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供电局加强法企共建护航依法治企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黄胜 报道 5月6日,安顺供电局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顺供电局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浩与安顺供电局局长黄勇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携手“法?企共建”,优势互补,加强合作,促进供电部门完善内部专业管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安顺供电局党委书记龙正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必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署仪式。
蒋浩在致辞中谈到,合作备忘录的签署符合党中央精神,具有特别意义,是双方良好合作的开端。安顺供电局作为安顺市的重要企业,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责任、有义务为其提供司法保障。按照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加强合作不是在法律上偏袒哪一方,而是在更高层面、更广领域为实现共同目标做出应有贡献。蒋浩表示今后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法制课题展开深入研究,在各个层面加强交流、互动,取长补短,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对供电局的司法服务。
黄勇在发言中明确表示:电力部门政企职能剥离后,电力管理部门职能缺位,电力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企业内部法律队伍薄弱等等因素,对供电局日常经营带来了诸多困扰,法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现在签署合作备忘录是一件好事,一是可以依靠安顺中院进一步强化供电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特别是针对供电局高发案件的深度剖析,实现以案普法,达到完善内部专业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的目的;二是可以在安顺中院的帮助下进一步构建完善内部惩防体系,强化廉洁风险防范;三是供电局法务人员到安顺中院跟班学习,有利于加强供电局法律队伍的培训与锻炼。
根据《合作备忘录》精神,双方在人员交流与培训、典型案件深度剖析与法治课题研究、法治精神的深植探索、共通领域的交流与学习等方面共同努力,互帮互助,不断推进依法治企与公正司法的紧密衔接。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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