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排灌用电设施安全期待综合治理
2007-12-04 13:05: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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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湖北省大悟县供电公司 罗 斌
俗话说,老鼠挖墙,外贼难防。
2004年,全国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37149起,同比上升16.9%,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5亿元左右,严重影响到电网的运营和安全。
据专家推算,电力设施被盗占整个遭受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各类损失的50%左右,而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其30%左右。
1986年以来,湖北省电力系统平均每月要支付约万元资金,以弥补电力设施被盗的“黑洞”。截止2005年底,湖北省电力系统用于此方面的资金支出约240多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60万元左右。
2002年,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农电设施被盗案件累计发生110多起,盗割线路总长20km,价值44.5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10万元左右。2005年7月12日和22日,汉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与马口派出所、南河派出所联手,分别在汉川市和天门市将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嫌疑人张某和王某抓获。经审查查明:2004年以来,两犯罪嫌疑人伙同张某等窜至汉川市马口、南河、湾潭等(乡)镇,采取攀爬电杆、用断丝钳剪电线作案的方式,作案22起,盗割农村正在使用中的裸导线4000余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4万元左右。
从2005年11月底开始,汉川市垌土冢镇的刘姓父子、邹某、王某、陈某纠合在一起,先后窜至汉川、应城、武汉周边、天门、嘉鱼、罗田、麻城、浠水、洪湖、赤壁、监利、武穴等12个县市,抠铜芯、偷变压器,破坏、盗窃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的变压器34台,涉案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
2006年3月18日,在刘姓父子回汉川市垌土冢镇参加亲戚的婚礼时,当地警方将其抓获。接着,公安民警又乘胜追求,将陈某、邹某、王某等一一抓获。
还有……
一、当前农业排灌用电设施为什么频频被盗
(一)供用双方重视不够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是有关农户自筹资金架设,为其农业生产服务的“御用品”,其产权理所当然的就属于有关农户。因此,其维护的重担也就落在了有关农户身上,当地供电所的外线人员、台区的农电工只是义务协助、代替维护。可是,有关农户却错误地认为:自通电之日起,其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维护就成了相关供电所的事,咱们只管放心用电就行了。由于供用双方都有责任履行其维护的义务,可一个只管供,另一个又只管用,放任自流。这样,就给了极少数蠢蠢欲动的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盗窃相对方便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台区、线路大都分布在荒郊野外,人防比较困难――即使在大白天也很少有人来往,何况晚上呢?再加上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到位――除了当地供电所的相关人员每月巡视一次、检修一次外,就少有人问津。因此,和盗窃公用配电台区、线路相比,盗窃分子借助夜幕的掩护,就更容易得手。
(三)盗窃相对容易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短期性、不稳定性,决定了其台区、线路大都因势利导、因陋就简。这样,极少数蠢蠢欲动的盗窃分子只需带齐作案工具,短接其电源,就可以迅速拆走有关农户的专用变压器、计量装置、导线、横担等值钱的电气设备、材料。等到醒过神来的有关农户到处摸瞎时,其盗窃分子早已带着赃物逃之夭夭。
(四)打击力度不够
由于基层派出所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净化乡(镇)的治安环境,及时处理当地的民事、刑事纠纷,保一方平安的大事上。因此,对于远离群众视线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当地的派出所也就无暇或无力顾及。即使其设施被盗,当地的派出所也是出警不及时或出警不出力,从而放纵了犯罪分子的行为。
(五)破铜烂铁涨价带来的“烦恼”
受国际市场的影响,铜、铝、铁的行情一路看涨。极少数不法分子觉得“有利可图”――私自盗窃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给有关农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农户应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尽量保证农业排灌用电设施不被盗
(一)精心准备
