印发了《关于下达集团公司五类问题专项检查涉及薪酬问题整改意见的紧急通知》,明确了对上述相关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意见;明确了分级管理的原则,即对涉及基层企业的问题,由二级企业参照集团公司对二级企业的整改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将整改结果报集团公司;明确了整改的具体政策依据,让大家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和整改心中有数。三是对历年来国家政策法规及集团公司在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做系统梳理和介绍,并结合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就核心条款进行重点解释,凸显新阶段集团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合规管理的内部文化。
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解读
2013年8月,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文件对中央企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收入分配管理提出了全方位的具体要求,对涉及收入分配和薪酬管理的违规行为明确了详细具体的处理意见,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企业收入分配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
该文件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推进中央企业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措施;该文件“八个严格,一个严肃”的全部内容是对所有中央企业的要求,也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及所管理的各级企业。集团公司各二级企业要管好自身和所属企业,分配事项必须要有制度办法,要履行相关程序,不得自定薪酬标准和水平。
《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有关事项的通知》是集团公司结合系统企业实际制定的更为明确、细致、严格的规范要求,不仅有效地传达了国资委文件的政策内涵和对中央企业的管理要求,相关条款也更加符合集团公司实际,比如对违反集团公司规定超提、超发工资,除核减企业下年工资总额并通报批评外,还要扣减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薪金。为了不断优化集团公司分配层次,该文件还特别强调了分配要向一线员工、关键岗位倾斜,要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增长需要,各级企业不得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挤占职工工资。
中央企业收入分配2015年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15年3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在京召开了中央企业收入分配2015年度工作会议,国资委及分配局相关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本次讲座简要介绍会议的相关内容,让大家更深刻理解当前的政策和宏观形势。
此次会议一是指出在收入分配领域仍然存在大量违规违纪问题,有的甚至触犯法律。比如个别企业负责人违规自定薪酬,在核定的薪酬之外领取津贴、奖励;部分企业巧立名目乱发福利,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企业领导人员低价购买、多占住房,部分企业违反八项规定等。会议指出对以上问题要高度警惕,必须在下一阶段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是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收入分配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会议要求中央企业加快制定并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并通过严格规范工资内外收入和福利管理,开展全面的工资内外收入检查、监督所属企业严格规范工资内外收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多重措施,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求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依法治企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严肃收入分配纪律的相关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杜绝收入分配领域的腐败问题。
三是强调围绕企业中心,做好工资管理工作。会议指出面对中央企业整体效益增幅趋缓、甚至下行的宏观形势,职工工资水平将进入低增长、零增长乃至负增长的新常态,合理控制人工成本特别是工资增长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收入分配的常规工作。强调要适应中央企业效益和收入分配总量增速换挡的新常态,强化工资效益联动机制,效益下降的,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并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按此原则编制2015年度工资预算。
四是要求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积极建立新机制。会议对各中央企业包括负责人薪酬水平、总部管理岗位薪酬水平及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参照中央关于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企业现有收入分配体系。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应当调整;对薪酬水平畸高的应当做出限制性制度安排;对在企业市场竞争、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骨干人才,要创新激励方式、完善激励机制,切实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要求中央企业要以改革为契机,建立规范的内部分配制度体系,制定合理有序的内部收入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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