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近日,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顺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及通辽市环保局的现场验收,标志着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两台600MW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改造,开启环保新篇章。
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编制“十三五”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通知》的相关要求,紧跟时代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先后对两台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于2016年对1号机组实行超低排放改造,收到良好实效。在取得良好实践的基础上,2017年4月20日,2号机组超低排改造项目正式实施,通过对脱硝实行宽负荷投入改造,提高脱硝系统入口温度,实现了低负荷下脱硝系统的正常投入。通过更换滤袋,有效的提升了除尘效果。将脱硫吸收塔除雾器增至三层,对脱硫系统3号浆液循环泵进行增容改造,加装双相整流装置,净烟道进行取直处理,保证设备运行稳定的同时大大提高了脱硫效率。一系列项目的实施,紧张而有序,于9月3日,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全部竣工。
今年9月份,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2号机组启动并网成功,环保在线参数测定随之投入运行,2号机组烟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m?,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m?,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5mg/m?,脱硫效率达到99%以上,各类指标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良好的运行效果,满足要求的运行数据是保证验收顺利通过的基石。
验收期间,专家组一行采取现场查询和资料查阅的方式进行审核,深入集控室、脱硫控制室、CEMS小间查看环保参数的真实性和稳定性,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专家组成员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对该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实施效果表示肯定,环保措施落实有效,环境管理体系完善,污染物排放达到要求,当场宣布,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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