在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投运时,有关农户要迅速成立其专用配电台区、线路的特殊巡视小组,每个小组最少要有两个小分队,每个小分队最少要有两人,分时段进行巡视。同时,有关农户还要准备好常用的电器材料,以备台区、线路突然出现故障或被盗的应急、抢修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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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老鼠挖墙,外贼难防。
2004年,全国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37149起,同比上升16.9%,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5亿元左右,严重影响到电网的运营和安全。
据专家推算,电力设施被盗占整个遭受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各类损失的50%左右,而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其30%左右。
1986年以来,湖北省电力系统平均每月要支付约万元资金,以弥补电力设施被盗的“黑洞”。截止2005年底,湖北省电力系统用于此方面的资金支出约240多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60万元左右。
2002年,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农电设施被盗案件累计发生110多起,盗割线路总长20km,价值44.5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10万元左右。2005年7月12日和22日,汉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与马口派出所、南河派出所联手,分别在汉川市和天门市将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嫌疑人张某和王某抓获。经审查查明:2004年以来,两犯罪嫌疑人伙同张某等窜至汉川市马口、南河、湾潭等(乡)镇,采取攀爬电杆、用断丝钳剪电线作案的方式,作案22起,盗割农村正在使用中的裸导线4000余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4万元左右。
从2005年11月底开始,汉川市垌土冢镇的刘姓父子、邹某、王某、陈某纠合在一起,先后窜至汉川、应城、武汉周边、天门、嘉鱼、罗田、麻城、浠水、洪湖、赤壁、监利、武穴等12个县市,抠铜芯、偷变压器,破坏、盗窃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的变压器34台,涉案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
2006年3月18日,在刘姓父子回汉川市垌土冢镇参加亲戚的婚礼时,当地警方将其抓获。接着,公安民警又乘胜追求,将陈某、邹某、王某等一一抓获。
还有……
一、当前农业排灌用电设施为什么频频被盗
(一)供用双方重视不够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是有关农户自筹资金架设,为其农业生产服务的“御用品”,其产权理所当然的就属于有关农户。因此,其维护的重担也就落在了有关农户身上,当地供电所的外线人员、台区的农电工只是义务协助、代替维护。可是,有关农户却错误地认为:自通电之日起,其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维护就成了相关供电所的事,咱们只管放心用电就行了。由于供用双方都有责任履行其维护的义务,可一个只管供,另一个又只管用,放任自流。这样,就给了极少数蠢蠢欲动的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盗窃相对方便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台区、线路大都分布在荒郊野外,人防比较困难――即使在大白天也很少有人来往,何况晚上呢?再加上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到位――除了当地供电所的相关人员每月巡视一次、检修一次外,就少有人问津。因此,和盗窃公用配电台区、线路相比,盗窃分子借助夜幕的掩护,就更容易得手。
(三)盗窃相对容易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短期性、不稳定性,决定了其台区、线路大都因势利导、因陋就简。这样,极少数蠢蠢欲动的盗窃分子只需带齐作案工具,短接其电源,就可以迅速拆走有关农户的专用变压器、计量装置、导线、横担等值钱的电气设备、材料。等到醒过神来的有关农户到处摸瞎时,其盗窃分子早已带着赃物逃之夭夭。
(四)打击力度不够
由于基层派出所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净化乡(镇)的治安环境,及时处理当地的民事、刑事纠纷,保一方平安的大事上。因此,对于远离群众视线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当地的派出所也就无暇或无力顾及。即使其设施被盗,当地的派出所也是出警不及时或出警不出力,从而放纵了犯罪分子的行为。
(五)破铜烂铁涨价带来的“烦恼”
受国际市场的影响,铜、铝、铁的行情一路看涨。极少数不法分子觉得“有利可图”――私自盗窃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给有关农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农户应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尽量保证农业排灌用电设施不被盗
(一)精心准备
在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投运时,有关农户要迅速成立其专用配电台区、线路的特殊巡视小组,每个小组最少要有两个小分队,每个小分队最少要有两人,分时段进行巡视。同时,有关农户还要准备好常用的电器材料,以备台区、线路突然出现故障或被盗的应急、抢修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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