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安龙供电局国家宪法日宣传电力法规
2017-12-04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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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大军 报道 11月27日,在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按照县人大总体安排和部署,在县城桂花广场开展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安龙供电局积极响应,抓住时机向围观人民群众宣传电力法律法规。
“窃电即是犯罪!”在电力法律法规宣传展版前,吸引了人民群众的驻足观看,大家一边看一边相互地讨论着。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发放《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的同时,宣传人员不忘向人民群众普及电力法规。深入浅出讲解了对窃电、违约用电的处理及相应承担的责任。
此次宣传活动,该局结合行业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促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提升,为深入推进法治安龙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
最后,该局还开展了南方电网服务平台“扫一扫加关注”送礼品宣传推广活动,在现场参加活动的人员纷纷掏出手机扫码关注。
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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