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供电立反腐措施助力星级供电所建设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吴昌伟 报道 “不发生所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件;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吃拿卡要、私接工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违法违纪事件是创建星级供电所建设的必备条件。”南方电网云南弥勒供电公司总经理杨宏敏,在持续推进星级供电所建设会议上作了特别强调:
2017年以来,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网、省公司、红河供电局三级工作会议精神,以“消除浪费、创造价值、持续改善、精益求精”的精益理念全面推进各层级标杆建设,创建了“基础强、过程严、指标优”的供电所,为供电企业“双创”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
推动《工作指南》落实落地。党支部督促供电所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红河供电局落实供电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指南(;2016版);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电纪〔2017〕8号)要求,督导供电所完成《指南》要求的规定动作。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对落实不到位的供电所和个人进行提示性谈心谈话或严肃问责,强化以问责倒逼的方式监督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作用。
提高廉洁风险防控知晓率。以落实“两个指南”为抓手,重点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将供电所员工对大监督体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廉洁风险防控数据库、岗位权利责任清单、“自律红线“的掌握、落实情况纳入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的访谈内容,抽问员工对指南的认知和运用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工作要求,提出整改建议。切实提高廉洁风险防控的知晓率。
融入中心党建管理规范化。各供电所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纳入所务平台管控。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全监督检查、党建工作融入其中,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与生产、营销、综合计划一并上传至所务平台,每月由各供电所党支部书记开展自检自查,并由党群工作部对照月度党建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及自检自查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到人、考核到人,考核结果直接与党员积分、个人和部门组织绩效挂钩,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计划闭环。
抓实党员承诺践诺促闭环。将党员承诺与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考核指标挂钩,细化分解到月,检查考核到项,做到可量化、可执行、可考核,突出党员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党员岗位职责中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党员承诺内容,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汇报承诺践诺情况,接受组织监督。支部还要教育和带领党员,承诺首先保证自己所在的现场、自身和他人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自己所参与的业扩报装、抄收、计量业务,不发生私揽客户工程、违规收费、体外循环行为。自己所参与的业扩报装、抄收、计量业务,不发生私揽客户工程、违规收费、体外循环等行为。
全力规避营销风险。支部设置党员服务监督岗,每月100%抽取业扩工程进行监督回访,重点对业扩报装过程信息是否真实、透明、完整地记录,办电信息是否公开,是否有“吃拿卡要”、违规收费、“三指定”等情况。并根据发现问题的等级对涉及的党员或员工进行相应考核,并在党员积分工作、员工绩效分配中进行体现,及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再监督职能。按照《云南电网公司供电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指南(2016版)》工作要求,做好供电所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员工大会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例警示教育,使用下发的警示案例开展教育活动。结合日常业务动态分析供电所核心业务和岗位职责中潜在的廉洁风险,梳理排查出廉洁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做到廉洁风险人人知晓、防控关口前移,促使干部员工牢固树立“黄线”、“红线”、“底线”意识。公司监审部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工作指引,如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汇报,并协同处理,涉及情节严重的,由专业监督部门直接办理,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再监督工作。
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公司党委和红河局党委1号文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引入精益管理理念,促进供电所高质量发展,结合供电所所务平台,公司把党建工作融入供电所生产经营管理,细化党员责任区、党员监督岗,在不增加供电所工作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在确保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保落实、保安全的作用,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确保供电所“两个安全”,同时,凝聚全体员工干事创业,争创一流。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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