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5年风电累计并网达27GW以上!
2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以沿黄浅山丘陵(含黄河故道)和中东部平原地区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高质量风电基地,到2025年,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700万千瓦以上。
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鼓励利用大中型城市屋顶资源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登封、商城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结合采煤沉陷区、石漠化、油井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一批高标准“光伏+”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建立健全资源收集、加工转换、就近利用的生产消费体系,以热定电设计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天然气产能3000万立方米/年以上。探索深化地热能开发利用,建设郑州、开封、濮阳、周口4个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规模化利用示范区。
科学发展氢能产业,按照“保障需求、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布局加氢网络,优先支持在氢能产业发展较快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加氢基础设施,鼓励建设氢电油气综合能源站。推进郑州、新乡、开封、焦作、安阳、洛阳建设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发电装机比重达到40%以上,推广示范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力争突破5000辆。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发电装机比重提高至50%以上。
全文如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前瞻性思维,加强统筹协调,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考核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抢抓发展机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经济增长和平稳降碳,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目标引领,分类施策。坚持一盘棋思维,按照系统性、动态性要求,科学设置各地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碳达峰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和机制创新,健全绿色低碳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体系,提升要素资源配置效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用能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和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持续减少,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成为新增用能供给主体,煤炭消费占比持续下降,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技创新水平明显增强,市场机制更加灵活,全民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理念的氛围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实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统筹能源低碳发展和安全保供,加快发展新能源,稳定油气消费增长,科学控制煤炭消费,加快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以沿黄浅山丘陵(含黄河故道)和中东部平原地区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高质量风电基地,到2025年,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700万千瓦以上。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鼓励利用大中型城市屋顶资源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登封、商城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结合采煤沉陷区、石漠化、油井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一批高标准“光伏+”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建立健全资源收集、加工转换、就近利用的生产消费体系,以热定电设计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天然气产能3000万立方米/年以上。探索深化地热能开发利用,建设郑州、开封、濮阳、周口4个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规模化利用示范区。科学发展氢能产业,按照“保障需求、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布局加氢网络,优先支持在氢能产业发展较快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加氢基础设施,鼓励建设氢电油气综合能源站。推进郑州、新乡、开封、焦作、安阳、洛阳建设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发电装机比重达到40%以上,推广示范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力争突破5000辆。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发电装机比重提高至50%以上。
2.加快火电结构优化升级。统筹电力安全保供与转型升级,严格控制除民生热电以外的煤电项目建设,按照等容量置换原则,积极推进城区煤电机组“退城进郊(园)”,在严格落实国家电力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在豫南、豫东等电力缺口较大地方有序建设大容量高效清洁支撑电源。持续优化调整存量煤电,淘汰退出落后和布局不合理煤电机组,有序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合理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实施煤电机组标杆引领行动,深化煤电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鼓励煤电企业建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工业余热回收再利用,积极发展余热发电。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郑州、洛阳、濮阳等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鼓励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天然气管输供应能力超过200亿立方米,2030年达到260亿立方米以上。
4.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扩大外电引入规模,充分挖掘哈密—郑州、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送电能力,建成投用陕西—河南直流输电工程,谋划推进第四条直流输电通道建设。推动省内骨干网架优化升级,提升豫西外送断面、豫东受电断面、豫中—豫南大通道输电能力,建设一批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及末端地区220千伏变电站,实施城镇老旧小区配套改造,持续完善农村电网架构,形成各电压等级灵活调配、多元化负荷安全接入的坚强智能电网。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建成投用南阳天池、洛宁大鱼沟、光山五岳、鲁山花园沟等抽水蓄能电站,引导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消纳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开展西华经开区、焦作矿区等增量配电网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推进濮阳、商丘、信阳等“风光火储一体化”“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优化电网侧储能布局,鼓励大用户、工业园区布局新型储能,支持家庭储能示范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20万千瓦以上,新增抽水蓄能装机规模240万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电力系统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5.有序推动煤炭消费转型。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和省情,坚持先立后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持续实施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稳妥有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有序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生物质代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抢抓发展机遇,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1.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工程,强化“建链引链育链”,推进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5G等十个新兴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组织管理和专业化推进机制,加快完善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引领未来产业谋篇布局,重点围绕量子信息、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未来网络、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推动重大原创性科技和技术突破,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
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健全“两高一低”项目管理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未按要求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能效水平未达到本行业标杆水平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行动。规范拟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部门会商联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新建项目审批、能耗和环境准入关口。
3.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引导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建设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一体化智慧管控中心,构建能源管理体系,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快产业“绿色、高效、清洁、智慧”转型。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支持园区、企业建设绿色微电网。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围绕工业节能、绿色制造、循环利用、数字赋能等方向,支持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联合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专业力量组建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打造省级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4.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优化存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瞄准下游用钢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钢铁行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
5.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加强废旧金属回收市场建设,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推进全过程智能化控制技术应用,加强碳减排与“三废”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全生命周期冶炼技术水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6.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及其他清洁能源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7.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推动化工行业园区化、循环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上下游产业关联度、耦合度。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促进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引导生物质制合成气,调整原料结构,拓展富氢原料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加强二氧化碳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
(三)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全面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升绿色建筑品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能效水平。
1.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将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积极参与国家气候标志评价。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建设集约紧凑型城市。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化装修,落实年度建设用地供应面积中装配式建筑建设面积比例。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促进绿色建材应用,不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树立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推行建筑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绿色维护、绿色拆除全过程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
2.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深入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节水改造与功能提升,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模式,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30年,全省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鼓励在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充分利用既有建筑屋顶资源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推动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保温采暖、通风采光等问题。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农民新建和改建农房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实施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推动农村用能电气化。深化推广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成果。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加快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推进基础设施低碳建设改造,引导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出行方式。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创新发展高铁快运,建设空公铁、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枢纽。优化客运组织,构建以高铁、城际铁路为主体的大容量快速低碳客运服务体系。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完善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络,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民航运行管理效率,引导航空企业加强智慧运行,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建设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和主要港口等铁路专用线,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铁路专用线15条,确保打通铁路货运“最后一公里”;实施内河水运畅通工程,推进淮河、沙颍河、唐河等航道及周口、信阳、南阳等港口建设。
2.推动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范围。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除保留必要应急车辆外,推动城市地面公交、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汽车、公务用车、环卫车辆新能源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快发展智能交通、共享交通。到2025年,城市地面公交新能源车替代率达到100%(不含应急保障车辆),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4.5%左右。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3%左右,铁路综合能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
3.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加大岸线、锚地等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推动在公路桥隧边坡、服务区、轨道交通两侧等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及公共机构等专用充电桩建设,加快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2000座以上,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示范性集中式充电站实现县域全覆盖;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并将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到2030年,形成覆盖全省、功能完善、“车—桩—网”互联的公共充电智能服务网络,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4.积极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广快速公交系统,打造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公交为主体的低碳高效城市客运体系。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和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置城市功能区,推进职住平衡和产城融合发展,减少出行通勤时间。积极倡导绿色交通理念,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引导公众主动选择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40%,中小城市和县城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到2030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60%,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中小城市和县城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5%。
(五)节能降碳增效行动。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健全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1.强化节能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能源消费预算指标核算体系,实现用能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建项目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中心。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节能监察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建设一批节能低碳园区。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高效制冷能效提升工程,推动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地铁、机场等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农产品、食品、医药等领域实施冷链物流绿色改造。实施节能降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快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实施节能降碳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组建多元化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节能环保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升节能降碳服务基础支撑能力。
3.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以重点用能单位和公共机构为主,组织开展高耗能落后设备核查,全面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建立重点用能设备监管服务平台,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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