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建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
1月12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向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标志着公司改制工作圆满完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重大决定,认真落实国资委、集团公司有关改制工作的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谋划,组织实施改制各项工作。公司高度重视改制工作,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改制议题,统筹布置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的进度要求,自2015年6月起,公司改制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盘点实物、核实账目,完善土地、房屋和车辆等资产权属;进行了组织形式、业务资质、投资融资、知识产权、法律业务、资产评估、审计工作等方面的尽职调查;由集团公司选聘的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了清产核资、资产剥离、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三类人员费用精算等工作;落实了金融机构债务并获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函;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公司申请的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集团公司批复公司改制方案及有关事项;顺利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新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改制后,由集团公司独立出资,注册资金4.911266亿元。新公司将承继原公司的所有业务、资质、资产、债权债务等事项,继续履行原公司与在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负担全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根据《公司法》和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公司将规范运作,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集团公司独资模式下,新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立执行董事、监事,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制订的有限公司议事规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当前,公司相关部门正抓紧办理国有土地房屋产权、业务资质及许可、社会保险登记等各类权利证书的变更登记,确保改制后续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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