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拟新办法:公众将参与重大污染事件调查
2015-04-15 10:12: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A-
A+
电力18讯:
记者14日从环保部获悉,作为新环保法的配套规定,环保部拟定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众可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代表可以担任环境特约监察员或监督员,对环保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环保主管部门要为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协助。
根据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范围包括:制定或修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记者14日从环保部获悉,作为新环保法的配套规定,环保部拟定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众可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代表可以担任环境特约监察员或监督员,对环保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环保主管部门要为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协助。
根据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范围包括:制定或修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
2018-12-05
热点排行
- · 广东3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征):全省不再新建煤电项目 关停315.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 · "十一五"确定六大发展战略重点 能源消耗降低20%
- ·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涉及燃煤火电机组、核电站建设等
- · 解读环保决定:我国推行利于环保经济政策
- · 江苏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参加电力交易主体签订峰谷交易合同
- · 《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出台 太阳能风能项目必须严守环境红线
- · 广东省发布2018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控制工作通知 压减煤机发电 调增燃气机组
- ·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面临主要任务(电力煤炭部分)
- ·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发布
- · 安徽省合肥市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