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将成为政府核准项目的强制性门槛
2006-07-28 08:58: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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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铮 齐中熙
“抓紧研究制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具体办法,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面对当前严峻的节能形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26日明确表示。
马凯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要求,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从严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当前,电力供求矛盾趋于缓和,有些地方又在酝酿发展高耗能产业,对此必须坚决制止,防止出现电力供应与高耗能产业“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恶性循环。
马凯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等情况。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耗能产品,不得销售。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得开工建设和销售。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将督促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建立节能责任制,实施节能奖励措施;对不按要求强化节能管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重点耗能企业应有专门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如实报送能源统计资料。
“抓紧研究制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具体办法,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面对当前严峻的节能形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26日明确表示。
马凯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要求,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从严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当前,电力供求矛盾趋于缓和,有些地方又在酝酿发展高耗能产业,对此必须坚决制止,防止出现电力供应与高耗能产业“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恶性循环。
马凯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等情况。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耗能产品,不得销售。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得开工建设和销售。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将督促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建立节能责任制,实施节能奖励措施;对不按要求强化节能管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重点耗能企业应有专门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如实报送能源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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