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江南公司2号机组获得省环保厅环保电价批复
近日,国电吉林江南热电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电价正式获得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电价补贴政策从10月26日起开始执行,2号机组每度电价将获得补贴0.01元,预计到年底实现利润增收346万余元。标志着该公司两台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部获得环保电价补贴,为该公司继续发挥环保节能优势,完成全年“保A争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公司积极推进2号机组完成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作,严格按要求将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实现了达标排放的目标。为早日拿到环保电价的批复文件,该公司锁定目标、聚力攻坚,安排生产技术部协调推进、无缝对接,明确工作目标,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问题。由于国家相关政策改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变更为建设单位。该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组织由验评专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召开验收现场会,完成相关验收流程,并于2017年10月19日完成全部自主验收项目,成为系统内首家完成自主验收并于当年获得环保电价批复的单位。
该公司自投产发电以来,面对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减排政策。公司于2016年完成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顺利获得环保电价批复。于今年加大投入力度对2号机组进行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作,比预期提前35天获得环保电价批复。经改造后,该公司2号机组烟气氮氧化物浓度22 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22.7毫克/标准立方米、烟尘排放浓度1毫克/标准立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并优于国家最新环保要求,设施运行稳定,符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下阶段,该公司将在节能减排上继续发力,展现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实现地区碧水蓝天工程贡献自己的力量。(伏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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