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与运行管理
2006-03-03 15:21: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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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摘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宝应县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基本情况,肯定其重要作用。叙述了在安装方面严格把好设备质量关以及安装验收关的情况,突出强调要大力加强运行管理工作。最后介绍了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方向。
关键词 漏电保护器 农村用电安全 运行管理
漏电保护器在我县推广应用始于1982年,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是各种防止电击措施中必不可少的有效技术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器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截止1999年底,我县已安装三相漏电总保护器(以下称总保护器)7289台,末级家用漏电保护开关146849台,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安全用电水平,为我县的农电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总结了多方面的经验教训,现综述如下:
1 ) 安装方面
1.1 严格把好选型进货关,并需严格测试后方可销售。
保护器生产厂家型号较多,我们规定使用的产品厂家和型号不能过多,归口县农电管理所试用后确定。主要条件是:
1 有符合国标的型式试验报告;
2 得到国家电工产品安全认证机关认可的产品("长城"认证标志);
3 是省级发文推广推荐使用的产品。县局保护器专职人员按上述条件选定具体产品,经县局农电所主任批准,报请局主管农电的局长认可,并接受省市局指导。目前我县推广使用的三相漏电总保护器年损坏率控制在4%。家用漏电保护开关年损坏率控制在3%以内。对于总保护器的定值确定,线路正常运行的合成漏电流不应大于总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一半。对选用末级漏电保护器(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的产品,在选用单相用电户使用的漏电保护开关,还具备了过电压功能,用以避免当出现三相四线制总零线发生断线和接户线错接成380V线电压时,产生的异常过电压,而造成损坏家用电器等问题。
我们规定:定型的产品进货需由局器材公司统一同厂家直接购进,防止在市场上有假冒伪劣产品流入。进货不经局农电所测试合格不准销售,保护器测试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签方可销售。为此市局专门参照国标标准生产了漏电保护器测试台,并配备至县局。该测试台于1991年4月已通过了省级鉴定,它能测试各种类型保护器的漏电不动作电流、漏电动作电流、动作时间、电压适应能力及动作电压,还备有简易抗干扰试验装置等,还能测试正负脉冲性能。执行这一技术措施后,把住了销售保护器的质量关,并为维护定量测试创造了条件。
(2) 明确保护器必须经乡、村电工安装,试验正常后方可投运。
用户在乡供电所购得三相总保护器后,必须由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电工安装。安装后必须做好其检验,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检验项目:
1 空载时,用试验按钮试跳3次应正确动作;
2 带负载分合开关3次,均不应有误动作;
3 带负载时,各相经试跳电阻瞬间接地试跳,应正确动作;
4 对有重合性能的保护器应在带负载时各相经试跳电阻永久接地试跳,应可靠闭锁;
5 对有脉冲性能保护器,应在带负载时,用相线经试跳电阻接地,试验其脉冲性能和闭锁性能。
6 对于家用漏电保护开关,安装后按试验按钮动作即可。
2 ) 运行管理方面
2.1 总保护器运行管理,台台明确专职人
抓好总保护器管理是县局、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更是村电工的重要工作。每台总保护器安装投运后,都落实了村电工为其运行管理责任人,并签订运行管理责任合同。要求其定期检查试跳(县局为乡村电工每人配备了一只定性试跳器)、记录运行情况(全县统一格式的运行试跳记录)、投运试验情况、定期试跳情况,包括保护器运行中的跳闸情况,跳闸原因、时间,恢复送电时间,故障原因及异常运行情况,损坏更新情况等,以确保保护器的正常投运。对家用漏电开关,由于属于用户资产,故村电工利用每月抄表收费时,指导用户进行试跳检查。
2.2 对总保护器性能年年进行现场测试
保护器经过长期运行,其部分元器件老化甚至损坏,造成其动作性能变化超过标准,影响灵敏度,往往会引起事故的发生。为此,我们每年4月举办一次乡(镇)供电所保护器专(兼)职管理员培训班,重点讲授保护系统的测试、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乡(镇)供电所每年5月对总保护器进行一次现场定量测试,以校核其灵敏度和动作时间,并做好测试台账。测试合格贴上合格标签,做好记录、评价结论,以确保漏电总保护器处于完好状态。测试不合格的则将其更换。配备给各乡(镇)供电所使用的测试仪是专业厂参照国标GB6829-95生产的,并通过省电力局会同省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标准鉴定的产品。通过10年的测试,我们发现部分保护器动作特性严重超标,少数交流接触器特别是带电子节电消声装置的交流接触器脱扣时间过长,因而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对策。1991~1993年,我们对国标GB6829-86颁布以前的2649台总保护器全部进行更换淘汰<
