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司响应“治污减霾”履行央企责任
1月14日,菏泽地区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由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升级为I级响应,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作为距离菏泽市中心仅十余公里的城市电厂,迅速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治理区域雾霾,改善大气质量积极贡献力量。
不折不扣执行预案。依据菏泽市环保局监测空气质量标准,菏泽公司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专项预案》,根据突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等级,对全厂生产作业、人员健康防护和污染物排放做出相应规定,在必要时降低机组负荷。按照预案要求,该公司确保环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超低排放改造后污染物排放的各项指标远低于国家环保标准。
强化环保在线监测。该公司生产技术部每天在线巡查并实时上报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脱硫、脱硝设施主要参数,严格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在超低排放标准80%以内;做好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运行中加强对设备表计的分析监视,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做好定期维修更换,确保环保数据上传准确性、时效性;加强在线数据核对,减少数据缺失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在24小时内汇报,确保环保设施的可靠性。
狠抓污染源头治理。针对今冬多发的雾霾天气,该公司严格煤场管理,将原煤分堆存放,根据存煤情况及时提出原煤采购建议,确保煤场库存合理性;加强扬尘治理,增加煤场周边及道路清扫次数,遇空气重污染日,每两小时进行一次煤场喷洒,防止二次扬尘;对厂区的拉灰渣车辆加大全面检查力度,严格限令时速不大于5公里每小时,且必须规范遮盖,最大程度减少拉运对环境的影响;每天对拉灰渣车辆进出厂道路、厂区道路进行及时清扫,上午、下午分别洒水两次。
据悉,菏泽公司将继续加大治污减霾工作力度,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将于2017年3月下旬完成,改造完成后机组二氧化硫排放将不超过35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不超过50毫克/标准立方米,烟尘排放将不超过5毫克/标准立方米,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水平,为菏泽市的碧水蓝天做出积极贡献,树立央企“负责任、勇担当”的良好形象。(张剑锋 朱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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