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分公司与二连浩特市签署清洁能源合作开发协议
2013-10-15 10:07:08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本网讯(梁晓刚 报道)10月11日,内蒙古分公司与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在二连浩特签订清洁能源合作开发协议。中国三峡集团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张国良,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委员、二连浩特市委书记孟宪东,市委副书记、市长包崇明出席签约仪式。张国良和包崇明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开发协议上签字。
在签订协议前一天双方举行了会谈。孟宪东首先对二连浩特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尤其是资源禀赋、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非常欢迎中国三峡集团到二连浩特来参与清洁能源建设,并表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张国良对二连浩特市委市政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向对方介绍了三峡集团情况以及在二连浩特市的清洁能源发展战略。
根据协议,中国三峡集团内蒙古分公司在二连浩特市获得15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太阳能资源开发权,一期拟建风电20万千瓦、太阳能10万千瓦,后期开发规模根据现场地形情况及当地电网接入情况逐步实施;同时积极参与开发二连浩特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等。
二连浩特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振江,市委常委、秘书长李维,市发改委主任张春环,国土资源局局长马峥,二连浩特电业局局长武永强,重点办主任哈斯夫和三峡集团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刘运志、市场开发部周渊参加会见和签约仪式。
在签订协议前一天双方举行了会谈。孟宪东首先对二连浩特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尤其是资源禀赋、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非常欢迎中国三峡集团到二连浩特来参与清洁能源建设,并表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张国良对二连浩特市委市政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向对方介绍了三峡集团情况以及在二连浩特市的清洁能源发展战略。
根据协议,中国三峡集团内蒙古分公司在二连浩特市获得15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太阳能资源开发权,一期拟建风电20万千瓦、太阳能10万千瓦,后期开发规模根据现场地形情况及当地电网接入情况逐步实施;同时积极参与开发二连浩特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等。
二连浩特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振江,市委常委、秘书长李维,市发改委主任张春环,国土资源局局长马峥,二连浩特电业局局长武永强,重点办主任哈斯夫和三峡集团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刘运志、市场开发部周渊参加会见和签约仪式。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