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到2030年风光总装机达到5GW以上
2月22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着力提升市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结合电力消纳能力,指导各地非化石能源有序利用。积极稳妥发展水电,新建安化抽水蓄能项目、金塘冲水库项目和安化县15处小型电站。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支持负荷中心和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分布式光伏与建筑、园区、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开发。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具备建设条件的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发展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推进南县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现装机规模翻番。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统筹发展其它能源,鼓励沼气、液体生物燃料、液体及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继续做好桃花江核电场址保护,根据国家内陆核电政策调整要求,适时启动前期工作。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1万千瓦。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快风电、光伏发电与新型储能融合发展,加快电力需求响应平台建设,促进能源集约利用,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我市电网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5%以上。
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渔光互补、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发电等多模式光伏发电项目。不断提升建筑电气化率,积极探索新能源技术在供电、用热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原文如下:
益政发〔2023〕4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碳达峰工作总体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益阳市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总体部署、分类施策,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双轮驱动、两手发力,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原则,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益阳新篇章,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化石能源生产与消费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要妥善处理好减煤降碳和能源保供的关系,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优化调整煤炭消费结构。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达峰。清洁高效发展煤电,推进煤电布局优化和技术升级,继续推进煤电扩建,稳妥推进长安益阳电厂三期2×100万千瓦项目建设,新建的煤电机组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27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机组。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推进煤电由保障性向灵活性、调节性转变。优化煤炭清洁运输,进一步提升市外优质煤炭调入能力,严防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进入我市。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重点企业减煤降耗。积极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因地制宜大幅压减散煤消费,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减少取暖用煤需求,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鼓励公共机构、居民使用非燃煤高效供暖产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和散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重点任务均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着力提升市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结合电力消纳能力,指导各地非化石能源有序利用。积极稳妥发展水电,新建安化抽水蓄能项目、金塘冲水库项目和安化县15处小型电站。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支持负荷中心和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分布式光伏与建筑、园区、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开发。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具备建设条件的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发展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推进南县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现装机规模翻番。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统筹发展其它能源,鼓励沼气、液体生物燃料、液体及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继续做好桃花江核电场址保护,根据国家内陆核电政策调整要求,适时启动前期工作。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1万千瓦。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序推进天然气、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油品,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积极发展工业用气,在用热需求相对集中且增长较快的地区,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代替煤炭热电联产项目。在能耗水平较高的行业,鼓励采用天然气满足新增用能需求。提高城乡居民天然气气化率,加快“气化湖南”益阳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天然气“进镇入乡”,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到2030年,实现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全覆盖。(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推进安化黄阳坪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为湖南省电网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积极建设坚强电网主网架、智能配电网和微网,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建设洞庭-益阳东、洞庭-澧州等线路,拓宽省网电力输送通道。依托500千伏变电站新建补强区域网架结构,科学实施分区分片运行,为新能源提供接入点,突破新能源送出瓶颈问题。推动配电网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形成结构合理、绿色智能、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开展省、市(县)级和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快风电、光伏发电与新型储能融合发展,加快电力需求响应平台建设,促进能源集约利用,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我市电网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国网益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严格控制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配套机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双控”转变。源头治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把节能减污协同增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积极对接落实全省节能管理、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重点围绕工业企业节能管理,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审计、能效对标和能效诊断,挖掘节能潜力,构建能效提升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统筹推进节能增效、减煤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组织建材、煤电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实施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对涉煤企业开展煤炭消费普查,对接全省煤炭消费数据库,推进涉煤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能源替代、产能整合和技术创新示范引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进变压器、电机、水泵、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升级改造,全面推广节能高效先进适用工艺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监察监管,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积极推广用能设备节能设计、诊断、改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发展。科学规划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鼓励新建设施优先布局在可再生能源相对丰富区域。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探索建立产业园区一站式能源供应方案,推广冷热电三联供、水源热泵、分散式新能源就近消纳等用能模式。积极参与全省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统筹推进煤、电、油、气、新能源灵活高效利用,实现能源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深度融合,实现能源产业体系向现代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提升全市能源系统效率。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优于1.3。(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管理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推进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三线一单”与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体系的衔接,强化“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环评审批等方面的要求,保障全市“一山一湖一水”绿色生态格局。统筹协调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控制,优化水、气、土、固废等重点要素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双控”转变。