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持续推进“不能腐”防范工作
5月10日至11日,中核集团“不能腐”防范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三门核电召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学东出席会议并对如何更好地开展“不能腐”工作提出要求。集团公司8个板块及36家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李学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要深刻领会做好“不能腐”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不能腐”防范机制,是国有企业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有效手段;是纪委回归主业主责,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表现;是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的有效手段;是倒逼企业管理,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的有力抓手;能达到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的目的。二是工作再发力。要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六到位”,即:组织机构要到位;实施方案要到位;职责划分要到位;监督检查要到位;整改问责要到位;考核评价要到位,确保“不能腐”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不能腐”防范工作在集团公司全系统广泛开展。业务部门自查,管理部门检查,纪检部门抽查的监管习惯和工作流程已初步形成。根据统计分析,集团公司各级纪委一季度通过“不能腐”工作的开展,检查业务事项16780项,发现管理性问题918个,发现违纪问题66个,给予处理105人,其中咬耳扯袖84人,组织处理17人,纪律处分4人。
会议听取了核动力院、核电工程公司、四〇四公司、中核四川核环保公司、三门核电等五家成员单位七个方面的“不能腐”防范工作经验介绍和各板块开展“不能腐”防范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对集团公司建立“不能腐”防范工作情况季报制度的意见,并就如何更好的推进“不能腐”防范工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本次“不能腐”现场推进会,提高了对“不能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拓了工作思路,学到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单位将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对标先进,严格按“三全”标准强化对经济活动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管理提升,为集团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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