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长春第二热电公司规范二级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2007-07-31 08:57:04 来源:大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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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同时,探索并施行了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二级单位(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该制度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向更深层次推进,将企业各二级单位重大事项管理也纳入其中,旨在推进重大事项的民主管理,提高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总经理联络员参政议政的权利,推动了厂务公开和民主化管理进程,使企业经营与管理人员行为安全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制度》要求各二级单位在重要的岗位职能调整,重要的人员推荐,重要的经营行为(包括承揽工程、对外合作等),重要的集体提留资产处置,重要提案及汇报材料,重要的内部考核、分配制度,大额度奖金分配调整,大额成本费用支出,即“六重二大”事项上,必须由二级单位行政正副职、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总经理联络员或廉政监督员组成的核心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进行通报,严格履行核心组成员签字手续。
该公司还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各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年度“评廉、考廉”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会同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将通过查看记录、征求意见、询问调查的方式,对各二级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二级单位,纪委将对其行政正职提出警告,对情节较重的将行使“纪委一票否决权”,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
《制度》要求各二级单位在重要的岗位职能调整,重要的人员推荐,重要的经营行为(包括承揽工程、对外合作等),重要的集体提留资产处置,重要提案及汇报材料,重要的内部考核、分配制度,大额度奖金分配调整,大额成本费用支出,即“六重二大”事项上,必须由二级单位行政正副职、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总经理联络员或廉政监督员组成的核心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进行通报,严格履行核心组成员签字手续。
该公司还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各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年度“评廉、考廉”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会同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将通过查看记录、征求意见、询问调查的方式,对各二级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二级单位,纪委将对其行政正职提出警告,对情节较重的将行使“纪委一票否决权”,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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