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监局:要对高污染企业用“重典”
2006-04-19 16:48:41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 2006年4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电监会四部委联合在北京金台饭店召开了晋陕蒙宁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主持,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国家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以及四省(区)主管副省(区)长带领有关县(旗)以上政府领导、环保、电力等部门负责人共计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监察部今年三月联合开展的晋陕蒙宁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回头看”检查情况通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陈善荣副局长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时,明确指出供电部门向企业违规供电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他列举了内蒙古乌海市供电局曾向18家未经验收的企业供电;鄂尔多斯市供电局向该市环保局认定的不具备验收条件的5家企业供电。宁夏石嘴山市供电部门向12家未经验收或已责令停产的企业供电。陕西省府谷县麻镇供电所向6家被明令依法取缔的小炼铁企业供电,致使6家企业违法生产长达3个月。
通报中提出了严肃追究责任的措施。一是责成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对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或替代分管)环保的负责人不认真执行上级政府环境保护决定的问题做进一步调查,追究其责任;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乌海市乌达区、海南区、海勃湾区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准格尔旗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银川市西夏区和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政府分管环保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责成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海南区、海勃湾区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准格尔旗政府分管环保的负责人和环保局局长做出书面检查;责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和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环保局局长做出书面检查;四是责成山西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监委)对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石嘴山市、大同市、榆林市府谷县麻镇供电部门违规供电的问题进行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宣布国家将尽快对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将对重点地区开展电价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国务院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并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有效遏制高耗能企业的无序发展。
会议还听取了四省区巩固前段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的情况汇报。国家四部委领导也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王禹民副主席在讲话中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做好环境整治和资源节约以及保护“母亲河”的需要等方面进一步阐述了提高对晋陕蒙宁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环境污染整治的认识。他指出,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环保电价政策及产业政策,清理优惠电价和执行差别电价,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国家环保政策同样也是电力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
王禹民副主席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做好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电力企业认真贯彻地方政府的文件通知,落实对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停止供电的措施,积极开展停断电和拆除供电设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取消优惠电价,落实差别电价。
其它三部委领导也从不同角度对进一步清理整顿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行政责任追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华北电监局戴俊良副局长和稽查处李慧芳处长、价财处姜宝山处长参加了会议。
华北电监局将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积极督促有关电力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电价政策办事。(陈红健)
本网讯 2006年4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电监会四部委联合在北京金台饭店召开了晋陕蒙宁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主持,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国家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以及四省(区)主管副省(区)长带领有关县(旗)以上政府领导、环保、电力等部门负责人共计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监察部今年三月联合开展的晋陕蒙宁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回头看”检查情况通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陈善荣副局长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时,明确指出供电部门向企业违规供电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他列举了内蒙古乌海市供电局曾向18家未经验收的企业供电;鄂尔多斯市供电局向该市环保局认定的不具备验收条件的5家企业供电。宁夏石嘴山市供电部门向12家未经验收或已责令停产的企业供电。陕西省府谷县麻镇供电所向6家被明令依法取缔的小炼铁企业供电,致使6家企业违法生产长达3个月。
通报中提出了严肃追究责任的措施。一是责成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对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或替代分管)环保的负责人不认真执行上级政府环境保护决定的问题做进一步调查,追究其责任;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乌海市乌达区、海南区、海勃湾区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准格尔旗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银川市西夏区和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政府分管环保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责成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海南区、海勃湾区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准格尔旗政府分管环保的负责人和环保局局长做出书面检查;责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和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环保局局长做出书面检查;四是责成山西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监委)对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石嘴山市、大同市、榆林市府谷县麻镇供电部门违规供电的问题进行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宣布国家将尽快对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将对重点地区开展电价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国务院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并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有效遏制高耗能企业的无序发展。
会议还听取了四省区巩固前段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的情况汇报。国家四部委领导也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王禹民副主席在讲话中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做好环境整治和资源节约以及保护“母亲河”的需要等方面进一步阐述了提高对晋陕蒙宁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环境污染整治的认识。他指出,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环保电价政策及产业政策,清理优惠电价和执行差别电价,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国家环保政策同样也是电力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
王禹民副主席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做好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电力企业认真贯彻地方政府的文件通知,落实对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停止供电的措施,积极开展停断电和拆除供电设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取消优惠电价,落实差别电价。
其它三部委领导也从不同角度对进一步清理整顿四省(区)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行政责任追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华北电监局戴俊良副局长和稽查处李慧芳处长、价财处姜宝山处长参加了会议。
华北电监局将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积极督促有关电力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电价政策办事。(陈红健)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浙江能监办通报前三季浙江电力
2018-11-18
- 节能技术改造与服务供需精准对
2018-10-21
- 涉及11台机组!山东公示2018年电
2018-09-17
- 宁夏公布2018年煤电淘汰落后产
2018-07-05
- 大连一热电厂倾倒粉尘造成污染
2018-05-26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