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排灌电费管理推广IC计量装置新技术
2008-02-19 15:09: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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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江西省丰城市供电公司 鄢爱林
农业排灌是确保农业生产丰收的重要保证,在风不调雨不顺的排灌期,其担负的排涝抗旱任务显得尤为重要。一些水利自然条件较差的乡镇农业生产完全依靠排灌来维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排灌运转正常,村民全年粮食收成基本有保障。我公司现有541台排灌专用变压器,承担着全市32个乡镇农业排涝抗旱保障任务。过去沿袭下来的“先用电,后交钱”的排灌用电管理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有损于供用电双方利益问题,背离了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应在探讨农电管理的改革中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笔者对我公司近三年试行推广IC卡预付费装置这项新技术作了一次调研,认为实施这一做法是一种科学有效的电费回收机制,可以摆脱排灌电费对农电企业的困惑,值得我们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一、未实施IC卡预付费装置前排灌管理的运转状况
(一)排灌电费回收好困惑
从有农业排灌用电以来,一直是实行先用电,后交钱的供电方式,排灌受益村民在排灌期要求正常用电期间,有条件的也会每月交一些电费,能月结月清的极少,大部分是到秋收以后才来交结电费,排灌特定的任务结束后,排灌电费随年度管理费一同由村委会在村民中征缴,村委会在征缴款后,通常在优先保证完成上交乡(镇)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支付村里预支的开支后,然后才考虑支付排灌电费,有的村干部在经办排灌电费过程中常发生挪用、挥霍等现象,如果遇上村干部调换,新任村官不理旧事,农排电费就成了呆帐、坏帐。我公司未改制之前,排灌用电这块经营盈利减去呆帐、坏帐上的款项,其经济效益是在保本经营与亏损之间徘徊,有盈利的市场却没有有效地得到实现。对此,探讨和思考排灌用电管理经济效益问题迫在眉捷。
(二)计量手段落后,不利于规范管理
大多数排灌计量装置是集体经济时配置的已属淘汰型的计量装置,由于隶属关系及产权等原因,所在排灌受益的村委会拒绝置换计量装置。这些淘汰、破旧的计量装置不利于实行精细化管理,如出现排灌电能表不走数等情况,分管台区的人员就按时间估算电量,在这种情况下就为极少数窃电或作弊者提供了里外勾结、混水摸鱼的条件。从日常对排灌台区实施专项检查和稽查反馈的情况来看,发现存在的问题多,大多数计量装置不标准,不规范,台区损失电量严重。农电企业在这样的计量装置面前谈不上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也很难实施绩效考核,其结果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益。
(三)村民满意度不高
大多数有排灌任务的乡村,其电费征缴是沿袭农村集体时的传统做法,即先由乡、村拿闲散资金或通过临时征缴向供电所预付开机时所需用的电量款,从而使排灌机组进入排涝抗旱工作状态,以后排灌电费要等村民夏粮、秋粮上市后,村委会始把排灌电费列入年度管理费范围一起征缴,有按田亩征缴,也有按人口征缴,但征缴不是按实际发生的用电量征缴,征缴的排灌电费总额总是高于供电部门应收的总额,大都附加了村干部、村电工工资等其他开支,从而形成搭车收费,出现价外加价现象。征缴的排灌电费不能做到专款专用,不少村干部把征缴上来的电费挪为支付其他开支,村委会出现“财政赤字”后就用排灌费先垫付。这种情况下供电所催交排灌电费时,村干部总是以躲开、关机等方法回避催费人员,能拖就拖,能赖就赖。为了及时摧费,完成考核任务,供电所无法可施,只好在排涝期依法实施停电催费,对此,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理由是村民不欠排灌电费,村委会挪用电费村民管不了,如解释不清,工作方法不当,实施停电催费还容易导致激化供电所与村民的矛盾,引起事端。
二、试行排灌IC卡预付费装置运行机制
为增强供电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排灌电费回收抗风险能力,农电企业试行IC卡预付费装置这项新技术,首先要在取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及领导的支持,积极深入到排灌受益的村民之间,宣传IC计量装置这项新技术,以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村民利益为切入点,取得村民的共识和支持。采取分“两步走”的战略,先在条件基础好的排灌专变试行IC计量装置新技术,之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成试行到推广的过程。
(一)试行IC卡预付费装置运行操作模式
可选择多机组、用电量大的排涝、抗旱台区先进行试点,由供电企业投资购置相匹配的IC卡预付费装置安装在排灌专用变压器上。每年进入排灌准备期,在排灌站申请用电后,供电所组织人员安装IC卡装置,与此同时,完成排灌线路巡视、消缺等方面的工作,使排灌站在试机后处于安全持久运转的工作状态。在排灌站完成其季节性的特定任务后,还要协助受益村民撤除变压器及低压架空导线等设备(高