按全省统一部署,将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领域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对全市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抓住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这个关键,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加快构筑全市绿色制造体系。重点推进十大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推动产业链通过循环链接方式加速构建产业集群,形成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中心城区带动发展,湖区、山区快速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创建,推广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在建材、装备制造、电子、有色金属等行业培育一批绿色低碳工厂。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按照“一园一策”“一行一策”,强化清洁生产要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有色金属、食品加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打造绿色低碳园区,合理规划、明确产业园区定位,强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行工业企业和园区高效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引导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低碳设计产品。创建一批绿色低碳设计示范企业,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条,支持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为代表的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创新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能耗双控制度约束、引导、推动工业行业全面绿色转型,把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要求,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市范围内严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项目管理,原则上新建项目能效应达到国内先进值水平,在建项目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积极引导存量项目开展节能诊断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传统产业有序达峰。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强化信息技术绿色赋能。推动建材行业有序达峰,引导现有建材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深度开发水泥灰岩、石膏、竹材等非金属矿产和生物资源,推进传统建材向新型绿色建材转型,打造桃江县、沅江市、安化县、赫山区现代建材产业基地。深入挖掘水泥领域节能降碳潜力,推动水泥企业对标行业先进能效进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水泥原料燃料替代,助力水泥行业实现提前达峰;推动食品加工行业有序达峰,以绿色食品为重点发展方向,探索食品加工行业全产业链生态循环模式,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低碳标准化加工基地,推动行业节能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推动纺织服装行业有序达峰,深入挖掘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发展化学纤维智能化高效柔性制备技术,推广低能耗印染装备,应用低温印染、小浴比染色、针织物连续印染等先进工艺,着力推动纺织服装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我市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驱动引领作用,助力碳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及电力装备产业,重点发展以配套新能源装备的电子元器件、动力电池及电池动力系统、太阳能发电、风电装备等核心产品,推动以镍氢电池、动力电池及电池材料为重点的先进储能材料等领域科技突破。加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力度,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发展氢燃料电池产品与技术,打造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服务”全产业链建设,打造一批以“互联网++”和“云计算”为基础、以BIM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为核心的装配式建设工程设计集团和规模以上生产、施工龙头企业。依托益阳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钢筋混凝土预制、竹木结构预制、全钢铝结构预制装配式建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紧密结合益阳市“一核一圈两翼”城镇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区域、城镇群开发绿色发展协调机制,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编制中心城区和县城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新建的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地下管廊、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执行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加快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核心特征的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提高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率,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进一步提升城乡建筑品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根据新建建筑节能、减碳、绿色改造等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积极布局和开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试点示范,逐步实现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提升建筑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探索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开展绿色物业管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城乡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渔光互补、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发电等多模式光伏发电项目。不断提升建筑电气化率,积极探索新能源技术在供电、用热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绿色低碳乡村建设。推动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广适宜节能技术,探索建立超低能耗农房试点示范项目,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环境。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提升人居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国网益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商用车和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组织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购置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全面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提升货运物流信息化水平,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淘汰低效率、高能耗的老旧船舶,推广应用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强化车辆、船舶污染排放管控,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逐步执行国VI排放标准,完善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I/M制度)。“十四五”期间,新增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到2030年,当年新增非化石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打造“一纵两横”的千吨级航道水运网络,打通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黄金水道,以省级“一江一湖四水”高等级骨干航道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洞庭湖区、澧水、沅水、资水航道建设,畅下游、通上游。大力发展绿色货运,以沿资江、沅江和沿铁路线的区县(市)为重点,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逐步形成以铁、水为主的中长途货运体系,以节能汽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体系。推动城市绿色物流配送,鼓励采取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加快推进城乡客货邮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积极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快速公交、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等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深化“市区、城乡、村镇”为基本框架的“全域公交”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水路货运量增长1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智慧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设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推动益阳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交通运行数据中心“两个中心”建设,提高客货运输综合信息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工程建设方案,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合理利用岸线资源、水资源,打造自然和谐生态岸线。积极推进清洁能源船舶试点应用,加快益阳市洞庭湖泛长江流域船舶油改气(LNG)及港口岸电建设项目推进。全面推广高速公路、隧道、桥梁和码头智能绿色照明,推动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储电设施。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益阳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方案,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充电桩不少于165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不含专用充电桩)不少于3700个,具备满足2.4万辆电动汽车充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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