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网系统经济法律工作座谈会在兰召开
2007-07-06 08:46: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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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7月4日,西北电网系统经济法律工作座谈会在公司召开。来自西北五省(区)兄弟单位经济法律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责参加会议。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部副处长周策、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季平、省公司副总经理刘克俭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2007年经济法律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交流各单位在推动地方立法、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建立完善招投标法律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典型经验,通过加强学习,互促共进,促进经济法律工作为企业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助推加力。
会上,省公司副总经理刘克俭代表公司致欢迎辞。他指出,近年来随着对外合作和公务交往的日益增多,电网企业各类经营活动对法律工作的依赖程度逐步加大,对法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一步,甘肃公司将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五五”普法,以法律风险防范为目的,夯实制度建设;继续强化法律队伍建设,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全面落实“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注重重大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司依法决策能力;积极探索做好企业法律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形成层层防范风险的管理体系,努力凝聚抵御各种法律风险的合力,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部副处长周策指出,经济法律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公司发展和电网发展加快推进。一是要不断深化对经济法律工作的认识。对公司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合同谈判的提前介入,法律风险的超前防控,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应认真思考并积极开展实际工作。二是要充分把握新形势下的经济法律工作。三是要切实推动经济法律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方面要将基础工作做实、做好,另一方面要加强交流学习,实现成果、经验共享,实现经济法律工作的整体提高。同时,还应着重提高“四个能力”,即政策把握能力、法律实践能力、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学习研究的能力。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季平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西北电网系统各单位法律经济部门对公司发展和电网发展中的问题应进行专题研究,为依法治企提供支撑;二是通过多向地方人大、政协及各级政府汇报、沟通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电网依法经营的支持;三是希望各单位会后能将本次会议精神及时汇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并在本单位进行全面宣贯,最大程度地将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西北五省(区)的代表作了专题发言,并就当前企业经济法律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沟通。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2007年经济法律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交流各单位在推动地方立法、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建立完善招投标法律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典型经验,通过加强学习,互促共进,促进经济法律工作为企业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助推加力。
会上,省公司副总经理刘克俭代表公司致欢迎辞。他指出,近年来随着对外合作和公务交往的日益增多,电网企业各类经营活动对法律工作的依赖程度逐步加大,对法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一步,甘肃公司将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五五”普法,以法律风险防范为目的,夯实制度建设;继续强化法律队伍建设,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全面落实“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注重重大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司依法决策能力;积极探索做好企业法律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形成层层防范风险的管理体系,努力凝聚抵御各种法律风险的合力,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部副处长周策指出,经济法律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公司发展和电网发展加快推进。一是要不断深化对经济法律工作的认识。对公司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合同谈判的提前介入,法律风险的超前防控,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应认真思考并积极开展实际工作。二是要充分把握新形势下的经济法律工作。三是要切实推动经济法律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方面要将基础工作做实、做好,另一方面要加强交流学习,实现成果、经验共享,实现经济法律工作的整体提高。同时,还应着重提高“四个能力”,即政策把握能力、法律实践能力、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学习研究的能力。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季平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西北电网系统各单位法律经济部门对公司发展和电网发展中的问题应进行专题研究,为依法治企提供支撑;二是通过多向地方人大、政协及各级政府汇报、沟通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电网依法经营的支持;三是希望各单位会后能将本次会议精神及时汇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并在本单位进行全面宣贯,最大程度地将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西北五省(区)的代表作了专题发言,并就当前企业经济法律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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