农业排灌是确保农业生产丰收的重要保证,在风不调雨不顺的排灌期,其担负的排涝抗旱任务显得尤为重要。一些水利自然条件较差的乡镇农业生产完全依靠排灌来维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排灌运转正常,村民全年粮食收成基本有保障。我公司现有541台排灌专用变压器,承担着全市32个乡镇农业排涝抗旱保障任务。过去沿袭下来的“先用电,后交钱”的排灌用电管理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有损于供用电双方利益问题,背离了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应在探讨农电管理的改革中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笔者对我公司近三年试行推广IC卡预付费装置这项新技术作了一次调研,认为实施这一做法是一种科学有效的电费回收机制,可以摆脱排灌电费对农电企业的困惑,值得我们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一、未实施IC卡预付费装置前排灌管理的运转状况
(一)排灌电费回收好困惑
从有农业排灌用电以来,一直是实行先用电,后交钱的供电方式,排灌受益村民在排灌期要求正常用电期间,有条件的也会每月交一些电费,能月结月清的极少,大部分是到秋收以后才来交结电费,排灌特定的任务结束后,排灌电费随年度管理费一同由村委会在村民中征缴,村委会在征缴款后,通常在优先保证完成上交乡(镇)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支付村里预支的开支后,然后才考虑支付排灌电费,有的村干部在经办排灌电费过程中常发生挪用、挥霍等现象,如果遇上村干部调换,新任村官不理旧事,农排电费就成了呆帐、坏帐。我公司未改制之前,排灌用电这块经营盈利减去呆帐、坏帐上的款项,其经济效益是在保本经营与亏损之间徘徊,有盈利的市场却没有有效地得到实现。对此,探讨和思考排灌用电管理经济效益问题迫在眉捷。
(二)计量手段落后,不利于规范管理
大多数排灌计量装置是集体经济时配置的已属淘汰型的计量装置,由于隶属关系及产权等原因,所在排灌受益的村委会拒绝置换计量装置。这些淘汰、破旧的计量装置不利于实行精细化管理,如出现排灌电能表不走数等情况,分管台区的人员就按时间估算电量,在这种情况下就为极少数窃电或作弊者提供了里外勾结、混水摸鱼的条件。从日常对排灌台区实施专项检查和稽查反馈的情况来看,发现存在的问题多,大多数计量装置不标准,不规范,台区损失电量严重。农电企业在这样的计量装置面前谈不上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也很难实施绩效考核,其结果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益。
(三)村民满意度不高
大多数有排灌任务的乡村,其电费征缴是沿袭农村集体时的传统做法,即先由乡、村拿闲散资金或通过临时征缴向供电所预付开机时所需用的电量款,从而使排灌机组进入排涝抗旱工作状态,以后排灌电费要等村民夏粮、秋粮上市后,村委会始把排灌电费列入年度管理费范围一起征缴,有按田亩征缴,也有按人口征缴,但征缴不是按实际发生的用电量征缴,征缴的排灌电费总额总是高于供电部门应收的总额,大都附加了村干部、村电工工资等其他开支,从而形成搭车收费,出现价外加价现象。征缴的排灌电费不能做到专款专用,不少村干部把征缴上来的电费挪为支付其他开支,村委会出现“财政赤字”后就用排灌费先垫付。这种情况下供电所催交排灌电费时,村干部总是以躲开、关机等方法回避催费人员,能拖就拖,能赖就赖。为了及时摧费,完成考核任务,供电所无法可施,只好在排涝期依法实施停电催费,对此,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理由是村民不欠排灌电费,村委会挪用电费村民管不了,如解释不清,工作方法不当,实施停电催费还容易导致激化供电所与村民的矛盾,引起事端。
二、试行排灌IC卡预付费装置运行机制
为增强供电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排灌电费回收抗风险能力,农电企业试行IC卡预付费装置这项新技术,首先要在取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及领导的支持,积极深入到排灌受益的村民之间,宣传IC计量装置这项新技术,以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村民利益为切入点,取得村民的共识和支持。采取分“两步走”的战略,先在条件基础好的排灌专变试行IC计量装置新技术,之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成试行到推广的过程。
(一)试行IC卡预付费装置运行操作模式
可选择多机组、用电量大的排涝、抗旱台区先进行试点,由供电企业投资购置相匹配的IC卡预付费装置安装在排灌专用变压器上。每年进入排灌准备期,在排灌站申请用电后,供电所组织人员安装IC卡装置,与此同时,完成排灌线路巡视、消缺等方面的工作,使排灌站在试机后处于安全持久运转的工作状态。在排灌站完成其季节性的特定任务后,还要协助受益村民撤除变压器及低压架空导线等设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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