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特点
从试点公布时间上看,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推进正在不断加速。截至2019年6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发布四批试点404家。其中,第一批106家,第二批89家,第三批的第一批次97家、第二批次28家,第四批84家。
各批次公布的时间分别为:2016年11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2018年6月、2019年6月,发布周期从一年减至半年,明显提速。
从试点分布的省份来看,试点分布逐渐由沿海地区向内陆、西北等地区转移。河南试点最多(30家),排名第二的为甘肃(24家),第三为河北(21家),山西和陕西并列第四(20家),山东和广西并列第五(19家),具体见图。
河南在第一、二、四批次中申请试点均居首位。从其申请的试点特点分析,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各市县的产业集聚区,另外一种是各种矿区(包括煤矿、铝矿、油田、煤化工等)。从政策机制和价格机制上较其他省份并无明显优势,究其可能的原因:一是河南积极响应国家改革政策的力度比较大。二是希望通过增量配电网降低电价,便于地方招商引资。从试点分布的区域类型看,绝大多数集中于各地的工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矿区。这些区域电力消耗量大,有大量的电力需求,是拉动各地经济的增长点;
与此同时,用户用能方式多元化,具备形成综合用能增值服务的条件。从投资主体来看,以电网或地方投资平台控股为主,民营企业控股或参与为辅。投资主体主要有电网企业、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电网上下游客户以及其他社会资本,但绝大多数由电网或地方政府控股。以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为例,前61个项目确定的项目业主中,非电网企业控股的试点项目数量达到38个。
从商业价值来看,后续仍有大量社会资本竞相投入,反映出增量配电市场隐含了市场公认的潜在价值。自首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施行已两年有余,尽管大多数人称增量配电业务不赚钱,目前也尚无清晰的盈利模式但从第四批试点推进速度和数量上看,进入增量配电市场的劲头并未减弱。
从配电网资产特点看,存量配电资产转增量的项目大大增加,较纯增量项目更易快速见成效。大型企业产业园区转型增量配电网已经势不可挡,如第四批试点中的山西霍州煤电、晋煤集团、辽宁抚顺矿区、上海外高桥港区、河南中原油田、平煤神马集团、鹤壁矿区、广西来宾合山煤矿、重能投松藻配电网、陕西黄陵矿区、新疆西北油田等。存量项目比纯增量项目在程序上操作相对简单,既省去了招标环节,直接确定业主,也更容易快速见成效。
总体而言,随着增量配电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增量配电试点申请要求更加明确。随着配电区域划分、电压等级等争议难题的逐步解决,增量配电试点市场主体不断试水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后续增量配电试点的推进速度较前三批试点的推进速度将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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