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长春第二热电公司5号机组脱硫电价得到批复
2008-01-17 10:55:12 来源:大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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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日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了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自2007年12月份起执行脱硫电价。在5号机组基本电量上网结算电价的基础上,核加了0.015元/千瓦时的脱硫电价。5号机组执行脱硫电价后,每年将为该公司增加发电收入近1000 万元。
2007年以来,该公司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积极践行节能减排承诺。5号机组自2007年8月份投产以来,为确保脱硫设施在调试、投产后能够有效、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尽快落实脱硫电价,该公司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落实5号机组脱硫电价领导小组,基建工程部、市场运营部、设备管理部、运行管理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推进5号机组脱硫设施调试、试运及脱硫系统稳定运行工作。同时,该公司在环保验收、脱硫设施运行效果评估、申请增加脱硫电价、电量结算等各个环节上实行有效沟通,取得了国家环保总局、吉林省发改委、省市环保局、物价局等各级政府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得到了各级管理部门对环保工作的认可与帮助,使脱硫电价在5号机组投运当年得以落实,创造了吉林省落实脱硫电价的最短速度。为企业增加发电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奠定了基础,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2007年以来,该公司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积极践行节能减排承诺。5号机组自2007年8月份投产以来,为确保脱硫设施在调试、投产后能够有效、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尽快落实脱硫电价,该公司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落实5号机组脱硫电价领导小组,基建工程部、市场运营部、设备管理部、运行管理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推进5号机组脱硫设施调试、试运及脱硫系统稳定运行工作。同时,该公司在环保验收、脱硫设施运行效果评估、申请增加脱硫电价、电量结算等各个环节上实行有效沟通,取得了国家环保总局、吉林省发改委、省市环保局、物价局等各级政府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得到了各级管理部门对环保工作的认可与帮助,使脱硫电价在5号机组投运当年得以落实,创造了吉林省落实脱硫电价的最短速度。为企业增加发电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奠定了基础,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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