摘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宝应县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基本情况,肯定其重要作用。叙述了在安装方面严格把好设备质量关以及安装验收关的情况,突出强调要大力加强运行管理工作。最后介绍了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方向。
关键词 漏电保护器 农村用电安全 运行管理
漏电保护器在我县推广应用始于1982年,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是各种防止电击措施中必不可少的有效技术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器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截止1999年底,我县已安装三相漏电总保护器(以下称总保护器)7289台,末级家用漏电保护开关146849台,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安全用电水平,为我县的农电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总结了多方面的经验教训,现综述如下:
1 ) 安装方面
1.1 严格把好选型进货关,并需严格测试后方可销售。
保护器生产厂家型号较多,我们规定使用的产品厂家和型号不能过多,归口县农电管理所试用后确定。主要条件是:
1 有符合国标的型式试验报告;
2 得到国家电工产品安全认证机关认可的产品("长城"认证标志);
3 是省级发文推广推荐使用的产品。县局保护器专职人员按上述条件选定具体产品,经县局农电所主任批准,报请局主管农电的局长认可,并接受省市局指导。目前我县推广使用的三相漏电总保护器年损坏率控制在4%。家用漏电保护开关年损坏率控制在3%以内。对于总保护器的定值确定,线路正常运行的合成漏电流不应大于总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一半。对选用末级漏电保护器(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的产品,在选用单相用电户使用的漏电保护开关,还具备了过电压功能,用以避免当出现三相四线制总零线发生断线和接户线错接成380V线电压时,产生的异常过电压,而造成损坏家用电器等问题。
我们规定:定型的产品进货需由局器材公司统一同厂家直接购进,防止在市场上有假冒伪劣产品流入。进货不经局农电所测试合格不准销售,保护器测试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签方可销售。为此市局专门参照国标标准生产了漏电保护器测试台,并配备至县局。该测试台于1991年4月已通过了省级鉴定,它能测试各种类型保护器的漏电不动作电流、漏电动作电流、动作时间、电压适应能力及动作电压,还备有简易抗干扰试验装置等,还能测试正负脉冲性能。执行这一技术措施后,把住了销售保护器的质量关,并为维护定量测试创造了条件。
(2) 明确保护器必须经乡、村电工安装,试验正常后方可投运。
用户在乡供电所购得三相总保护器后,必须由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电工安装。安装后必须做好其检验,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检验项目:
1 空载时,用试验按钮试跳3次应正确动作;
2 带负载分合开关3次,均不应有误动作;
3 带负载时,各相经试跳电阻瞬间接地试跳,应正确动作;
4 对有重合性能的保护器应在带负载时各相经试跳电阻永久接地试跳,应可靠闭锁;
5 对有脉冲性能保护器,应在带负载时,用相线经试跳电阻接地,试验其脉冲性能和闭锁性能。
6 对于家用漏电保护开关,安装后按试验按钮动作即可。
2 ) 运行管理方面
2.1 总保护器运行管理,台台明确专职人
抓好总保护器管理是县局、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更是村电工的重要工作。每台总保护器安装投运后,都落实了村电工为其运行管理责任人,并签订运行管理责任合同。要求其定期检查试跳(县局为乡村电工每人配备了一只定性试跳器)、记录运行情况(全县统一格式的运行试跳记录)、投运试验情况、定期试跳情况,包括保护器运行中的跳闸情况,跳闸原因、时间,恢复送电时间,故障原因及异常运行情况,损坏更新情况等,以确保保护器的正常投运。对家用漏电开关,由于属于用户资产,故村电工利用每月抄表收费时,指导用户进行试跳检查。
2.2 对总保护器性能年年进行现场测试
保护器经过长期运行,其部分元器件老化甚至损坏,造成其动作性能变化超过标准,影响灵敏度,往往会引起事故的发生。为此,我们每年4月举办一次乡(镇)供电所保护器专(兼)职管理员培训班,重点讲授保护系统的测试、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乡(镇)供电所每年5月对总保护器进行一次现场定量测试,以校核其灵敏度和动作时间,并做好测试台账。测试合格贴上合格标签,做好记录、评价结论,以确保漏电总保护器处于完好状态。测试不合格的则将其更换。配备给各乡(镇)供电所使用的测试仪是专业厂参照国标GB6829-95生产的,并通过省电力局会同省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标准鉴定的产品。通过10年的测试,我们发现部分保护器动作特性严重超标,少数交流接触器特别是带电子节电消声装置的交流接触器脱扣时间过长,因而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对策。1991~1993年,我们对国标GB6829-86颁布以前的2649台总保护器全部进行更换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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