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十四局两职工获云南省“劳动模范”称号
4月25日,云南省第22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召开。水电十四局职工宋本宇、马红钧荣获云南省“劳动模范”称号,受到表彰。
宋本宇,水电十四局晋红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党总支书记、常务副经理,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自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奋战在施工生产第一线,先后参加过鲁布革,广州抽水蓄能,刚果(布)英布鲁,广州、西安地铁,西成客专,梁忠、凯雷、晋红等高速公路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踏实,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在他的带领下,晋红高速总包部忠实履约、精益求精、管理创新,受到了当地政府以及相关合作单位的高度认可。项目在“平安工地”考核中连续三年获评“A”级、信誉评价“AA”级。他积极探索新商业模式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创新路径,经勤奋工作,2016年促成中国电建与云南玉溪市签定合同额为49.11亿元的江通高速公路PPP项目,水电十四局与玉溪元江县签订合同额为6亿元的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EPC总承包合同,在市场开拓中做出突出贡献。
马红钧,贵州角木塘项目部经理,曾获得过“先进生产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和水电十四局特殊贡献三等奖。参加工作以来的14年里,马红钧总是冲在困难的最前面,乡城电站、龙马电站隧洞开挖、长河坝尾水支护、角木塘料场开采……在一个个困难面前,他凭借过硬的施工技术和强有力的执行能力,精心组织安排施工,协调推进生产,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施工任务。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6.5级强烈地震,水电十四局组织突击队奔赴现场抗震救灾,马红钧担任突击队长,带领20余名队员置个人安危于不顾,顽强奋战,百折不挠,成功爆破拆除了红石岩电站调压井施工支洞堵头,解除了堰塞湖重大威胁,保护了3万多灾民的生命财产,取得了鲁甸抗震抢险关键战役的重大胜利。
宋本宇(左)、马红钧(右)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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